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承認航空器權利公約》
《國際承認航空器權利公約》, 1948年6月19日於日內瓦
1948/06/19
日內瓦
第29/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出的有關通知書,作為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九日於日內瓦簽署的《國際承認航空器權利公約》保管實體之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秘書長,有關公約將繼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 。
第23/200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於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九日在日內瓦締結的《國際承認航空器權利公約》之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