第 11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簽署人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以附註形式修改樊惠英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工人的薪俸點120點,另該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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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社 會 文 化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陳伯煇博士擔任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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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鄭晶平


廉 政 公 署

批 示 摘 錄

根據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及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所核准之廉政公署二零零九年度本身預算第一次之修改:

二零零九年度第一次預算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經常開支

   
02 00 00 00 00 資產及勞務    
02 03 06 00 00 招待費 200,000.00  
02 03 09 00 00 未列明之負擔    
02 03 09 00 99 其他 50,000.00  
          小計:(02) 250,000.00 0.00
05 00 00 00 00 其他經常開支    
05 04 00 00 00 雜項    
05 04 00 00 90 備用撥款   1,000,000.00
          小計:(05) 0.00 1,000,000.00
         

資本開支

   
07 00 00 00 00 投資    
07 03 00 00 00 樓宇 850,000.00  
07 10 00 00 00 機械及設備   100,000.00
          小計:(07) 850,000.00 100,000.00
            1,100,000.00 1,100,000.00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三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二日批示如下:

梁美明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及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兩年。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批示如下:

鄧天智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及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為期兩年。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批示如下:

鄭棣發——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續聘用為第七職階助理員,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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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三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警 察 總 局

第1/2009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警察總局局長根據第38/2001號行政命令第一條第四款所賦予的權限,作出批示如下:

司法警察局首席刑事偵查員陳惠娟女士,自二零零一年派駐警察總局行動策劃中心工作以來,一直默默耕耘全情投入工作,她更是首批被派駐本局的工作人員之一,從籌備發展至今,她為本局立下不少汗馬功勞,期間對上司委派的各項任務,均以熱誠和負責的態度去完成,尤其體現於輔助其上司在行動策劃領域上,表現出其高度的專業水平和慎密的心思,處處在問題的關鍵上提出具建設性的建議,協助行動策劃中心在策劃多個大型的聯合行動上取得成功,實功不可沒。另外,她亦參與協調司法警察局和治安警察局的聯合行動,為預防和打擊犯罪,維護本澳的社會秩序作出顯著的貢獻。

此外,陳惠娟女士銳意提高專業水平,在工作繁重之餘仍不忘努力修讀法律學位課程,其好學不倦的精神,必然能夠優化日後面對的工作。

基於此,嘉獎首席刑事偵查員陳惠娟女士,以資鼓勵。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

局長 白英偉

第2/2009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警察總局局長根據第38/2001號行政命令第一條第四款所賦予的權限,作出批示如下:

司法警察局首席刑事偵查員張海先生,自二零零四年派駐警察總局工作以來,以工作認真,竭盡所能,勇於承擔的精神默默耕耘,期間參加多項專業培訓,自我增值,自強不息。在執行被委派的任務中,透過其多年的刑偵工作經驗,為本局在開創嶄新的工作領域上提供專業意見及可行方案,為本局情報搜集及分析工作的開展發揮積極的貢獻。

警察總局成立以後,除肩負指揮及領導其屬下警務機構執行警務行動外,更需要開展多項嶄新的工作來配合執行任務,主要目標是能更有效地統籌及調配警隊的資源,而集中處理及分析情報更是本局其中一項重點工作。張海自進入本局工作後,粵、港、澳三地警方正值開始聯手建立三地反恐工作的合作機制,他被委以重任,肩負反恐情報的主要聯絡任務。反恐工作是本局其中一項開創性工作,需要投放更多的資源及時間,張海的熱情投入和無懼艱難的工作態度,為反恐工作提供切實可行的方案,同時亦能以謙虛和認真的工作態度來完成上司委派的任務。張海在其工作崗位上盡心盡力,勇於創新及嘗試的精神,對反恐工作的順利開展發揮重要的作用。

張海待人親切,與同事間建立良好互動的工作關係,具有高度的責任感,深得同事尊重及上司信任。

基於此,嘉獎首席刑事偵查員張海先生,以資鼓勵。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

局長 白英偉

第3/2009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警察總局局長根據第38/2001號行政命令第一條第四款所賦予的權限,作出批示如下:

