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及續任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
2022/03/09 |
第33/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兩名社會保障基金監察委員會成員。 |
2022/03/09 |
第17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社會保障基金監察委員會主席。 |
2021/11/17 |
第111/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符合法定要件的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於二零二零年度獲發放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 |
2020/05/04 |
第62/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兩名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
2020/03/11 |
第63/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兩名社會保障基金監察委員會成員。 |
2020/03/11 |
第9/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終止社會保障基金監察委員會主席及一名成員的職務,並同時以兼任方式委任一名人士擔任社會保障基金監察委員會主席。 |
2020/01/15 |
第212/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4/2010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一)項至(七)項所指給付的金額以及救濟金的金額。 |
2019/12/31 |
第193/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執行第14/2019號法律《鞏固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資源》第二條第三款所指的程序。 |
2019/12/26 |
第52/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符合法定要件的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於二零一九年度獲發放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 |
2019/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