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行 政 會

公 告

行政會秘書處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兩缺,經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南灣大馬路政府總部行政會秘書處行政、財政及資訊處內,並於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於行政會秘書處

秘書長 柯嵐


政 府 總 部 輔 助 部 門

公 告

經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通告,並配合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五十二條第二款(二)項的規定,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三缺舉行考核方式的對外入職普通開考。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理論知識考試合格並獲准進入實踐駕駛考試的准考人名單已張貼於擺華巷五號政府總部輔助部門大樓,並上載到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的網頁(http://www.sasg.gov.mo)。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柯嵐


審 計 署

公 告

為填補經由審計署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宋玉生廣場336-342號“誠豐商業中心”二十樓審計署行政財政處告示板,並於本署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於審計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慧卿


海 關

公 告

為填補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以下空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或可瀏覽網頁http://www.customs.gov.mo查閱:

行政任用合同第一職階技術工人一缺(電工範疇);
行政任用合同第一職階技術工人一缺(木工範疇)。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於海關

副關長 冼桓球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公 告

為填補立法會輔助部門以下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開考通告張貼於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力資源暨財政處,並於立法會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公佈,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1. 編制內人員:

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兩缺。

2. 行政任用合同人員: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楊瑞茹


新 聞 局

公 告

新聞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資訊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投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15樓新聞局大堂,並上載到本局網頁(www.gcs.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於新聞局

代局長 黃樂宜


行 政 公 職 局

名 單

行政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中葡文)四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1.º 周凌珊 80.81
2.º 華鈺 80.56
3.º Jessica da Silva Manhão 79.38
4.º 狄雅詩 79.06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於行政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謝文娟

委員:Leonardo Calisto Correia

Glória do Espírito Santo

公 告

為填補本局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六缺,經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的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公職局之行政及財政處,並於本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內公佈,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高炳坤


身 份 證 明 局

名 單

身份證明局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開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尹淑儀 80.06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於身份證明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身份證明局處長 唐偉杰

候補委員:身份證明局特級技術員 陳素貞

文化局首席技術輔導員 陳佩芝

公 告

為填補經由身份證明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已張貼在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二十字樓身份證明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並於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歐陽瑜


退 休 基 金 會

公 告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會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入職普通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退休基金會技術員職程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工商管理範疇)兩缺。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南灣湖景大馬路796-818號財神商業中心(FBC)14樓退休基金會及上載於本會網頁http://www.fp.gov.mo,以供查閱。

知識考試擬定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舉行,舉行的日期、時間及地點之通告將在同年十月二十一日張貼於退休基金會及上載於本會網頁http://www.fp.gov.mo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會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入職普通開考,以填補退休基金會人員編制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的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助理技術員範疇)三缺。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南灣湖景大馬路796­818號財神商業中心(FBC)14樓退休基金會及上載於本會網頁http://www.fp.gov.mo,以供查閱。

知識考試擬定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舉行,舉行的日期、時間及地點之通告將在同年十月二十一日張貼於退休基金會及上載於本會網頁http://www.fp.gov.mo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楊儉儀

三十日告示

茲公佈,衛生局已故退休衛生助理員張桂雄之遺孀潘燕薇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間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楊儉儀


財 政 局

公 告

為填補經由財政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三缺,經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財政局之行政暨財政處內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為填補財政局為人員編制以下職位,經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的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14字樓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

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有關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五日於財政局

局長 容光亮

———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內中葡傳譯及翻譯範疇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三缺。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南灣大馬路575號,579號及585號財政局大樓閣樓,並上載到本局網頁(http://www.dsf.gov.mo)。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於財政局

局長 容光亮

通 告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公布之關於分配特區政府房屋予特區政府公共機關及機構編制內確定委任公務員之公開競投臨時名單之上訴已由經濟財政司司長作出裁定,而是次確定名單之競投人士數目多於二百人,故根據第31/96/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c項及第十四條的規定,有關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閣樓、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氹仔布拉干薩街500號氹仔接待中心,並上載於財政局網頁(http://www.dsf.gov.mo/asset/asset_houseallocate.aspx)。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於財政局

競投審核委員會主席 何燕梅

告 示

徵收二零一五年度職業稅

按照職業稅規章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本局財稅廳收納處定於本年十月份開庫徵收二零一五年度第一組(散工及僱員)及第二組(自由及專門職業)納稅人的職業稅,有關職業稅是按上述規章第三十七條規定計算。