治安警察局副警長黃松山,編號109861,自派駐警察總局情報分析中心工作五年以來,憑著其二十多年豐富的警務工作經驗,一直以專業和專注的工作態度完成每項被委派的任務,更在執行相關任務期間細心分析及總結問題之所在,然後針對性作出具建設性的建議,對發展及優化情報分析中心的運作作出了顯著的貢獻。

警察總局成立以來,按照法律除肩負領導及協調行動的角色外,對犯罪情報的收集和分析亦為其主要任務之一,尤其當在本澳舉行一些大型活動及有要人到訪時,在配合有關的安保工作上,本局均有責任對上述活動作出詳盡及精確的風險評估,以提供予上級參考並作為警務安排的指引,而黃松山副警長在上述工作中,肩負重任,除以他多年來的工作經驗,配合其專業的電腦分析,與部門中其他同事緊密配合,每每對一些隱藏的危機,和有須要加強部署的細節提供一針見血的建議,為風險評估的準確性及提高情報分析中心的工作效率創造出有利條件。他的工作態度認真、有幹勁及富有犧牲精神的工作熱誠,贏得同事的尊敬及讚賞。

此外,黃松山副警長在業餘時間努力進修,好學不倦,將於來年完成一法律學士學位課程,他這種好學不倦的精神,實為其他同事的借鏡。

基於此,嘉獎副警長黃松山先生,以資鼓勵。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

局長 白英偉

第4/2009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警察總局局長根據第38/2001號行政命令第一條第四款所賦予的權限,作出本批示:

治安警察局警員彭志成,編號292911,他在警察總局資源管理廳工作六年多以來,對工作專心致誠,具有高度責任感及無私奉獻的精神,是一位克盡己職,積極主動,處處表現出勤懇的警務人員。

他對工作熱誠投入,每每有需要時不惜犧牲休息時間,協助完成有關工作,充分發揮其無私及犧牲精神,亦對上司給予的任務,均能一一履行。尤其在車務管理方面表現突出,在短時間內掌握了工作的程序,對安排車輛的保養及協助繁重的警務後勤工作時,處理得有條不紊,以致本局的工作得以有效地提昇,亦使其共事的同袍能高效地完成任務。他更善用工餘時間不斷進修,設法增強專業知識,實務性運用於工作上,故深得上級及同事的愛戴與支持。

彭志成警員具有良好的品德,謙虛審慎、忠誠盡責、工作勤懇、主動富責任感的警務人員,為警察總局能作出顯著的貢獻,基於此,本人特此予以嘉獎。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

局長 白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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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終止海關關員編制首席關員劉彩蓮,編號60920,以及關員周凌子,編號85920,在保安協調辦公室的派駐,並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二日起返回海關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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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李社宏——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之散位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陳梓枰,屬經濟局人員編制——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三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第二款b)項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二等翻譯員的定期委任,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李凱旋——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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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新 聞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的規定,本局的定期委任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謝惠玲副學士由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起,獲確定委任擔任相同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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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及第四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李紹昌學士為本局資訊系統開發處處長,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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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作出之批示:

應Dora Cristina Rodrigues Nunes的請求,其在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起予以解除。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六款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九條第四款a項的規定,以散位合同及實習方式聘用馬理章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30,試用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陳慧冰自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00,為期一年。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謝孝慈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盧嘉麗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梁譽心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朱銳光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三職階助理員曹李美玉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馮晧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Artur Rosa Araújo Mota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565,自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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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身 份 證 明 局

批 示 摘 錄

按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梁惠娟、楊美珊及楊順東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起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5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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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六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的批示:

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譚永強學士及容偉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有關合同獲續期及修改,執行同一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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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於印務局

局長 李偉農


國 際 法 事 務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Maria da Natividade Cabrita Xavier Delgado Cabral Taipa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由二零零九年一月九日起獲修改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55點,其餘合同條款維持不變。

根據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Laura Cristina Vogado Pereira Roque學士,獲准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提供法律性質的工作,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起,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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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於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高德志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九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簽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三個月,皆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張,柏輝——文化康體部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195 點;

Leong, Seng Kun Miguel——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30 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周,悅候,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230 點,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三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José Kong,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薪俸115點,相當於薪俸230 點的百分之五十,自二零零九年二月四日起至十月二十六日止。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Da Graça Cardoso Novo, Arsénio及馮,志堅——分別在有關考試評分名單中排名第一及第二之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且基於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之規定繼續生效,該等人員獲確定委任為有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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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九日之批示:

