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1號批示, 關於地區治安服務應考人體格檢騐之地區招募委員會之委任(地區治安服務八一年度第二期)。 |
1981/05/16 |
第109/81/M號訓令, 修正七月廿四日第一三三/七六/M號訓令核准之「地區治安服務工作管制規則」第二七條條文。 |
1981/08/01 |
第71/81號批示, 關於一九八二年第一期地區治安服務應考人體格檢騐地區招募委員會之組織。 |
1981/10/31 |
第181/82/M號訓令, 修正七月二十四日第一三三/七六/M號訓令核准之地區治安服務管制規則第一七條條文。 |
1982/11/20 |
第1/83/M號訓令, 在七月二十四日第一三三/七六/M號訓令核准之地區治安服務管制規則第二六條增設一款項。 |
1983/01/15 |
第120/83號批示, 關於一九八三年度第三期地區治安服務應考人體格檢騐地區招募委員會之委任。 |
1983/07/16 |
第77/84/M號訓令, 修正七月二十四日第一三三/七六/M號訓令核准之本地區治安服務管制規則第四及二一條條文。 |
1984/04/28 |
第244/84號批示, 關於委任三月三十一日第四/七六/M號法令第五三條條文規定之地區選舉委員會秘書。 |
1984/09/22 |
第48/85號批示, 關於一九八五年度第二期地區治安服務男、女性應考人體格檢騐地區招募委員會之委任。 |
1985/03/02 |
第34/85/M號法令, 核准本地區治安服務管制規則--撤銷第一三三∕七六∕M號、第九二∕七七∕M號、第二五∕七八∕M號、第六三∕七九∕M號、第六七∕七九∕M號、第一○九∕八一∕M號、第一八一∕八二∕M號、第一∕八三∕M號及第七七∕八四∕M號訓令。 |
1985/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