按照上述規章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納稅人尚可在開庫徵收期限屆滿後六十天內繳納相關稅款,但須加繳所欠稅款百分之三的款項,以及法定的遲延利息。

倘上述六十天期限屆滿後仍未清繳已結算的稅款、遲延利息以及所欠稅款百分之三的款項,即予進行催徵,且不妨礙罰款的科處,罰款金額可達欠繳稅款的一半。

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於財政局

局長 容光亮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公 告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行政及財政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內,並於統計暨普查局網頁內公佈。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統計範疇特別職程的第一職階二等統計技術員五缺的實習員,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內,並於統計暨普查局網頁內公佈。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重型車輛司機職程的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內,並於統計暨普查局網頁內公佈。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楊名就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三十日告示

謹此公佈,現有博彩監察協調局前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鄭,麗雅之配偶陳,嘉亮未成年兒子陳,朗月申請其亡配偶及亡母之死亡津貼、喪葬津貼、聖誕津貼及其他金錢補償,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補償,應由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局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陳達夫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通 告

就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有關本會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的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消費者委員會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一缺,現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的批示,許可更改典試委員會成員如下:

主席: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袁月梅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梁碧珊

顧問高級技術員 袁奕虹

候補委員: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翰寧

顧問高級技術員 易惠儀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代主席 陳漢生


中 國 與 葡 語 國 家 經 貿 合 作 論 壇 常 設 秘 書 處 輔 助 辦 公 室

公 告

為填補經由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以行政任用合同填補的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一缺,經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南灣湖5A地段澳門財富中心13樓A-K單位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內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於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主任 莫麗絲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名 單

為填補轉入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之前燃料安全委員會人員行政任用合同技術稽查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稽查兩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1.º 唐國夫 81.19
2.º 梁志成 81.00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保安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消防局處長 黃世興

委員: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特級技術稽查 吳嘉威

民政總署首席技術員 王曦瑜

公 告

為填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行政任用合同技術工人職程第一職階技術工人(水喉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查閱。該名單亦已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fsm.gov.mo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警長 譚明達

委員:首席技術輔導員 甘沛玲

技術工人 劉傑輝

為填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行政任用合同勤雜人員職程第一職階勤雜人員(雜役範疇)二十二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查閱。該名單亦已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fsm.gov.mo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警長 徐麗娟

委員:一等警員 何錦茵

首席技術輔導員 譚羨美

為填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行政任用合同技術工人職程第一職階技術工人(油漆範疇)三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查閱。該名單亦已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fsm.gov.mo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一等消防區長 劉崇威

委員:消防區長 蔡明生

副警長 林建維

———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12/2015號法律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之規定,現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本局文職人員進行下列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以下空缺:

行政任用合同人員:

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上載於澳門保安部隊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及張貼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投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日內遞交。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潘樹平警務總監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行政任用合同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資訊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及上載於澳門保安部隊網頁http://www.f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內,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五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高級技術員 李雲海

委員:特級技術員 黃家強

特級技術員 高美珊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行政任用合同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資訊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及上載於澳門保安部隊網頁http://www.f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內,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蕭結德

委員:特級技術員 張健祥

特級技術員 林佩芝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行政任用合同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及上載於澳門保安部隊網頁http://www.f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內,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特級技術員 李敏恩

委員:特級技術輔導員 鍾麗森

特級技術輔導員 區德賢

三十日告示

按治安警察局前第二職階一等警員吳炳波的兒子吳嘉傑的要求,領取該已故人員的死亡津貼、喪葬津貼、假期津貼、聖誕津貼及其他金錢補償,現通知所有自認為有權收取上述津貼及補償的人士,自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局作出申請,倘若在此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上述申請人的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潘樹平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名 單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的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的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培訓範疇)一缺,合格投考人的最後成績如下:

唯一合格投考人:
余志時 73.89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主管) 劉少剛

正選委員:顧問翻譯員(職務主管) 鄭慧銘

一等翻譯員(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高家怡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本局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合格投考人的最後成績如下:

唯一合格投考人:
Jaquelina Elizabete Estorninho Dias 59.54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楊春麗

正選委員: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主管) 鄭宇光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文化局) 余錫禧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的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本局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合格投考人的最後成績如下:

唯一合格投考人:
趙肖容 75.56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高麗娟

正選委員: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主管) 鄭日豪

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海事及水務局) 楊永平

公 告

為填補司法警察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社區警務及公共關係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第三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公告,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晉級開考。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該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十八樓人事及行政處,以及上載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為填補司法警察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人力資源範疇)兩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第三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公告,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晉級開考。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該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十八樓人事及行政處,以及上載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周偉光


