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星期四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二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a)項、b)項及c)項條文的要求,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職階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李濠江,自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一日起轉為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90點;

Adriano de Jesus Gomes da Silva、羅碧君、楊艷芳、李好,分別轉為第五、第四、第二、第二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130、110、110點,首位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五日起生效,其餘三位皆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七日起生效。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三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 項規定,李宇行、李國豪、劉健龍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獲續期,首兩位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九日起,而最後一位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起,皆續聘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透過辦公室主任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五日及五月十九日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規定,江超華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二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規定,張志明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三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續期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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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行 政 法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行政法務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條第一款第六項、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一款及第十九條第十款的規定,徵用法務局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辜美寶到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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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翠玲


運 輸 工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羅定邦工程師——根據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起計。

陶永強工程師——根據第6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主任,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起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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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聲 明

茲聲明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林佩馨,屬編制外合同,現應關係人的要求,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起,終止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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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檢察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及三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李凱旋——根據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被聘用為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

賴建國——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a)項,連同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獲准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四日及三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何雯、萬曉宇及孔潔心——分別為本辦公室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二職階二等翻譯員,均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獲准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相同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一日、五月十五日及五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應何金明的請求,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職務,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一日起予以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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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新 聞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Fernando Eurico Sales Lopes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起續期兩年。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梁雪儀學士及黃漢穎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起獲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李碧茵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點,自二零零三年七月十日起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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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三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局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日及五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韋林華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職級的薪俸點18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Gastão Humberto Barros Júnior、楊美美及陳敏詩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及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各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六月十五日及六月六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一至第五的合格應考人丘曼玲、李紹昌、林穎冬、張少雄及Luís Chu,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同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摘錄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一日行政長官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十二日第11/96/M號法律第四條及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賦予“澳門青洲坊眾互助會”行政公益法人的資格。

摘錄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行政長官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十二日第11/96/M號法律第四條及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賦予以下團體行政公益法人的資格:

澳門霍英東基金會;

澳門知識產權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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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身 份 證 明 局

批 示 摘 錄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一及第二款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和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的規定,在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表中排名第一的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馮炳傑,獲定期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20,而排名第二及第三的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Ana Fátima da Conceição do Rosário及Cristina da Conceição Casimiro Lopes,獲定期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35。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何嘉淋,本局第二職階三等文員,其編制外合同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四日起以附註形式修改,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二等文員的薪俸點230。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敏濤,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其編制外合同由二零零三年五月九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為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薪俸點370。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機關的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第四條的規定,本局第二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歐陽瑜及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黃寶瑩,其所在本局分別擔任居民身份資料廳廳長及刑事紀錄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三日起續期壹年至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首位)及自二零零三年五月八日起續期壹年至二零零四年五月七日(第二位)。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機關的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第三及第四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官善賢為本局計劃暨組織處處長,為期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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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本局第二職階散位助理員陳惠娟——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由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三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散位人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合約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

第四職階助理員劉志明及第三職階助理員石小玲,分別由二零零三年六月六日及六月十五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半熟練工人羅百富,由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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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國 際 法 事 務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Nuno Miguel Manso Lisboa Epifânio —— 獲准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提供法律性質的工作,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五日起,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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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於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高德志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一日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質量控制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劉雁虹學士,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薪俸43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七日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澳門文化中心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崔國穎學士,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薪俸43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四日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文化康體部員工許國權學士及趙子昇,獲准修改有關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40點,及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00點,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員工獲准修改有關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道路渠務部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李華苞學士,薪俸540點;

澳門藝術博物館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Rie Yamanaka,薪俸305點;

財務資訊部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麥惠英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梁智傑,薪俸分別為400、305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八日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Brígida Maria Drummond Carvalho,獲准修改有關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30點,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四日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與Paulo Wong 學士、洪維雄及焦志良簽編制外合同,分別任職於環境衛生及執照部、衛生監督部及道路渠務部,首位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30點,為期兩年,最後兩位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50點,分別為期兩年及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管理委員會員工梁根娣及行政輔助部員工溫崇政,獲准修改有關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一職階首席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50、305點,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一日起生效。

批 示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文化康體部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

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仇麗芬學士及Jorge Alexandre B. da Silva Maneiras學士,薪俸455點,為期兩年,分別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及三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趙子昇,為期一年,薪俸400點,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法律及公證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Marisa Aparecida Lopes,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75點,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李璐,獲續其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資訊處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李國威學士,獲續其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李濟時、何鳳華及劉秋伊,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的員工,任職於交通運輸部,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首兩位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75點,最後一位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文員,薪俸240點,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的員工,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Lídia Maria dos Santos、Alexandra Maria Nogueira de Oliveira及吳家輝,分別為第二職階特級、第二職階首席及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415、365及290點;

第二職階三等文員李家輝,薪俸205點。

衛生監督部:

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Carmelinda Francisca Botelho dos Santos,薪俸330點;

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關建豪,薪俸205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兩年:

文化康體部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蘇中強,薪俸430點,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技術輔助辦公室: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黃玉珠,薪俸450點,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八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林美瓊及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Teresa Severina Chan do Rosário,薪俸400、335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二日及四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Alexandra Paula Costa Mendes,薪俸330點,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陳美寶學士,薪俸455點,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胡應權,薪俸390點,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二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林思遠,薪俸290點,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四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管理委員會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尤念碧學士,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55點,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四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林雪冰,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20點,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五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道路渠務部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趙龍恩學士,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10點,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Maria José Pereira de M. G. Lopes Galvão,獲續其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五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 澳門藝術博物館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