譚國柱學士——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起,其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產地來源稽查處處長之職務。

郭淑明——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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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之特級技術輔導員李結雯獲訂立新編制外合約,為期壹年,職級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薪俸點450,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何彩珊及方子濂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分別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及三月二十九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60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郭鳳萍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2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韋淑儀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五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鄭曉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翻譯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Halimah Binti Junas Bin Amir Ahmad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四十二條之規定,處於長期無薪假狀況的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Cláudia Maria do Rosário Gomes,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起回任本局人員編制。

聲 明 書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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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於財政局——局長 劉玉葉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一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的獨一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首席普查暨調查員楊秀麗,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特級普查暨調查員。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李偉成,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林金韶,為本局第六職階助理員,屬散位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三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職級不變但修改職階,轉為同一職級第七職階,薪俸點為160,由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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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鄺碧芳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日、二月五日及二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黃美梨,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點;

Luísa Maria da Silva Pedruco Novo,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二日起續聘擔任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415點;

林蘊玲,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350點;

Teresa de Jesus Pereira Monteiro,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320點。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白華藝,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點;

霍倩盈,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六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點。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陳素心及練慧春,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點;

何君儀,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195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方德貴,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起續聘擔任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625點;

葉毅全及吳嘉國,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點;

陸晴、容家倫及龍庭鋒,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點;

施金釵,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四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點;

陳沛霖,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四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點。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應危廷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林寶珠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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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於勞工事務局

代局長 Noémia Maria de Fátima Lameiras副局長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議 決 摘 錄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梁偉民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195點,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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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卹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發出的批示:

(一)警察總局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陳現倫,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184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67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首席警員楊潔瑩,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252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民政總署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鍾水安,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6130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9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民政總署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胡浩強,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725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8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民政總署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溫鏡雲,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934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4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Luis Filipe Sales Pereira,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26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5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發出的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處長之統計暨普查局科長Beatriz Isabel do Rosario,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720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2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經濟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Maria Cecilia da Silva Freitas Ao,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659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二月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5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副警長區炳銳,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660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發出的批示:

(一)法務局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林國烘,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952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一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一職階一等警員朱慧玲,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274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0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公積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發出的批示:

行政暨公職局代廳長陳劍權,供款人編號3006696,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三)項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二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過渡帳戶」的全部結餘。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發出的批示:

教育暨青年局技術員鄧美英,供款人編號3010596,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三)項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八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二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過渡帳戶」的全部結餘。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發出的批示:

民政總署助理員謝達雄,供款人編號6048143,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三)項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五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三十九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的全部結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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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中 國 與 葡 語 國 家 經 貿 合 作 論 壇 常 設 秘 書 處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經濟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首席督察趙思海,自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起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特級督察的職務,為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財政局人員編制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Joaquim António Gomes Monteiro,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起在本辦公室擔任同一職級的職務,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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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於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代主任 莊綺雯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起,與黎賢華、梁嘉玲、陳紹禹、麥家俊、盧惠泉及粘世英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起終止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林慧儀之編制外合同,並自同日起與上述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至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起終止第一職階三等文員阮雲龍、梁文肇、黃曼莉、張慧敏、黃桂萍、李潔盈、何惠雯、周玉顏、鍾麗森及王映芳之散位合同,並自同日起與上述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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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批准治安警察局警員編號212930,朱善梅,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結束長期無薪假,並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三日回任該局,及處於“編制內”狀況。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應警員編號270050劉婉明之要求,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批准該人員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起免除工作,正式脫離治安警察局。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以及經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八條第e)項之規定,警員編號188931,Do Rego Pestana dos Santos Luis Miguel,由二零零九年二月五日起處於“附於編制”狀況。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批准警員編號284951李漢銓,由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由“附於編制”狀況轉為“編制內”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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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馮燕 琼擔任本局第一職階助理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六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00點。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黃穎詩,以編制外合同形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應其要求,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起解除與本局簽訂的合同。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Cheong Perola, Brenda學士,於社會工作局以編制外合同形式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在刊登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一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並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之規定,以及公佈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三月二十四日第20/200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獲臨時委任為本局編制內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為期兩年,以填補第9/2006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職位。