懲 教 管 理 局

公 告

為填補懲教管理局以下職位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

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
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

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澳門路環竹灣馬路聖方濟各街懲教管理局行政樓地下告示板,並於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於懲教管理局

局長 程况明

通 告

懲教管理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醫生職程第一職階普通科醫生兩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第二十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十一條第五款及第三款(三)項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及知識考試通告於本通告公佈之日起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8樓A座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並同時上載於局方網頁www.dsc.gov.mo,以供瀏覽。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於懲教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主席 黃志偉

———

根據經第4/2010號法律、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五十三條第二款及第四款的規定,現通知懲教管理局首席警員張家輝,按照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作出的第76/SS/2016號批示,張家輝被科處撤職處分。

並通知張家輝得在本通告公布後六十日內就裁定向中級法院提出司法上訴。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於懲教管理局

局長 程况明


衛 生 局

名 單

(開考編號:A02/AUX-ENF/2016)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護理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護理助理員十九缺,經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1.º 郭燕玲 87.20
2.º 夏艷萍 82.00
3.º 陳嘉韻 79.80
4.º 郭淑恆 78.90
5.º 江佩嘉 78.60
6.º 朱美金 78.40
7.º 湯玉琼 77.00
8.º 龍宇滔 74.80
9.º 譚文添 73.80
10.º 張夢冰 73.50
11.º 鄧瑞文 68.60
12.º 梁綺雯 68.40
13.º 雷詠嫦 64.80
14.º 吳艷濃 63.60
15.º 曹偉童 63.00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成績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護士長 柳蘊瑜

正選委員:專科護士 麥志成

一等護理助理員 詹國平

公 告

(開考編號:01316/01-IS)

為錄取二十名學員參加衛生局二等衛生督察的特別培訓,完成培訓後,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培訓成績名單排列前二十名衛生督察學員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衛生督察,經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並已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護士職程第一職階專科護士一百三十三缺,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透過審查文件及專業面試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公佈,投考人專業面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開考編號:01916/04-OQ)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技術工人職程第三職階技術工人(泥水工範疇)二缺,經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公佈,投考人專業面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開考編號:00616/02-ATA)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行政文員範疇)四十五缺,經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公佈,投考人專業面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42/P/16號公開招標“向衛生局供應膳食”,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三條的規定作出解答,並將其等附於投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東望洋新街三百三十五號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閱。有關資料亦可透過衛生局網頁(www.ssm.gov.mo)下載。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41/P/16號公開招標“青洲坊衛生中心裝修工程”,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二條的規定作出解答,及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其等附於投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及補充說明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東望洋新街三百三十五號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閱。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經由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並於本局和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經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入讀專科培訓(四十缺)的開考通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 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通 告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的批示,根據經第72/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的規定,下列人士被委任為郭志東、Shrestha Satish、黃懐穎及楊美娜的全科實習之全部同等學歷認可評核考試的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之組成:

主席:顧問醫生 李楚峰醫生

正選委員:主治醫生 李然醫生

普通科醫生 吳少芬醫生

候補委員:主治醫生 梅菠醫生

主治醫生 岑大進醫生

考試方法:知識筆試(佔總成績40%)、客觀結構性臨床評估(佔總成績30%)及口試(佔總成績30%)。上述三項考試均為淘汰試。

考試日期及地點: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知識筆試)——仁伯爵綜合醫院C1層急診部遠程醫療會診中心會議室;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客觀結構性臨床評估、口試) ——衛生局公共衛生應急人員宿舍;

考試時間:考試時間表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的批示,根據經第72/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的規定,下列人士被委任為陳杰輝、陳瑜、熊淑華及呂素儀的全科實習之全部同等學歷認可評核考試的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之組成:

主席:主治醫生 李德明醫生

正選委員:主治醫生 林果醫生

主任醫生 黃鳳欣醫生

候補委員:主治醫生 區德偉醫生

主治醫生 葉家雄醫生

考試方法:知識筆試(佔總成績40%)、客觀結構性臨床評估(佔總成績30%)及口試(佔總成績30%)。上述三項考試均為淘汰試。

考試日期及地點: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知識筆試)——仁伯爵綜合醫院C1層急診部遠程醫療會診中心會議室;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客觀結構性臨床評估、口試) ——衛生局公共衛生應急人員宿舍;

