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紅十字會
- Cruz Vermelha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Macau Red Cross (Branch of 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
Cruz Vermelha de Macau, Delegação da Cruz Vermelha Portuguesa
澳門紅十字會——葡萄牙紅十字會分會
相關內容
- 第99/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工作委員會的委員。
- 第2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指定若干私人機構的代表及續任若干名人士為社會工作委員會的委員。
- 第92/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及續任防治愛滋病委員會成員,以及續任該委員會秘書長。
- 第179/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延長經第32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及第30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36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設立的防治愛滋病委員會的存續期,並修改該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至第五款。
- 第20/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多名社會工作委員會委員。
- 第100/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及續任多名防治愛滋病委員會成員,以及委任該委員會秘書長。
- 第2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指定若干私人機構的代表及委任若干名人士為社會工作委員會的委員。
- 第40/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工作委員會的委員。
- 第111/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防治愛滋病委員會成員。
- 第43/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工作委員會委員。
- 第223/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防治愛滋病委員會成員及秘書長。
- 第109/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及續任社會工作委員會成員。
- 第75/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49/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款。
- 第49/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紅十字會一名代表為社會工作委員會成員,並續任該委員會若干名成員。
- 第172/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更新防治愛滋病委員會成員的名單。
- 第90/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駐澳門境外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的澳門紅十字會代表。
- 第10/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防治愛滋病委員會成員。
- 第36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成立防治愛滋病委員會。
- 第66/2003號行政命令, 授予澳門紅十字會仁愛功績勳章
- 第108/99/M號法令, 訂定澳門紅十字會係一所屬志願性質及實踐公共利益之非政府之人道機構。
- 第194/99號共和國總統令, 將一九七七年六月八日之《戰時保護平民的日內瓦公約附加議定書一及二》延伸至澳門地區,按照葡萄牙政府受該等議定書約束之相同規定適用;該等議定書係經四月一日第10/92號共和國總統令批准,且文本已公布於一九九二年四月一日《共和國公報》第一組。
- 第10/92號共和國總統令, 批准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之日內瓦公約附加議定書一及二。
- 第135/99號通告, 茲公布:作為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在日內瓦締結之《關於戰時保護平民的日內瓦公約》保管人之瑞士聯邦政府作出通知:葡萄牙政府已通知該公約適用於澳門地區。
- 第547/99/M號訓令, 核准《澳門紅十字會章程》。
- 第10/92號共和國議會決議, 通過日內瓦公約附加議定書一及二,以待批准。
- 第42991號法令, 通過於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在日內瓦簽署之《保護戰爭受害者之日內瓦公約》,以待批准。
- 第158/99號共和國總統令, 將《關於戰時保護平民的日內瓦公約》延伸至澳門地區,按照葡萄牙政府受該公約約束之相同規定適用;該公約係經一九六零年五月二十六日第42991號法令通過,以待批准。
- 第341/99/M號訓令, 頒給葡國紅十字會澳門代表處主席功績勳章。
- 第42/99/M號決議, 關於一九七七年「關於戰時保護平民的日內瓦公約」的第一和第二議定書,適用於澳門。
- 第8/99/M號決議, (立法會對一九四九年關於「戰時保護平民的日內瓦公約」按照其目前適用狀況延伸到澳門給予贊同的意見。)
- 第167/97/M號訓令, 發行及流通以「澳門紅十字會七十七週年」為主題之特別郵票。
- 第225/94/M號訓令, 許可葡國紅十字會澳門分會安裝及使用一地面流動無線電通訊網絡。
刊登於公報
摘要 | 《公報》編號: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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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章程。 | 《公報》編號: 8, 第二組 |
2007/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