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審 計 署

公 告

審計署為填補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被視為確定名單的臨時名單,現已張貼於新口岸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二十樓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於審計署

首席審計師 高展鵬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為填補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立法會輔助部門一般行政及財政管理處。有關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公布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及
第一職階中文文牘主任兩缺。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二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新 聞 局

名 單

新聞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七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唯一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盧錦烈 7.26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日於新聞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何慧卿

委員:歐舜華

Mário Augusto do Rosário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名 單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行政暨公職局現刊登二零零一年第四季度受資助實體的名單:

受惠實體 目的 許可批示日期 資助金額
澳門電腦學會 舉辦各項活動 05.10.2001 $100,000.00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李麗如

通 告

按照三月十七日第7/97/M號法令第五條之規定,公布二零零三年度公眾假日及豁免上班日期表:

二零零三年度公眾假日及豁免上班日期表

第60/2000號行政命令訂定公眾假日
月/日 因由
一月一日 元旦
二月一日 農曆正月初一
二月二日 農曆正月初二
二月三日 農曆正月初三
四月五日 清明節
四月十八日 耶穌受難日
四月十九日 復活節前日
五月一日 勞動節
五月八日 佛誕節
六月四日 端午節
九月十二日 中秋節翌日
十月一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
十月二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翌日
十月四日 重陽節
十一月二日 追思節
十二月八日 聖母無原罪瞻禮
十二月二十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
十二月二十二日 冬至
十二月二十四日 聖誕節前日
十二月二十五日 聖誕節
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五日批示特許豁免上班日期
月/日 因由
一月三十一日(下午) 農曆除夕
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 除夕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李麗如


財 政 局

名 單

財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之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翻譯三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陳浩柏 8.69
2. Mélida de Assis Jorge 8.46
3. 譚志成 8.41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局長 艾衛立

委員:副局長 楊寶儀

副局長 莊綺雯

———

財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文案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文案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李金榮 6.05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楊寶儀

委員:處長 朱國宏

科長 José Poupinho Chan

———

財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之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四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羅佩蓮 8.65
2. 張素琴 7.73
3. 王彩云 7.31
4. 何鄭詠詩 7.21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鍾聖心

委員:廳長 許燕華

組長 李志洪

公 告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五缺,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報考表格之遞交限期為十日,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張貼在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財政局之行政暨財政處。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財 稅 廳

佈 告

關於房屋稅事宜

按照八月十二日第19/78/M號法律核准之市區房屋稅章程第九十五條二款之規定,茲特公告,澳門財稅廳收納處於二零零二年六月、七月及八月,開庫徵收在本廳房屋紀錄所載房屋之獨一期之自動繳納房屋稅。

開庫徵收期限為三十天,由徵稅憑單所指定之月份的第一天起計。

按照上述章程第九十六條一款之規定,於上述期限屆滿之六十天內繳納者,除稅款外須另加徵欠款百分之三及法定遲延利息。

倘自動繳納期屆滿後之六十天內仍未清繳已結算之稅款、遲延利息及欠款百分之三時,即予進行催徵。

茲將本佈告多繕數張,張貼於慣常之告示處,並刊登於中、葡文主要報章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此佈

二零零二年五月八日於澳門財稅廳

澳門財稅廳廳長 容光亮

(本件經由財政局局長艾衛立核閱)


退 休 基 金 會

三十日告示

謹此公佈,現有已故民政總署熟練助理員梁飛虹遺孀鍾少蓮及女兒梁麗娜申請其遺屬撫恤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恤金,應由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之三十天內,向退休基金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名 單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二等文員兩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

1. Manuel Paulo Couto 7.71
2. Jorge Tomás Cardoso das Neves 7.00
3. 彭蓬亮 6.98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七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技術輔導員 鄭嘉妍

委員:首席行政文員 Virginia C. Cunha

首席行政文員 Maria Fátima M. de Carvalho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二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通 告

第2/2002/DSFSM號公開競投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宣佈,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六百五十條救火褲舉行公開競投。

有關《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存放在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查閱。如欲取得上述文件,需繳付影印費用。招標程序將於上址進行。

標書必須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四日下午五時前遞交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