考試時間:考試時間表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文 化 局

名 單

文化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葛文瑩 83.33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文化局人力資源及行政處代處長 余麗萍

正選委員:文化局二等技術員 鄒群英

司法警察局二等技術員 鍾燕婷

文化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六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黎莉 83.00 a)
2.º 陳永恩 83.00 a)
3.º 何文燕 81.89  
4.º 龍淡寧 81.44  
5.º 黃永康 81.28 a)
6.º 張桂珍 81.28 a)

a)得分相同,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規定訂出排名的優先次序。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文化局人力資源及行政處代處長 余麗萍

正選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首席技術輔導員 唐潔芳

候補委員:文化局二等技術員 鄒群英

文化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三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曾立勤 80.50
2.º 吳汝錕 80.44
3.º 文智威 80.00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文化局人力資源及行政處代處長 余麗萍

正選委員:退休基金會首席高級技術員 李儉榮

候補委員:文化局二等技術員 鄒群英

文化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梁恩倩 83.56
2.º 梁雅思 82.72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文化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梁君傑

正選委員:文化局特級技術員 陳啟華

候補委員:法務局顧問文案 唐伯福

文化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三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蔣素雯 82.61
2.º 李芷薇 82.33
3.º 康頴雯 73.83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文化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梁君傑

正選委員:文化局特級技術員 陳啟華

體育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馬子聰

文化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庄惠霞 81.56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文化局人力資源及行政處代處長 余麗萍

正選委員:文化局二等技術員 鄒群英

社會工作局二等技術員 張廣夫

文化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Maria Laura Matos Moura Borges 81.39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文化局人力資源及行政處代處長 余麗萍

正選委員:文化局二等技術員 鄒群英

社會工作局二等技術員 張廣夫

文化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四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洪麗欽 83.33
2.º 王靜雯 82.39
3.º 何晶晶 81.39
4.º 尹保倫 80.61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文化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梁君傑

正選委員:文化局特級技術員 陳啟華

候補委員:體育局首席技術員 葉金松

文化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五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趙月紅 84.33
2.º 葉健雄 83.44
3.º 陳芳 83.17
4.º 張梖琪 81.78
5.º 郭澤民 76.94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文化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崔貞貞

正選委員:文化局人力資源及行政處處長 鄭麗雅

候補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黃冠翹

文化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何鴻斌 81.72
2.º 盧可茵 80.78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文化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崔貞貞

正選委員:文化局人力資源及行政處處長 鄭麗雅

民政總署首席獸醫 陳海峰

文化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禤廣瑜 81.11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五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崔貞貞

正選委員:人力資源及行政處處長 鄭麗雅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余錫禧

公 告

文化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傳意範疇)一缺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城市規劃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知識考試的成績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文化局總部及上載於文化局網頁(http://www.ic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於文化局

代局長 陳炳輝


旅 遊 局

公 告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公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現為提供「除夕煙花表演」服務之判給作公開招標。

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接待處櫃檯查閱招標卷宗,包括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及相關補充文件副本,或可透過旅遊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內免費下載。

服務總價格上限為澳門幣貳佰貳拾萬元($2,200,000.00)。

評審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判給準則 所佔比重
價格 50%
創意
——煙花表演主題說明
—— 新技術應用(煙花表演中所使用創新及獨特產品說明,或特別效果說明)
——燃放效果編排資料
25%

確保提供的服務既安全又具效率的能力
——燃放器材說明
——煙花物料運輸計劃
——燃放實施計劃
——安全燃放操作計劃
——燃放場地佈置圖

15%
投標人的經驗 10%

投標人須在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截標日期前,於辦公時間內將投標書交予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接待處櫃檯,投標書必須使用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中一種正式語文或英語撰寫。並同時提供澳門幣肆萬肆仟元($44,000.00)的臨時保證金,作為是次投標的臨時擔保。臨時保證金之遞交方式得1)透過大西洋銀行並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基金”的現金方式存入;2)銀行擔保;或3)以現金、本票或保付支票方式向旅遊局繳交,本票或保付支票抬頭須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基金”。或4)電匯至旅遊基金在大西洋銀行開立的帳戶內(編號:8003911119)。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上午十時在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四樓旅遊局演講廳內舉行。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規定,投標人之法定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提出聲明異議及/或為投標所遞交之文件出現的疑問作出解答。

投標人的法定代表可由受權人代表出席公開的開標儀式,在此情況下,此受權人應出示經公證授權賦予其參與開標儀式的授權書。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期限及開標的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謝慶茜


