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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殘疾及使殘疾人康復及融入社會之制度

相關類別

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摘要 ▲ 日期
第3/2011號行政法規, 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 2011/01/24
第69/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重審小組成員。 2011/04/20
第33/99/M號法令, 核准《預防殘疾及使殘疾人康復及融入社會之制度》。 1999/07/19

相關內容

法規分類
摘要 日期 ▲
第23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復康事務委員會。 2008/09/01
第9/2011號法律, 殘疾津貼及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制度。 2011/08/29
第251/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申請殘疾津貼須遞交的文件。 2011/09/05
第300/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調整第9/2011號法律《殘疾津貼及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制度》第六條第一款(一)項及(二)項所指兩類殘疾津貼的金額。 2013/09/16
第66/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第3/2011號行政法規《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的重審小組正選成員。 2014/05/14
第70/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3/2011號行政法規《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的附件二。 2014/05/26
第21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調整第9/2011號法律《殘疾津貼及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制度》第六條第一款(一)項及(二)項所指兩類殘疾津貼的金額。 2014/07/21
第312/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調整第9/2011號法律《殘疾津貼及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制度》第六條第一款(一)項及(二)項所指兩類殘疾津貼的金額。 2015/10/12
第31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調整第9/2011號法律《殘疾津貼及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制度》第六條第一款(一)項及(二)項所指兩類殘疾津貼的金額。 2016/09/05
第104/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45/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殘疾分類分級評估的工具及方法》的第二款。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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