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9/M號法令, 重新制定發出工業執照之法律制度——廢止十一月九日第95/85/M號法令;六月十三日第49/85/M號法令第二條、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七日第四十九期《政府公報》刊登之經濟司之通告及三月七日第21/GM/88號批示。 |
1999/03/22 |
第4/GM/99號批示, 命令以中文公布九月二十九日第45//86/M號法令,以及已公布於一九八六年十月六日第四十期澳門《政府公報》之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之證明書之臨時格式。 |
1999/01/25 |
第2/GM/99號批示, 委任環境委員會全體委員。 |
1999/01/13 |
第28/98號共和國總統令, 將《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延伸至澳門地區,該公約係經六月六日第49/79號政府命令通過,且文本已公布於一九七九年六月六日第一百三十期《共和國公報》第一組 |
1998/09/21 |
第72/GM/98號批示, 命令公布九月十九日第33/81/M號法令(在路環島設定一面積為十七萬七千四百平方公尺之全保護區)及四月二十八日第30/84/M號法令(擴大九月十九日第33/81/M號法令所設之全保護區)之中譯本。 |
1998/08/31 |
第11/SAASO/98號批示, 給予環境委員會一筆款項。 |
1998/03/11 |
第65/SAASO/97號批示, 重新給予一筆名為「經常性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環境委員會」之款項。 |
1998/01/21 |
第97/GM/97號批示, 重新給予一筆名為「經常性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環境委員會」之款項。 |
1997/12/10 |
第61/SAASO/97號批示, 給予一筆名為「經常性轉移--公共部分--其他--環境委員會」之本地區總預算經常性開支表之追加款項。 |
1997/11/05 |
第35/97/M號法令, 規範在海事管轄範圍內禁止投擲或傾倒有害物質。 |
1997/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