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GPTUI/2008號終審法院院長批示, 委任一名法學士為簽署有關行政法院清潔合同的公證員。 |
2008/04/30 |
第52/90/M號法令, 關於散工聘用合約平政院核閱之豁免直至澳門新司法制度開始運作--撤銷十二月二十一日第八七∕八九∕M號法令第一七條條文。 |
1990/09/10 |
第90/89/M號法令, 關於改善行政管轄的完整獨立性--撤銷二月二十日第一一∕八二∕M號法令。 |
1989/12/29 |
第79/89/M號法令, 關於十月三日第24/88/M號法律生效前市政廳對人員所作的事情行為無須平政院註記及核閱事宜。 |
1989/11/13 |
第84/85/M號法令, 訂定給予平政院各成員之津貼。 |
1985/09/28 |
第81/85/M號法令, 規定關于屬本地區物業單位出售與其承租人之買賣契約無須經平政院審核。 |
1985/09/07 |
第62/85/M號法令, 關於統計暨普查司、澳門保安部隊民職人員、澳門政府辦事署及平政院辦事處職程制度事宜。 |
1985/07/06 |
第11/85/M號法令, 訂定毋須平政院檢覈的情。 |
1985/03/02 |
第34/82/M號法令, 調整平政院院長、委員及檢察官之津貼。 |
1982/07/31 |
第16/82/M號法令, 豁免二月二十日第11/82/M號法令第一條所指平政院委員委任批示之審閱。 |
198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