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法 務 局

名 單

為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人員組別一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第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婉瑩鄺 8.25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Diana Maria Vital Costa de Beltrão Loureiro

正選委員:行政暨財政管理廳廳長 李勝里

技術輔助處處長 吳子健


經 濟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督察職程第一職階一等督察二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的經濟局人員編制之公務員,自本公告刊登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均可報考。

上述之開考通告可供查閱及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羅銳榮(副局長代行)


財 政 局

公 告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下列職位,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報考表格之遞交限期為十日,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下列一般晉升開考,通告張貼在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財政局之行政暨財政處:

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翻譯三缺;
文案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文案一缺;及
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四缺。

二零零二年四月三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名 單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六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Alfredo dos Passos Cunha Barros Amorim 7.39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一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趙不還

委員:吳偉強

楊雁兒

———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六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蕭衛嫦 7.67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郭毅青

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 譚百強

首席高級技術員 譚光雄

———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六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劉永德 7.88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九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湯桂芳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郭華新

候補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 梁傑雄


勞 工 暨 就 業 局

名 單

為填補勞工暨就業局人員編制顧問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九缺,藉文件審查方式進行有限制普通晉升開考,其開考通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布應考人考試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孫家雄 9.2
2. 黃志雄 9.2
3. 鄺偉強 8.9
4. 林玉章 8.8
5. 陳景良 8.8
6. 黃健清 8.6
7. 鄧月微 8.6
8. 盧鳳瓊 8.5
9. 李麗琼 8.3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Noémia Lameiras

委員:廳長 盧瑞冰

處長 趙寶珠

通 告

茲通知,勞工暨就業局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查方式,進行有限制的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督察四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嘉路米耶圓形地政府大廈三字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申請報考期限為十日,由本通告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

茲通知,勞工暨就業局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查方式,進行有限制的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翻譯人員組別首席翻譯員第一職階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嘉路米耶圓形地政府大廈三字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申請報考期限為十日,由本通告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

茲通知,勞工暨就業局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查方式,進行有限制的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資訊技術員職程首席資訊技術員第一職階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嘉路米耶圓形地政府大廈三字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申請報考期限為十日,由本通告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

茲通知,勞工暨就業局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查方式,進行有限制的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資訊督導員職程首席資訊督導員第一職階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嘉路米耶圓形地政府大廈三字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申請報考期限為十日,由本通告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衛 生 局

通 告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行政人員職程第一職階第二職等二等文員一缺之開考通告已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公布,被視為確定名單的臨時名單已張貼於衛生局前技術學校大樓一樓本局人事處。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技術輔導員 譚銘鑄

第一委員:一等文員 何元生

第二委員:一等文員 Pedro Lam

———

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公布,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之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第四職等特級技術輔導員兩缺開考的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本局前技術學校大樓一樓衛生局人事處,該開考通告已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責任中心行政主任 劉小紅

正選委員: 科長 Hagiran Bi

科長 Delfim José do Rosário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公告

“塔石文化局新辦事處建造承包工程”

公開招標競投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施工地點:肥利喇亞美打大馬路衛生局現址。

3. 承攬工程目的:興建文化局新辦事處。

4.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5.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6. 臨時擔保:澳門幣$750,000.00,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7.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8. 底價:不設底價。

9. 最長施工期:十個月。

10.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1.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文件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四)下午五時正。

12.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四字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五)約上午九時三十分。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款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3. 查閱案卷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三字樓公共建築廳。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幣壹仟貳佰伍拾元。

時間:辦公時間內。

14.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造價 55%;

合理工期 5%;

材料 20%;

施工計劃 10%;

同類型之施工經驗 10%。

15.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三字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公共建築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零二年四月三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港 務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現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港務局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一缺。

遞交報考表格之期限為十日,有關通告張貼在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暨管理廳/行政處/人事科。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郵 政 局

名 單

郵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四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周柏強;
何秋華;
林小敏;
吳美玲。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於郵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科長 Tereza de Sousa

委員:二等技術員 劉螢慧

二等高級技術員 容美玉


環 境 委 員 會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環境委員會人員編制內之第一職階首席專業技術員一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的環境委員會人員編制之公務員,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均可報考。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日於環境委員會

代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蔓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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