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法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二月七日第2-I/GSAJ/2003號批示:

朱琳琳學士——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二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其為本辦公室技術顧問,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二月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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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二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翠玲


經 濟 財 政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九月二十八日第45/98/M號法令核准的《退休基金會章程》第三條第二款d)項及第六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六款的規定,以兼任制度委任馮炳權學士兼職擔任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人職務,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起為期一年,其每月報酬相等於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薪俸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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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二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審 計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審計長分別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及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日的批示:

陳紹軒——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四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被聘用為本署部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六個月。

薛子慧,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370,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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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七日於審計署

綜合事務局局長 區惠華


警 察 總 局

聲 明

茲聲明劉麗群學士為本局向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徵用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現應其要求,終止於本局之職務,並由二零零三年二月十八日起返回原屬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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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於警察總局

警察總局局長 白英偉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聲 明

為有關效力,茲聲明:陳力蘭,為本部門向行政暨公職局徵用的第一職階首席文案。因徵用的結束,終止在本部門的職務,並由二零零三年二月三日起返回原屬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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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七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之批示:

本局第二職階三等文員Fátima Maria da Silva、蘇偉鴻及 Olívia Leong dos Santos,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第五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以填補由六月二十八日第27/99/M號法令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根據本局代副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殷理基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7/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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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六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許燕華及何燕梅在本局分別擔任公物管理廳廳長及公共開支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十日起獲續期壹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高嘉儀、羅鵲萍及黃偉堂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的薪俸,首兩位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最後一位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鄭世安及Pedro Miguel Rodrigues Cardoso das Neves,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五日及二月一日起生效;

黎綺霞、陳凱茵及馮慧德,第一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Alberto Jorge de Nogueira Botelho,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五日起生效;

伍婉華,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及一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黃北沾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陳穎堅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壹年,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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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二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的規定,以散位合約方式聘用黃貝湘,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七日起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Orlando da Graça do Espírito Santo,為本局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65,屬散位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

胡權釗,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普查暨調查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二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的第二職階,薪俸點為205,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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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六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勞 工 暨 就 業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王靄茵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起在本局擔任二等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的第四條的規定,盧瑞冰、鄧月微、余桂生、蘇有衡及Aniceto Brito Gabriel,在本局分別擔任研究暨組織廳廳長、就業暨職業關係促進處處長、職前培訓暨延續培訓處處長、勞動關係暨條件監督處處長及行政輔助科科長的定期委任續期一年,首位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七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梁超豪自二零零三年一月六日起在本局擔任半熟練工人第一職階職務,薪俸點為130,為期一年。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及十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蘇國輝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一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的薪俸點48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黃慧茵在本局擔任二等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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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二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所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三百條第七款及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將根據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八日第110/SAS/97號批示對治安警察局前警員編號168811,黎其傑,處以的撤職處分轉換為強迫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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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三款d)項及第四條,並結合第23/2001號行政法規修改之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三款c)項、第二十四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張志強在本局擔任財產管理科科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十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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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六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二十八條的規定,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卓官傑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並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九日起具有追溯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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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於澳門監獄

監獄獄長 李錦昌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日之批示:

葉志達學士、李少平學士和李德明學士——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實習醫生,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起,終止其現行合約,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於同日為其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薪俸索引點參照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職級,即580點,為期一年。

按照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六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鄭秀清、陳婉華——應其要求,暫停第E-1183及E-1206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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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丘彩敏——應其要求,暫停第E-1185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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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慧玲——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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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張家斌——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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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曾潭飛、曹美芳、唐永貽、黃艷慶、吳彥慧、鄺、趙德龍——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136、M-1137、M-1138、M-1139、M-1140、M-1141、M-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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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取消張家瓛第C-0393號中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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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蘊瑜——應其要求,暫停第E-1292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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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鄭慕清——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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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翠飛、劉思燕、李淑賢、吳嘉儀、梁玉玲、李詩韻——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E-1330、E-1331、E-1332、E-1333、E-1334、E-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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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丹楓——應其要求,暫停第M-1038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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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雅玲——應其要求,暫停第M-1072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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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六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官世海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六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除最後兩位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外,其餘均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何國明,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200;

黎運堪,第六職階工人,薪俸點160;

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50:劉愛明、李翠玲、呂偉、Rosa Isabel Cheang及黃綺嫣;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40:徐月好及古玉英。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日批示:

陳稀琳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0點,由二零零三年一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陳瑞萍及黃蘇妹之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及一月三日起續期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30。

按照本局代副局長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批示:

黎燕冰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10點,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謝觀愛、張榮鎮、趙美萍、姚少媛、甘錦鳳、林燕韶、李樹洪、盧廣達、麥燕冰、黃倩彩及黃月華之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40,分別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三日、一月五日、一月十七日、一月四日、一月七日、一月三日、一月二十一日、一月二十六日、一月十六日、一月三日及一月七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局長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批示:

張培涓學士,本局編制外合同之中葡中學教師,應其要求解除上述職務,由二零零三年二月十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批示:

蘇朝暉碩士,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其作為副局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批示:

黃詠雯學士,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以及十二 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五級第一職階中葡中學臨時教師,薪俸點430點,由二零零三年二月十日起至二零零三 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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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五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蘇朝暉(副局長)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陸偉強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四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李少芬和第三職階三等文員梁麗香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均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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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六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古月梅——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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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按照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及九月十六日第49/91/M號法令第五條第二款之規定,同時符合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徵用行政暨公職局第一職階主任文案陳滿祥,在本院擔任第三職階主任文案,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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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秘書長 辜麗霞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規定,尚永儉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二日起續約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的薪俸點40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規定,梁雄富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七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本局助理水手蔣適強,在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評核成績名單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海上工作人員職程第一職階水手,繼續佔據三月二十七日第15/95/M號法令附表所載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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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二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政 府 船 塢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岑詠雪學士擔任本廠技術處處長之定期委任因期限屆滿而終止,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起返回本廠人員編制原職位之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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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於政府船塢

代廠長 鄺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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