孔潔心學士,於財政局以編制外合同形式擔任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在刊登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二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四款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並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之規定,以及公佈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三月二十四日第20/200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獲臨時委任為本局編制內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為期一年,以填補第9/2006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職位。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霍紹強擔任本局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六日起,為期三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30點。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傅偉明,以散位合同形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工人之職務——應其要求,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起解除與本局簽訂的合同。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廖治中及莫家豪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許文彬及戴聞川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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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林耀權——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受聘為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自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起,試用期為六個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卓官保,澳門監獄第三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二十八條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305點,自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起生效。

樊盈盈,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點,自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梁峻晞,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起生效。

伍日輝,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李德芬,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四日起生效。

鄧玉茹,澳門監獄第二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吳光明、許志明、蕭勝光及李國良,澳門監獄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唐達文,澳門監獄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梁北棟,澳門監獄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八日至九月三日。

吳景雄、梁月明及蔣華雄,澳門監獄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潘嘉霖、李濟森、梁日勝及沈志輝,澳門監獄第六職階熟練工人——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鄭國強,澳門監獄第七職階熟練工人——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何陳兒女,澳門監獄第七職階助理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繆漢英及陳葉興,澳門監獄第六職階助理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唐漢文及曾健華,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及三月十七日起,擔任本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30點,為期一年。

郭淑儀,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起擔任本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點,為期一年。

卓官保,澳門監獄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張錦倫、麥金嬋及林錦美,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薪俸點為450點,自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聲 明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澳門監獄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陳根棠由二零零九年三月八日起因其散位合同失效而終止職務。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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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七日之批示:

李,倩宜、江,佩珊和林,月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護士,為期六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一日之批示:

潘,鳳兒、古,惠卿、孫,嘉鳳和黃,金鳳——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護士,為期六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梁,蝶云及梁,韻琪,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護士,各自由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九日及九月二十七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二日之批示:

楊,雅媖、黃,雪梅、梁,健科、莫,子寧、莫,月微、鄭,惠蓮、周,伍妹、雷,國玲、陳龔,少芬、郭,金玲、勞,愛弟、吳,麗娥和吳,鑾娟——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為期六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五日之批示:

何楊,巧蘭和陳,偉——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首位從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起,第二位從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六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為期六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六日之批示:

尹,愛玉、莫,淑婷、歐,嘉儀、彭,雁群、梁,偉森和廖,可儀——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首五位從二零零九年二月二日起,最後一位從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六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日之批示:

余,慧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為期六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之批示:

李,嘉慧——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六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為期六個月。

吳,瑞婷、葉,平平、陳,兆邦、譚,漢麟、黃,思敏、梁,佩琪、胡,彩嬌、梁,瑞家、姚,遠矚、陳,佩芝、布,安玲、鄭,美美、楊,彩瑛、梁,翠誼和楊,佩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首五位從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起,隨後七位從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六日起,其餘三位從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護士,為期六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一日之批示:

黃,碧琪——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九年二月二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六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日之批示:

梁,杰明,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重新訂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朱,樂雁,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重新訂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岑,麗珊和吳,小蓓——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九年二月二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六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六日之批示:

陳,慶榮,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九年一月十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岑,敏芳,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由二零零九年一月二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二日之批示:

劉,婉薇——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六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九日之批示:

羅,奕龍,為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由二零零九年二月二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根據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追溯自該日起生效。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康仁藥房”,准照編號為第76號,以及營業地點為澳門氹仔大連街402-408號利民經濟房屋地下J舖(A1、A2及A3區),從事七月十九日第34/99/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所指之列入表一至表四的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及其製劑之買賣,但表二A所列者除外。許可之有效期自公佈日起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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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黃,江虹,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同一職級職階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張,慧家、徐,慧、楊,滿慶、李,雁冰、黃,惠芬和胡,柳雪,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同一職級職階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同濟藥房”,准照編號為第81號,以及營業地點為澳門肥利喇亞美打大馬路(荷蘭園大馬路)98-A號寶寶大廈地下A座,從事七月十九日第34/99/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所指之列入表一至表四的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及其製劑之買賣,但表二A所列者除外。許可之有效期自公佈日起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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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恆昇藥房”,准照編號為第80號,以及營業地點為澳門羅白沙街32號昌明花園第三期(明珠閣)F座地下連閣樓,從事七月十九日第34/99/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所指之列入表一至表四的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及其製劑之買賣,但表二A所列者除外。許可之有效期自公佈日起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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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九年二月十日批示:

