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 更正公佈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五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46/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標題的中文文本。 |
2007/03/19 |
第190/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2007/06/25 |
第68/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任命若干人士為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諮詢委員會成員。 |
2007/07/18 |
第31/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執行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2008/02/11 |
第3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執行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2009/01/29 |
第72/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續任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諮詢委員會成員。 |
2009/07/08 |
第8/2011號行政法規, 修改關於《修訂汽車民事責任強制保險法定制度》的十一月二十八日第57/94/M號法令。 |
2011/04/18 |
第17/2011號行政命令, 修改十一月二十八日第249/94/M號訓令。 |
2011/04/18 |
第18/2011號行政命令, 修改十一月二十八日第250/94/M號訓令。 |
2011/04/18 |
第79/201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諮詢委員會成員的委任續期。 |
2011/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