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社會文化司司長


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摘要 日期 ▼
第6/2024號行政法規, 第四批不動產的評定。 2024/03/11
第62/2015號行政命令, 將行政長官的執行權限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 2015/11/23
第4/2014號行政法規, 文化遺產委員會。 2014/02/24
第451/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佈“拒絕許可離任行政長官及離任主要官員於終止職務後從事私人業務的原則及標準”及離任行政長官及離任主要官員於終止職務後從事私人業務許可申請時所使用的專用表格。 2012/01/03
第24/2010號行政法規, 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通則。 2010/12/27
第112/2010號行政命令, 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守則》。 2010/12/27
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行政長官的執行權限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 2009/12/20
第22/2009號法律, 對行政長官和政府主要官員離任的限制規定。 2009/12/17

被廢止/不生效

第6/2022號行政命令, 已廢止 - 將行政長官在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處事務範圍內的執行權限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 2022/01/17
第21/2021號行政命令, 已廢止 - 修改第183/2019號行政命令第四款。 2021/06/28

相關內容

法規分類
摘要 日期 ▼
第9/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114/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確認的中西創新學院章程第四條第二款。 2024/02/15
第8/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2024/01/10
第93/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在澳門理工大學校董會的代表。 2023/11/29
第64/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南師範大學開辦的科學與技術教育專業碩士學位課程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並許可該課程按照該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 2023/08/28
第63/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基於華南師範大學教育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對澳門特別行政區仍然有利,許可該課程按照新學習計劃並根據該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 2023/08/28
第56/2023號行政命令, 將行政長官在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處事務範圍內的執行權限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 2023/06/26
第14/2023號行政法規, 科技委員會。 2023/04/24
第16/2023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代表簽署《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文化司關於中醫藥領域的合作協議》。 2023/04/24
第14/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二零二三年度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組織委員會成員。 2023/03/15
第8/2023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代表簽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文化司關於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管合作協議》。 2023/02/27

政府機關批示摘錄,通告及公告

事項分類
摘要 日期 ▼
《公報》編號: 5, 第二組, 批示摘錄數份。 2024/01/31
《公報》編號: 3, 第二組, 批示摘錄數份。 2024/01/17
《公報》編號: 49, 第二組, 批示摘錄數份。 2023/12/06
《公報》編號: 48, 第二組, 批示摘錄數份。 2023/11/29
《公報》編號: 44, 第二組, 批示摘錄一份。 2023/11/01
《公報》編號: 43, 第二組, 批示摘錄一份。 2023/10/25
《公報》編號: 38, 第二組, 批示摘錄一份。聲明書一份。 2023/09/20
《公報》編號: 37, 第二組, 批示摘錄一份。 2023/09/13
《公報》編號: 33, 第二組, 批示摘錄一份。 2023/08/16
《公報》編號: 32, 第二組, 聲明書一份。 2023/08/09

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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