第三職階一等技術員馬麗貞,薪俸440點,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陳浩星及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趙陽,薪俸430、275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及四月三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鄒志全,薪俸330點,自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資訊處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楊仲恆學士,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455點,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員工Lídia Maria dos Santos及技術輔助辦公室員工Vicente Domingos Pereira Coutinho,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分別擔任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及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415、370點,分別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一日續期至七月三十一日及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起續期至九月三十日。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José Ernesto Paula學士,獲續其編制外合同,維持原職級和薪俸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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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五日之批示:

謝炳來——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於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

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

濠運國際運輸貿易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3/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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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4/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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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漢強船務有限公司,准照編號21/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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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雅達船務有限公司,准照編號26/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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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羅銳榮副局長代行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八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Cristina Maria de Sousa、何穎詩、梁雅儀、盧雨晴、何聰冕及Micaela dos Santos Lameiras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二日起,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七日之批示:

根據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莊綺雯在本局擔任副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應Ângela Maria da Luz Jacques 的請求,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文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三)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梁詠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約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二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55,由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二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劉月薇及謝安琪的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315,分別由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四日及七月十五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三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勞 工 暨 就 業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五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何潤彬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四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60點。

———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譚妙漩在本會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七級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400的薪俸。

———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三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主席 何思謙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楊志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至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80點。

湯啟昌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助理員,以散位合同形式任用,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至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續期一年。

———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四月七日及四月二十八日作出的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鮑可欣學士、趙秀清學士及何暉妍學士在澳門監獄擔任職務,為期一年,首位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點,其餘兩位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六月二日及六月十八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於澳門監獄

代獄長 呂錦雲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四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澳門承年青藥物批發行”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從事藥物業活動,牌照編號150,以及其經營地點為澳門牧場街61號新城市工業大廈一樓B座。東主“澳門承年青製藥有限公司”,辦事處位於澳門牧場街61號新城市工業大廈一樓B座。

———

按照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四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明生再生復健中心——獲准許營業,診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298號中華總商會大廈地下D舖,准照編號是:AL-0036。

———

王衛——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168。

———

林月娥——應其要求,取消第E-0710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

按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精明藥品有限公司”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從事藥物業活動,牌照編號151,以及其經營地點為澳門友誼大馬路882及886號地下及閣仔。東主“精明藥品有限公司”,辦事處位於澳門友誼大馬路882及886號地下及閣仔。

———

按照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曾媛芳、郭詠楠、詹德娟——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165、M-1166、M-1167。

———

按照分別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日及五月二十一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澳門生育治療中心——獲准許營業,診所位於澳門新口岸冼星海大馬路珠光大廈10樓D座,准照編號是:AL-0035。

———

葉黛茵——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169。

———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核准成藥Silvirsulf Cream15克及80克乳膏之註冊,其註冊編號為 MAC-00042,製造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安福化藥廠有限公司”。

———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規定,黃潔碧學士及鄧美蓮學士在本局擔任澳門暨總書庫組組長及澳門中央圖書館館長的定期委任續期一年,各自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九日及八月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Ana Catarina de Figueiredo Antunes Félix Pontes——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被錄取在本局提供法律技術性服務,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准 照 摘 錄

“中國海峽旅行社(澳門)有限公司”旅行社,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China Sunrise (Macau), Limitada”,英文為“ China Sunrise Travel Service (Macau) Limited”,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三日獲發准照第0058/AV/2003號,持牌公司為“中國海峽旅行社(澳門)有限公司”,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China Sunrise (Macau), Limitada”,英文為“China Sunrise Travel Service (Macau) Limited”。旅行社位於澳門北京街202至246號澳門金融中心地下A舖。

———

“風光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e Turismo Phoenix, Limitada”,英文為“Phoenix Tour and Travel Company Limited”,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三日獲發准照第0059/AV/2003號,持牌公司為“風光旅行社有限公司”,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e Turismo Phoenix, Limitada”,英文為“Phoenix Tour and Travel Company Limited”。旅行社位於澳門勞動節大馬路327號保利達花園地下M。

———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現刊登有關澳門理工學院二零零三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二修改,該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三日及經濟財政司司長在同年五月二十七日之批示核准:

二零零三年度澳門理工學院本身預算之第二修改

澳門幣

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院長:李向玉,副院長:周經桂,秘書長:辜麗霞

二零零三年度失業者培訓計劃獨立預算

澳門幣

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院長:李向玉 ,副院長:周經桂,秘書長:辜麗霞

二零零三年度澳門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獨立預算

澳門幣

澳門幣

* 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第十五期第II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院長:李向玉,副院長:周經桂,秘書長:辜麗霞

———

按照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日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李麗如碩士——根據第129/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及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批准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擔任本院屬下人力資源統籌研究中心協調員職務,自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五日起,任期一年。

———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秘書長 辜麗霞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及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徐德強學士,為本學院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起生效。

———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於旅遊學院

代副院長 甄美娟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譚永基為本局編制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用作以其本人填補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有關之職位。

———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政 府 船 塢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公佈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批示核准的有關二零零三年度政府船塢本身預算的第一次修改: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於政府船塢

代廠長 鄺錦成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Francisco Pong、葉穎芝及王健平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首位續聘為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0,其餘兩位續聘為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205,各自由二零零三年八月八日、八月三日及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蔡惠賢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5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譚海容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鄧錦濤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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