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教學人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三日起,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級別、階段及薪俸點如下:

陳英倫碩士,中葡中學教師,一級、第三階段、薪俸點為525;

馮瑞金,中葡幼稚園教師,三級、第四階段、薪俸點為420。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熟練工人,第六職階、薪俸點為220:卓錦榮,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起生效;第五職階、薪俸點為200:梁緯亭,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助理員,第七職階、薪俸點為160:李笑英,由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一日起生效;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50:何振華,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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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六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梁勵(代副局長)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及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呂蓉茵——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訂立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

准 照 摘 錄

“惠嘉國際旅遊(澳門)有限公司”旅行社,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e Turismo Internacional Huijia (Macau), Limitada”及英文為“Huijia International Travel(Macau)Company Limited”,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獲發准照第0155號,持牌公司為“惠嘉國際旅遊(澳門)有限公司”,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e Turismo Internacional Huijia(Macau), Limitada”及英文為“Huijia International Travel(Macau)Company Limited”。旅行社位於澳門菜園新街61號建富新村地下 U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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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林若曦,第二職階第一職等護士,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九日起生效;

趙文偉,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起生效;

陳美斯、黃壹紅及柯耀德,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起生效;

鄧詩敏,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起生效;

黃德茵,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應Brenda Cheong Perola 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七月三十一日第9/95/M號法律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職階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高潔瑤,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90;

傅麗貞、甘潔玲及李蓮鳳,首名及最後兩名分別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及三月二十一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90;

盧靜汶,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三日起轉為第二職階第一職等護士,薪俸點為350。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陳燕,第七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一日起生效;

陳英傑、楊耀棠、文樹基及龐偉燦,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張錦燕,第四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聲 明

為著有關之效力,茲聲明:應辛志元學士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組織暨資訊處處長之定期委任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屆滿時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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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日之批示:

林家妍,為本學院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五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由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李嘉汶,為本學院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五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由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范永好及吳瑞蘭,均為本學院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五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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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於旅遊學院

代副院長 甄美娟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林仲文及何秀民——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梁燕芬——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之規定,本局主管人員Manuel Rodrigues Paiva及盧貴芳之定期委任獲得續期,分別擔任儲備暨財產科科長及行政處處長職務,各自由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起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止及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起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止。

區耀安及張燕芳,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等職級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Maria da Graça Freire Machado,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三月八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職級轉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李梓揚,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區天傑,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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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葉凱霖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地形測量員,薪俸點為225點,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四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第一名及第二名的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區志卿及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林思秀,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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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熟練工人梁家恆及第七職階助理員甘月娥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的規定,本局人員編制內資訊高級技術員職程之顧問資訊高級技術員陳鴻傑,擔任本局資訊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二日起續任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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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房 屋 局

聲 明

為著應有效力,茲聲明,本局編制內人員,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楊錦華,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獲定期委任為處長,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轉為編制內超額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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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電 信 管 理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陳國輝——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由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九日至二零零九年三月八日止。

按照下方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張小弟及陳志強——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二月一日起計,繼續在本局執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職務,薪俸點為350。

摘錄自下方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周碧姬——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起計,繼續在本局執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職務,薪俸點為350。

聲 明

茲聲明本局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譚潔貞,屬編制外合同,現應其本人要求,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起終止在本局擔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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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於電信管理局

局長 陶永強


環 境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根據執行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葉擴林在本委員會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七日起續期一年,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90的薪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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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於環境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代主席 黃蔓葒


交 通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李運娣、陳凱珊及周國琴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二月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葉秀麗、關翠文、林楚嬋、陳玉芳、謝俊祥、司馬剛、鄧偉光、龍慧芝、李慧卿、楊嘉偉、何玉梅及岑智麟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二月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林楚君及沈若望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195,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二月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林麗儀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195,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連同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人員為二零零九年二月四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之合格應考人,現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之下指職級:

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鍾慧璇,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獲委任為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鄺偉卓,第二職階首席技術員,獲委任為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何翠珊,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獲委任為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黃偉雄,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獲委任為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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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汪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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