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規定,陳寶珊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規定,張志明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三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續期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規定,Eduardo dos Santos Viegas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之散位合同,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相等於其薪俸點百分之五十的報酬條款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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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保 安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及十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林濟庭學士——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十二條、第十八條第一款和第四款、及第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委任為本辦公室顧問,為期兩年。

治安警察局編制人員,副警長編號122851——劉炎景,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二款,以及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本辦公室的司長助理,為期一年,並根據同一通則第九十八條a)項的規定,該人員處於“附於編制”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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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


社 會 文 化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八日批示:

譚俊榮博士——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辦公室主任,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盧麗卿學士——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顧問,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張淑婷及陳秀玉——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六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司長秘書,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批示:

王慧嫻學士——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技術顧問,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鍾怡碩士——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以及第十九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技術顧問,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並自該日起終止擔任本辦公室翻譯的職務。

鄭福昌——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一條第二款、第七十五條第一款a)項及第九十八條a)項,以及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六款及第十九條第八款的規定,以一般委任方式續任為辦公室助理,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潘惠賢——行政暨公職局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及 Yee Wah Tim——身份證明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徵用獲續期一年,擔任行政輔助人員職務,並維持相同職級及職階,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梁倩明——澳門理工學院第二職階一等文員,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徵用獲續期一年,擔任行政輔助人員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一月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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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警 察 總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保安司司長批示:

黃永祺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並經過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獲本局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為期一年。

鍾麗芬——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其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三日起獲續期一年。

更 正

鑑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第五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中,關於繼續徵用林小番之批示摘錄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旅遊局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

應改為:“……旅遊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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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警察總局

總局局長 白英偉


海 關

更 正

鑑於公佈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1716頁的批示摘錄中有關本部門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續期事宜有不正確之處,現作出更正如下:

原文為:“郭秀琼,第三職階助理員,編號963830,薪俸點為120,自二零零二年四月二日起生效。

鍾新華,第三職階半熟練工人,編號964001,薪俸點為150,自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起生效。

徐容添,第四職階助理員,編號940241,薪俸點為130,自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

布慕玲,第四職階助理員,編號943010,薪俸點為130,自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

張浩加,第四職階助理員,編號943020,薪俸點為130,自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

劉淑芬,第四職階助理員,編號943030,薪俸點為130,自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

鄧偉民,第二職階熟練工人,編號005541,薪俸點為160,自二零零二年五月四日起生效。

歐陽麗芳,第四職階助理員,編號943040,薪俸點為130,自二零零二年五月七日起生效。”

更正為:“郭秀琼,第三職階助理員,編號963830,薪俸點為120,自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鍾新華,第三職階半熟練工人,編號964001,薪俸點為150,自二零零二年四月八日起生效。

徐容添,第四職階助理員,編號940241,薪俸點為130,自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布慕玲,第四職階助理員,編號943010,薪俸點為130,自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張浩加,第四職階助理員,編號943020,薪俸點為130,自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劉淑芬,第四職階助理員,編號943030,薪俸點為130,自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鄧偉民,第二職階熟練工人,編號005541,薪俸點為160,自二零零二年五月三日起生效。

歐陽麗芳,第四職階助理員,編號943040,薪俸點為130,自二零零二年五月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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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六日於海關

關長 徐禮恆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公佈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九日批准的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印務局本身預算的第二次修改:

經濟分類

名稱

登錄/撥款

撤銷

 

經常性開支

 

 

02-02-01-00

原料及附料

 

$50,000.00

05-04-00-00-12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第三條第五款規定選擇之補償(登錄)

 

$50,000.00

總數

$50,000.00

$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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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日於印務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馬丁士——委員:Alberto Ferreira Leão——財政局代表:莊綺雯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照本署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舉行之管理委員會會議所作之決議:

尹玉琼、蔡珮玲及張曉雯——分別在有關考試評分名單中排名第一至第三之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且基於前臨時海島市政局人員編制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之規定繼續生效,該等人員獲確定委任為有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黃健武——在有關考試評分名單中排名第一之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且基於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之規定繼續生效,該人員獲確定委任為有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

Ernesto Inácio Guedes Pinto——在有關考試評分名單中排名第一之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且基於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之規定繼續生效 ,該人員獲確定委任為有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

批 示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七日作出,並於同月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文化康體部第三職階助理員李細妹及胡建玲,獲准續散位合約,薪俸12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七日作出,並於同年十一月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道路渠務部:

高志威及羅英明——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點,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鄭康輝、譚汝林、鄺柏林及梁國平——分別為第五、第五、第四、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70、170、160、160點,首兩位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四日起生效,其餘兩位分別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及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黃細錦、梁惠明、任寶歡及吳石允——分別為第五、第四、第五、第四職階工人,薪俸150、140、150、140點,首兩位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其餘兩位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建築及設備部:

馮榮基及李有根——分別為第七及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210、160點,各自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六日及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高炳權、周見光及周永全——分別為第六、第五、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50、140、140點,皆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二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五職階助理員劉玉其,獲准續散位合約,薪俸14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三日作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倫錦源——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七日起生效;

