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購置物品及取得服務的制度

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摘要 日期 ▲
第122/84/M號法令, 訂定購置物業及獲取服務之工程費支出規則——撤銷九月四日第46/82/M號及二月十一日第5/84/M號法令。 1984/12/15
第63/85/M號法令, 規定購置物品及取得服務之程序——撤銷一九四二年一月三日第3239號訓令核准之公物保管章程第十四條至七十七條條文。 1985/07/06
第45/GM/86號批示, 關於十二月十五日第一二二/八四/M號法令第七條二款g項所指情況(工程以及取得財物與服務之費用制度)。 1986/12/18
第52/GM/88號批示, 訂定本地區行政當局購置不動產之程序。 1988/05/23
第30/89/M號法令, 修訂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若干條文——撤銷同一法例第二十二條四款及二十六條條文(工程及取得資產和服務支出制度)。 1989/05/15
第5/2021號法律, 修改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有關工程、取得財貨及服務的開支制度》。 2021/05/24

被廢止/不生效

第30/98/M號法令, 已廢止 - 修改由給予公共部門之常設基金支付有關取得資產及勞務開支之財政制度 —— 若干廢止。 1998/07/13
第249/SAAE/89號批示, 已廢止 - 取代DSF-OGT M/六格式。 1989/06/26
第21/GM/88號批示, 已廢止 - 核准調查委員會工作章程。 1988/03/07
第11/GM/87號批示, 已廢止 - 關於核對「行政當局投資及發展費用計劃」購置財產及服務所構成負擔之費用。 1987/03/30
第49/85號批示, 已廢止 - 核准1/RCP、2/RCP、3/RF(在職)、4/RF(不在職)、3/RF(OT)及4/RF(OT)等格式(取得財貨及勞務所作開支的程序和結算的指引) 1985/03/09
第5/84/M號法令, 已廢止 - 修正九月四日第46/82/M號法令第十六條條文(在本地區以外購置物業及獲取服務) 1984/02/11
第46/82/M號法令, 已廢止 - 訂定澳門地區機構進行工程、購置物品及取得服務費用之規則--撤銷四月二十六日第一七∕七五號省令、一月十九日第三∕八○∕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八日第一七∕八○∕M號法令。 1982/09/04
第17/80/M號法令, 已廢止 - 有關地方行政機構購置產業及招聘服務規則。 1980/06/28
第3/80/M號法令, 已廢止 - 訂定在公共工程的實施倘對政府利益適宜得核免舉行公開或限制性開投。 1980/01/19
第17/75號省令, 已廢止 - 規定政府購置財物及使用服務之支付須視政府之適宜而預先作公開開投或有限度之開投。 1975/04/26

相關內容

法規分類
摘要 日期 ▼
第58/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50/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一)項。 2015/04/08
第157/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經第219/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修訂的第250/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一)項。 2013/05/27
更正, 第219/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2011/08/15
第219/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50/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一)項。 2011/08/08
第250/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為公共部門提供清潔和保安服務的僱員的最低工資。 200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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