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府與大韓民國政府航班協定》
《澳門政府與大韓民國政府航班協定》, 1997年4月3日在漢城簽訂。
1997/04/03
漢城
南韓
第77/2015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就相互通知對方已完成使一九九七年四月三日在首爾簽訂的《澳門政府和大韓民國政府航班協定》生效所需的內部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