布少華、廖創業及潘新永——分別為第五、第四、第四職階工人,薪俸150、140、140點,各自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及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最後兩位)起生效;

羅建銘——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日起生效。

交通運輸部:

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點:梁國強、鄭祖來、葉北生及吳潤林,各自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日及十二月二十六日(最後三位)起生效,陳蝦、陳保明、張振華、徐翰平、鍾寶坤、郭德松、李少和、李偉鴻、梁迪森、麥秉賢及鄧執滿,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日起生效;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80點:劉紅明,第三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70點:黃錦權,分別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及十二月九日起生效;

歐潤嫻、陳美大及方展鵬——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三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管理委員會的第六職階助理員陸超明及第五職階助理員梁錦強,薪俸150、140點,各自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及十二月五日起生效;

化驗所的第五職階助理員蕭麗金,薪俸140點,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九日起生效。

衛生監督部:

魯少明——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林紹強及冼金仔——分別為第四及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60、150點,各自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十二月六日起生效;

魯偉安——第三職階工人,薪俸130點,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高福興、梁錦榮、鄭棟文、張英朗及黃炳貴,分別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六日(首兩位)、十二月二十日及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最後兩位)起生效;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黃華元、鄭富及吳根仔,首位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日起生效,其餘兩位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130點:盧添明,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作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技術輔助辦公室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Cristovão Maria da Rosa,獲准續散位合約,薪俸16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作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吳桂孚及譚金福,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130點:何錦波及馮蓮瑞,分別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六日及八日起生效;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120點:黃富強、方建強、李裕華、陸志超及黃廣信,首位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八日起生效,其餘四位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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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Maria Teresa Leitão Catalão Mousinho——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根據四月十三日第89-G/98號法令之規定,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一日起,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之職務。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日之批示:

鄭慧賢——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七日起,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

根據本局代副局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五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興通貿易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4/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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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Maria João Rebelo da Silva Couto及Pedro Pires Pinhal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各自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一日及十二月十六日起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五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三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二等高級技術員林鳳儀及吳燕天,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二)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二)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二)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二)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二)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二)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二)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二)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二)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二)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二)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二)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二)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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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陳杜宏、Teresa I、蘇偉棠、楊偉政、陳麗雯、萬征宇、李慧明、劉錦貴、鍾兆勤、伍長旺、羅淑萍、陳潤妃、盧德蘭、方炳榮及倫玉嫦,第二職階二等普查暨調查員,在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十五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一等普查暨調查員。

周寶儀,第二職階一等翻譯員,在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的獨一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傳譯及翻譯範疇特別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

杜結蘭,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在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的獨一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劉榮樂,第二職階二等統計技術員,在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六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的獨一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統計範疇特別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統計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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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鄺碧芳(代副局長)


勞 工 暨 就 業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九日和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李馮穎芬和趙智平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和二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助理員第五職階和第四職階的薪俸點140和13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蔣華勝在本局擔任特級助理技術員第三職階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七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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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李夏薇在社會保障基金擔任基金發放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戴明發及梁榮在社會保障基金分別擔任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及第七職階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10、180點,皆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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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五日發出的批示: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副警長陳嫦秀,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256-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副警長李寶歡,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249-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副警長霍順琼,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245-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高級警員馮暖卿,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248-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高級警員何潤蓮,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250-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高級警員蔡秀珍,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254-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蘇月明,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258-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澳門電訊有限公司技術助理,前澳門郵電司工作人員,鄧文輝,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585-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服務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05點訂出。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澳門電訊有限公司技術助理,前澳門郵電司工作人員,何潤全,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526-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服務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05點訂出。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澳門電訊有限公司技術助理,前澳門郵電司工作人員,梁粵榮,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550-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服務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95點訂出。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澳門電訊有限公司技術助理,前澳門郵電司工作人員,馮世其,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518-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服務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5點訂出。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港務局退休船長陳華之遺孀何好,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241.1/P,每月的撫恤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配合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十款規定,由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00點訂出,該撫恤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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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袁月梅學士在本會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九級別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1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漢生學士在本會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九級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鄧日初在本會擔任第五級別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305的薪俸。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周宇豐、林日東及黃麗儀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首兩位分別為第三級別第六及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各為190及150,最後一位為第一級別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20,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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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九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主席 何思謙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日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三月十七日第42/GM/99號批示重新公佈於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第十二期第一組《政府公報》上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與高志輝及黃家強之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以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70,期滿可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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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六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三日及九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黃耀斌學士及張晶學士——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各自由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及十二月二日起,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分別獲聘用為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及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薪俸點分別為600及650點。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五日之批示:

Eva Lyn Rosário de La Cruz,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的第四職階。

按本人分別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及十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何美香及周文慧——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分別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護士及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皆為期三個月,由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一日之批示:

Isabel Celina Viegas Pires Afonso,本局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其個人工作合同,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八日之批示:

葉炳基學士——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獲續任為本局公共衛生化驗所主任,為期一年。