除須遞交《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所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交臨時保證金MOP$19,500.00(澳門幣壹萬玖仟伍佰圓)之證明文件,而該保證金是以現金方式或銀行擔保方式繳付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倘以現金方式繳交,應交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處。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五日上午十時在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內舉行。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衛 生 局

三十日告示

茲公佈,潘宜輝為其曾任二等診療技術員第二職階之已故兒子潘永富申請其死亡津貼及其他有權收取的補助。任何人士如自認具有領取上述津貼及其他補助之權利,請於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局提出申請,若於上述期限內無接獲任何異議,則其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四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官世海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公 告

經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三日第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有關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十四缺的以審查文件及一般限制性晉升考試的公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土地工務運輸局四樓行政處。

按照上述法例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供應及安裝衝紅燈偵測系統

公開招標競投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3. 承攬類型:以總額承攬。

4. 臨時擔保:澳門幣$100,000.00,以現金存款或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5. 底價:不設底價。

6. 參加條件:凡表示完全履行招標方案及責任書所列條件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獲接受參加競投。

7.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文件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2002年7月2日(星期二)下午五時正。

8.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4字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2002年7月3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

9. 查閱案卷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廈,土地工務運輸局 2字樓運輸廳。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幣壹佰圓。

時間:辦公時間內。

10.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造價:25%;

(根據所建議的設備和所提供的服務衡量標書價格的合理性)

——系統的技術特性:40%;

(技術的先進性及對澳門情況的適用性)

——工期:5%;

——競投者的技術實力:10%;

——系統投入運作後的技術支援:10%;

——零配件的供應情況及價格:10%。

11.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2002年6月10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2字樓土地工務運輸局運輸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二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公 告

為填補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地形測量員一缺,及第一職階首席地形測量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五月八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砲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澳電大樓六字樓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地理學工程師


政 府 船 塢

名 單

政府船塢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三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卓凱榮 7.80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五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七日於政府船塢

典試委員會:

主席:周進

委員:黃振方

鄺錦成

公 告

為填補政府船塢人員編制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媽閣上街政府船塢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五日於政府船塢

廠長 周進


郵 政 局

名 單

郵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郵務文員十二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Beatriz Cheung aliás Beatriz Cheung Dias;
錢偉明;
楊樹清;
梁國健;
羅海;
倫志強;
Loreta Maria Machado de Mendonça;
Maria Alice Filomena Luis Gee;
Maria Alice Gomes Fernandes Vong;
莫美玲;
Rosa Maria Chao;
Teresa Lam da Luz。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六日於郵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科長 梁敬賢

委員:二等高級技術員 陳迎慶

一等技術輔導員 招淑芬

———

郵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二等郵務文員十三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1. Alberto Carvalho;
2. Antonio Tam;
3. 歐潔文;
4. 鄭燦明;
5. 張壁堅;
6. 曹美愛;
7. 曹引桂;
8. 黎蓮;
9. 劉慧怡;
10. 梁志光;
11. 盧彩雲;
12. 顏錦文;
13. 譚麗琪。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七日於郵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吳美琪

委員:組長 康經維

二等郵務文員 梁國健

———

郵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郵務文員八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1. 招北潮;
2. Fátima Josefina da Cruz Vong;
3. Geraldina Maria Lopes;
4. 黃蓮幸;
5. 黃肇基;
6. 郭志偉;
7. Maria Man Leng Vong Lourenço;
8. 伍南。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於郵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二等高級技術員 鄭秋明

委員:二等高級技術員 容美玉

一等高級技術員 梁婉冰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名 單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資訊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三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開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潘淑潔 8.58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五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六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陳鴻傑

委員:林國揚

湯仕文

———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三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開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黃華森 7.79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五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六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António Viseu

委員:資訊處處長 陳鴻傑

顧問資訊高級技術員 林國揚

———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資訊督導員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資訊督導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三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開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葉嘉宏 8.18
2. 陳以新 8.14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五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六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陳鴻傑

委員:林國揚

湯仕文

公 告

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氣象高級技術員三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五月八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之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張貼其准考人臨時名單於氹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之告示板上,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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