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00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二日在斯德哥爾摩簽署的《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的正式中文文本及相應的葡文譯本,以及中華人民共和 國所作的關於公約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批准書及通知書之有用部分的中、英文本以及相應的葡文譯本 |
2004/12/03 |
第117/200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環境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代主席,作為簽訂環境噪聲監測網絡及相關設備之保養及校正服務之合同的簽署人 |
2004/11/03 |
第66/200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環境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代主席,作為簽訂“路氹城生態保護一區和二區管理和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2004/07/14 |
第1/2004號審計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該署綜合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審計署設施之保安服務合約的簽署人。 |
2004/06/09 |
第130/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環境委員會二零零四年財政年度的第一補充預算 |
2004/05/24 |
第67/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及執行環境委員會二零零四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2004/03/29 |
第71/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成立“健康城市委員會” |
2004/03/29 |
第28/2003號行政法規, 《對外貿易活動規章》 |
2003/09/15 |
第122/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環境委員會二零零三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2003/05/12 |
第9/2003號行政命令, 按水錶直徑訂定最低用水量。 |
2003/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