體 育 局

公 告

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現將填補體育局下列人員空缺,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的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有關開考的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1. 編制內人員: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

2. 行政任用合同人員: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於體育局

局長 潘永權

公開招標

「為保齡球中心之保齡球道區購置及更新空調系統」

按照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並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五日的批示,體育局現為保齡球中心之保齡球道區購置及更新空調系統,代表判給人進行公開招標程序。

有意之投標者可於本招標公告刊登日起,於辦公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總部接待處查閱卷宗或繳付$1,000.00(澳門幣壹仟元正)購買招標案卷複印本一份。

在遞交投標書期限屆滿前,有意投標者應自行前往體育局總部,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之文件。

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時正,逾時的投標書不被接納。倘上述截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投標者須於該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書交往位於上指地址的體育局總部,且需同時繳交$140,000.00(澳門幣壹拾肆萬元正)作為臨時保證金。如投標者選擇以銀行擔保方式時,有關擔保需由獲許可合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業務的銀行發出並以“體育局”為抬頭人,或前往體育局總部財政財產處繳交相同金額的現金或支票(以“公庫司庫”為抬頭人)。

開標將訂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倘上述開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又或上述截止遞交投標書的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順延,則開標的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投標書自開標日起計九十日內有效。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於體育局

局長 潘永權

公開招標

「為體育局總部購買及更新空調系統」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為體育局總部購買及更新空調系統」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3點的規定作出解答,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總部查閱。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於體育局

局長 潘永權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公 告

為填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以下空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7樓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內,並上載到本辦網頁(http://www.gaes.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以供查閱。

1. 編制內: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

2. 行政任用合同: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三缺。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即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代主任 何絲雅


澳 門 大 學

通 告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四十二條a)項的規定,本人廢止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對副院長兼輔導主任譚錫忠所作的轉授權。

本決定自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於澳門大學

呂志和書院院長 葉銘泉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四十二條a)項的規定,本人廢止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第二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對代副院長兼輔導主任黃兆琳及蔣怡所作的轉授權。

本決定自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於澳門大學

霍英東珍禧書院院長 George Watt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四十二條a)項的規定,本人廢止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第三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對副院長兼輔導主任Manuel António Noronha所作的轉授權。

本決定自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五日於澳門大學

滿珍紀念書院院長 Kevin Thompson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四十二條a)項的規定,本人廢止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對副院長兼輔導主任Lee Wee Keng所作的轉授權。

本決定自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於澳門大學

鄭裕彤書院院長 鍾玲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四十二條a)項的規定,本人廢止刊登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對副院長兼輔導主任汪超所作的轉授權。

本決定自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於澳門大學

曹光彪書院院長 劉全生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四十二條a)項的規定,本人廢止刊登於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三日第三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對副院長兼輔導主任葉穎暉所作的轉授權。

本決定自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於澳門大學

何鴻燊東亞書院院長 姚偉彬

———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由於獲轉授權者須作出迴避,本人收回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澳門大學通告內,轉授予工商管理學院院長蘇育洲主持該學院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於澳門大學

副校長 倪明選


旅 遊 學 院

公 告

旅遊學院為填補以下空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公告,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望廈山旅遊學院行政暨財政輔助部告示板,並於旅遊學院內聯網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

編制內人員空缺:

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

行政任用合同人員空缺: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三缺;
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規定,該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於旅遊學院

副院長 甄美娟

第2/P/2016號公開招標——向旅遊學院提供清潔服務

1. 招標實體:旅遊學院。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服務目的:向旅遊學院提供清潔服務。

4. 服務提供期: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共24個月)。

5. 標書有效期:90日,由開標日起計。

6. 實地視察集合地點:澳門望廈山,旅遊學院協力樓禮堂。

7. 實地視察日期及時間:二零一六年十月五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正。

8. 臨時擔保:$350,000.00(澳門幣叁拾伍萬元正),得透過抬頭為「旅遊學院」之銀行擔保,本票或現金繳付。

9. 確定擔保:判給總額的百分之四(4%)。

10. 交標地點:澳門望廈山,旅遊學院啓思樓出納及查詢處。

11. 截止交標日期及時間: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12. 開標地點:澳門望廈山,旅遊學院協力樓禮堂。

13. 開標日期及時間: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上午十時正。

* 根據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競投商號/公司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對本競投所遞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之疑問予以澄清。

14.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取得該等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望廈山,旅遊學院啓思樓出納及查詢處。