謝杏賢——按經六月二十三日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b)項及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起,獲續任為本局醫務領導層助理護士總監,為期一年。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康福”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從事出入口及批發列入表一至表四之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商號之牌照編號82、經營地點為澳門慕拉士大馬路201-207號泉福工業大廈七樓F座,東主是呂紹基,居於澳門望廈炮台斜坡70號美樂花園二樓F座。

許可之有效期為公佈日起算一年。

———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António Joaquim Noronha及Agostinho António Leong,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三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考試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名及第二名——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七月三十一日第10/95/M號法律第九條所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診療技術員職程化驗室範疇臨床分析公共衛生技術員第一職階特級診療技術員。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核准成藥BNP Ointment 5克、15克及450克軟膏之註冊,其註冊編號為MAC-00035,製造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安福化藥廠有限公司”。

———

核准成藥Neotopic Ointment 5克、15克及450克軟膏之註冊,其註冊編號為MAC-00036,製造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安福化藥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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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公布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文化基金第五次預算修改,有關修改是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九日的批示許可。

文化基金本身預算第五次預算修改

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

經濟分類 名稱 金額
增加 減少
02-03-05-03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50,000.00  
02-03-06-00 招待費 $ 50,000.00  
02-03-08-00-02 印刷刊物之負擔 $ 100,000.00  
04-02-00-00-01 資助文化活動之津貼 $ 420,000.00  
02-03-08-00-03 其他印刷之負擔   $ 300,000.00
02-03-09-00-28 其他負擔   $ 320,000.00
  總計 $ 620,000.00 $ 620,000.00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六日於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何麗鑽,其他成員:麥潔群、余錫禧、林國洪、鄺秋亮

———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條第二款b)項、第三條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以及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六條、第二十及第二十一條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王世紅學士為本局副局長,任期一年。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條第三款a)項、第三條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以及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七條、第二十及第二十一條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余錫禧學士為本局文化活動廳廳長,任期一年。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條第三款b)項、第三條第二款b)項及第四條,以及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七條第三款、第二十及第二十一條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林曉白為本局特別計劃處處長,任期一年。

按照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款規定,現刊登其履歷如下:

1. 學歷資格:

濠江中學高中畢業

廈門大學新聞傳播系國際新聞專業三年肄業

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傳播學碩士研究生

2. 工作經驗:

一九八九年七月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任職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中文節目部高級資料搜集、撰稿人;一九九七年一月至一九九八年三月任職澳門彩虹(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部副經理;一九九八年四月至二零零零年四月任職名流政策(澳門)研究所研究員及《澳門政策研究》執行編輯;二零零零年五月開始服務於文化局;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二零零一年四月至二零零二年三月獲委任為文化活動廳宣傳小組職務主管;二零零二年四月開始以代任方式執行文化活動廳特別計劃處處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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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准 照 摘 錄

“失憶的士高卡拉OK”舞廳連卡拉OK,葡文名稱為“Amnésia”,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五日獲發准照第420/2002號,持牌人為譚彩紅,該舞廳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羊城商業大廈C、D、和E舖,地下和閣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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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五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二十三及第二十四條第一款 j)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連同八月十五日第22/88/M號法律第八十一及八十二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何新卿為本局第三職階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薪俸點為140,為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李潔霏及郭毅林,皆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三日起分別續聘為第二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70、350;

傅麗貞,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三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05;

謝清霞及林素娟,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三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第二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翁成林及朱家強,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高級資訊技術人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

更 正

因本局之疏忽導致刊登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四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別第6806頁之批示摘錄出現錯誤,現重新刊登如下: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日起與區宏添訂立編制外合同,職稱為非專科醫生,薪俸點為500,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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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澳 門 大 學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現公佈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五日的批示所核准的澳門大學二零零二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五次修改:

澳門大學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第五修改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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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九日於澳門大學——管理委員會——校長:姚偉彬教授——副校長:馬許願教授——副校長:黃亞鈞教授——行政總監:黎日隆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現公佈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的批示所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二零零二年本身預算之第七修改:

二零零二年度澳門理工學院本身預算之第七修改

澳門幣

———

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院長:李向玉,署理副院長:陳偉民,秘書長:辜麗霞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公佈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四日批准之旅遊學院二零零二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五次修改:

經濟分類 開支名稱 追加
澳門幣
注銷
澳門幣
 

經常開支

   
02-03-04-00 資產租賃   $ 100,000.00
02-03-09-00-01 培訓活動   $ 100,000.00
07-06-00-00 各項建設 $ 1,000,000.00  
07-10-00-00 機器及設備   $ 800,000.00
 

總計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六日於旅遊學院

院長 黃竹君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所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均為唯一合格應考人的Carlos Henrique José da Silva及Tam Veng Kai,分別擔任本局編制第一職階首席技術稽查員及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 用作以其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有關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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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之規定,區偉及潘婉芳的散位合同均獲續期一年,分別擔任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及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點分別為210及120,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之規定,顧路麗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60,由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三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之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 Gilberto Pon 的散位合同且為有關合同續期一年,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薪俸點為450,由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地理學工程師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本局局長批示:

本局應散位合同第六職階助理員林傍威之要求,將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解除其合約。

摘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規定,劉志豪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六日起續期一年。

———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六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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