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出的有關通知書,作為一九五六年二月二十七日於羅馬簽署,及於一九六七年、一九七九年及一九八三年修正的《亞洲及太平洋地區植物保護協定》保管實體之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總幹事,有關協定將繼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 |
2001/06/06 |
第7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環境委員會二零零一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2001/05/07 |
第2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環境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有關“可持續發展與環保產業”國際研討會及展覽會的組織及管理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2001/04/04 |
更正, 有關環境委員會二零零一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的第7/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
2001/02/26 |
第7/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並執行環境委員會二零零一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2001/01/22 |
第6/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環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委員。 |
2001/01/17 |
第95/200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核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TTES〕的證明書式樣──廢止公佈於一九八六年十月六日第四十期《澳門政府公報》的CTTES證明書臨時式樣。 |
2000/09/04 |
第49/2000號行政命令, 訂定車用輕柴油的含硫量。 |
2000/08/07 |
第131/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環境委員會二零零零年財政年度第一追加預算。 |
2000/07/17 |
更正, 公佈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67/2000號、第77/2000號及第7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
2000/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