日期:自本公告公佈日起至開標日期及時間止。

時間:工作日的辦公時間內。

* 於本學院啓思樓出納及查詢處可取得公開招標的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副本,費用每份為$100.00(澳門幣壹佰元正)或透過本學院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ift.edu.mo)。

15. 評審準則及其所佔之比重:

——投標價(60%);
——以往曾為旅遊學院或其他同類機構提供清潔服務的經驗和滿意度(15%);
——投標人在提供清潔服務方面的專業認證(10%);
——投標人能夠提供擁有一年或以上的酒店房務清潔工作經驗的清潔工數量(10%);
——擔任本招標項目具備本行業兩年以上經驗的本地員工佔工作團隊的數目(5%)。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於旅遊學院

院長 黃竹君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公 告

為填補社會保障基金的下列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澳門宋玉生廣場249-263號中土大廈18樓社會保障基金總部,並於本基金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編制內人員: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資訊範疇)兩缺。

行政任用合同人員:

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三缺;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資訊範疇)一缺。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容光耀


旅 遊 危 機 處 理 辦 公 室

名 單

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之公告,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晉級開考。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陳攷敏 82.78

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於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特級技術員 張勁妍

正選委員:特級技術員 狄偉

顧問高級技術員(行政公職局) 鄔栩清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名 單

土地工務運輸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Humberto Correia Gageiro 91.25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五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科長 李大友

正選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一等技術員 占美珍

土地工務運輸局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張好霞

土地工務運輸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潘樹來 93.25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廳長 黎永亮

正選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彭志銘

土地工務運輸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程道全

土地工務運輸局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五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1.º 梁淑珊 83.44
2.º 鍾杏泳 83.11
3.º 趙叔維 82.83
4.º 程嘉斌 82.17
5.º 易淑賢 81.72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蘇麗江

正選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麥志生

候補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區萬明

土地工務運輸局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八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1.º 彭碧瑤 86.94 a)
2.º 伍卉婷 86.94  
3.º 梁麗敏 86.67  
4.º 蘇安兒 85.50  
5.º 林燕婷 84.00  
6.º 何愛蓮 83.06  
7.º 梁杏欣 81.72  
8.º 梁家汶 80.61  

a)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在職程的年資較長。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區文慧

正選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余嘉碧

土地工務運輸局首席技術輔導員 劉珠玲

土地工務運輸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老廣明 91.25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馬淑娟

正選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楊學榮

土地工務運輸局首席特級技術員 曾寶明

———

土地工務運輸局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李苑珊 81.56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代處長 林康龍

正選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一等技術員 伍慧盈

土地工務運輸局一等技術員 顏達英

土地工務運輸局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四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1.º 王嘉寶 87.50
2.º 劉珠玲 86.17
3.º 朱國鋒 85.72
4.º 程家仁 84.00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科長 李力奇

正選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代處長 李建豐

土地工務運輸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何麗妍

土地工務運輸局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歐東文 71.72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何康潤

正選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霍偉飈

候補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首席高級技術員 蘇善敦

公 告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完善新口岸區污水截流管設計連建造承包工程」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二條的規定作出解答,及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之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及補充說明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土地工務運輸局十六樓基礎建設廳查閱。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李燦烽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公 告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為填補下列人員空缺,經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將有關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澳門電力公司大樓六字樓行政暨財政處,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

1)行政任用合同人員: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

2)編制內人員:

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兩缺;
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局長 張紹基


海 事 及 水 務 局

公 告

海事及水務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以下空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內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萬里長城港務局大樓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並上載到本局網頁(www.marine.gov.mo)以供查閱: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船舶檢驗範疇)五缺;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機電工程範疇)三缺;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水務技術範疇)兩缺;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法律範疇)一缺;
第一職階三等海事人員十缺;
第四職階技術工人(金屬工範疇)兩缺。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

為填補海事及水務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萬里長城港務局大樓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內,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緊接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為填補海事及水務局人員編制內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三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萬里長城港務局大樓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內,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緊接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

為填補經由海事及水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三缺,經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確定名單正張貼在萬里長城港務局大樓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內,並於海事及水務局網頁內公佈。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

為填補經由海事及水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兩缺,經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在萬里長城港務局大樓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內,並於海事及水務局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為填補經由海事及水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兩缺,經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在萬里長城港務局大樓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內,並於海事及水務局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為填補海事及水務局人員編制內繪圖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繪圖員一缺,經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限制性方式進行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在萬里長城港務局大樓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內,並於海事及水務局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第008/DSAMA/2016號公開招標)

茲特公告,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採購資訊顯示屏及網絡設備”之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六條的規定作出解答,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行政及財政廳會計科查閱,有關資料亦可透過海事及水務局網頁(http://www.marine.gov.mo)下載。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郵 政 局

名 單

郵政局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潘家羨 81.63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於郵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梁曉梅

正選委員:首席技術員 潘漢琪

一等技術員 溫淑貞

公 告

郵政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櫃台服務範疇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政總部大樓二樓,並上載到郵政局網頁(http://www.macaupost.gov.mo)。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五日於郵政局

局長 劉惠明

———

為填補郵政局行政任用合同人員的以下空缺,經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公告,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政總部大樓二樓,並公佈於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

資訊範疇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兩缺。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於郵政局

局長 劉惠明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公 告

為填補本局行政任用合同人員氣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氣象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有關以通過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之公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氹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mg.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http://www.safp.gov.mo)。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四款之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環 境 保 護 局

名 單

環境保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黃美玲 92.81

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於環境保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財政處處長 李少容

正選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 陳海珊

二等高級技術員 楊滔

公 告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填補環境保護局人員工務工作範疇編制內三缺及行政任用合同六缺之技術稽查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稽查。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11號至11號D郵政大樓地下環境保護局(或可瀏覽本局網頁:www.dspa.gov.mo)。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於環境保護局

局長 譚偉文


運 輸 基 建 辦 公 室

公 告

運輸基建辦公室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兩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定,以審查文件方式為運輸基建辦公室之人員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澳門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26樓運輸基建辦公室,並於本辦公室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而遞交開考報名表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算。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於運輸基建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蔣祺


交 通 事 務 局

名 單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盧嘉麗 83.72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職務主管(首席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特級技術輔導員 梁妙儀

特級技術輔導員 李淑美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十八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林煒任 88.06  
2.º 侯慧容 85.50  
3.º 林繼文 84.89  
4.º 許天爵 83.33  
5.º 劉康慧 82.89  
6.º 鄭敏杰 82.83 a)
7.º 黃勵敏 82.83 a)
8.º 黃鳳英 82.50  
9.º 馮亦倫 82.39  
10.º 劉淑盈 82.17 a)
11.º 潘啓柏 82.17 a)
12.º 何如雅 82.06  
13.º 何潔瑩 82.00  
14.º 何思衡 81.89  
15.º 黃俊航 81.50  
16.º 盧天頤 81.39  
17.º 黃潤棠 80.89  
18.º 何艷玲 80.67  

a)得分相同,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四條規定訂出排名的優先次序。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職務主管(首席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 梁喜欣

特級技術輔導員 梁妙儀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車輛查驗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車輛查驗員兩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梁耀標 81.39
2.º 麥警強 80.56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職務主管(首席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特級技術輔導員 梁妙儀

特級技術輔導員 李淑美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三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勞志輝 83.72
2.º 余旨津 82.94
3.º 呂葉佩玲 81.72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職務主管(首席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特級技術輔導員 梁妙儀

二等技術輔導員 葉欣兒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黃佩茜 80.72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職務主管(首席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 梁喜欣

候補委員:職務主管(顧問高級技術員) 唐漢文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鄺振濠 83.39

按照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首席高級技術員 梁喜欣

正選委員:首席技術員 梁淑女

候補委員:職務主管(顧問高級技術員) 唐漢文

公 告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以下空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第三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服務專區告示版,以及上載到本局網頁(http://www.dsat.gov.mo)以供查閱:

第一職階技術工人(視聽設備機械技工範疇)一缺。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林衍新

通 告

第04/DIR/2016號批示

本人根據第3/2008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五)項、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以及行使第80/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第四款賦予的職權,作出決定如下:

一、轉授予車輛及駕駛員事務廳廳長畢丹尼在該廳範疇下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簽署經上級批示之通知公函,以及由該廳負責的案卷進行程序及執行有關決定所需之文件;

(二)批准有關人員享受年假、提前或延遲享受年假的申請,以及批准有關人員的缺勤解釋;

(三)批准有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辦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

(四)批閱工程狀況筆錄和付款單據,委任驗收委員會成員以及驗證有關取得財貨及勞務案卷之單據是否符合付款條件;

(五)執行有關公共工程承攬之一切行政調查工作。

二、轉授予車輛處處長陳耀輝在該處範疇下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簽署發往澳門特別行政區私人實體單純為編制卷宗及執行決定所需的公函或文書;

(二)批准有關人員享受年假、提前或延遲享受年假的申請,以及批准有關人員的缺勤解釋;

(三)批准有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辦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

(四)批閱工程狀況筆錄和付款單據,以及驗證有關取得財貨及勞務案卷之單據是否符合付款條件;

(五)執行有關公共工程承攬之一切行政調查工作。

三、有關簽署公文之轉授權,不包括發往行政長官辦公室、各司長辦公室、立法會、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檢察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海關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機關及實體的信件。

四、上述廳長認為有利於交通事務局良好運作時,可將獲轉授予的權限轉授予其轄下的處長或職務主管。

五、本轉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六、對行使本批示所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七、自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起,由車輛及駕駛員事務廳廳長畢丹尼及車輛處處長陳耀輝在現轉授予的權限範圍內所作的行為,均予以追認。

八、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轉授權經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林衍新

第05/DIR/2016號批示

本人根據第3/2008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五)項、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作出決定如下:

一、授予交通管理廳廳長羅誠智,針對違反第15/2016號行政法規《車用無鉛汽油及輕柴油標準》規定的違法行為開展處罰程序、提出控訴及通知利害關係人。

二、授予車輛及駕駛員事務廳廳長畢丹尼在該廳範疇下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根據經第17/2001號法律修改的八月十二日第16/96/M號法律《車輛使用牌照稅》通過的《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的規定,科處罰款;

(二)根據第3/2007號法律《道路交通法》以及經四月二十八日第17/93/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十七日第114/99/M號法令、第15/2007號行政法規、第13/2008號行政法規、第19/2013號行政法規及第20/2013號行政法規修改的《道路交通規章》(下稱《道路交通規章》)的規定,科處罰款至澳門幣五千元;

(三)根據《道路交通規章》第二十三條第五款a)項規定,簽發超過規定重量限制之車輛之暫時進口准照,以及根據該規章第二十四條第六款a)項規定,例外許可因運輸不可分割之物體而超過規定限制之車輛之暫時進口;

(四)根據經第19/2016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28/2003號行政法規《對外貿易活動規章》(下稱《對外貿易活動規章》)第三-A條(六)項規定,簽發第25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附件二進口表B組別F所列貨物之進口准照;

(五)簽發證明書及認證官方文件。

三、授予稽查處處長鍾慧璇,根據第15/2016號行政法規《車用無鉛汽油及輕柴油標準》的規定,安排人員到燃料產品的儲存、工業處理、供應和銷售的場所執行監察工作。

四、授予車輛處處長陳耀輝下列權限:

(一)接受機動車輛定期檢驗或特別檢驗缺席的解釋;

(二)批准特別檢驗的申請,以及批准延遲或提前一般或特別檢驗申請;

(三)為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的車輛簽署憑單;

(四)根據《對外貿易活動規章》第三-A條(六)項規定,簽發第25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附件二進口表B組別F所列貨物之進口准照;並安排人員跟進申請、修改及取消准照的相關行政手續。

五、授予車輛及駕駛員事務廳廳長畢丹尼及車輛處處長陳耀輝在相關附屬單位範疇下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批准有關人員參加及退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辦的培訓課程及其他同類活動,以及簽署缺席有關活動的合理解釋聲明;

(二)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五十三條的規定,批准職務主管的代任。

六、上述廳長認為有利於交通事務局良好運作時,可將獲授予的權限轉授予其轄下的處長或職務主管。

七、本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八、對行使本批示所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九、自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起,由交通管理廳廳長羅誠智及稽查處處長鍾慧璇在現授予的權限範圍內所作的行為,均予以追認。

十、自二零一六年八月四日至八月十六日,由前車輛及駕駛員事務廳代廳長畢丹尼作出的本批示第二款(四)項所指的行為,均予以追認。

十一、自二零一六年八月四日至八月十六日,由前車輛處代處長陳耀輝作出的本批示第四款(四)項所指的行為,均予以追認。

十二、自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起,由車輛及駕駛員事務廳廳長畢丹尼及車輛處處長陳耀輝在現授予的權限範圍內所作的行為,均予以追認。

十三、在不妨礙第九款至第十二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林衍新


澳 門 互 助 總 會

三十日告示

茲公佈Rosa Paula Hy申請其已故配偶Francisco Ng Chi所遺下之遺屬撫卹金,其人曾為澳門治安警察局之退休警員及本會會員編號2760,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逝世。

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上述撫恤金,應由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會提出申請應有之權益。若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於澳門互助總會

董事會主席 飛迪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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