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找到4203項結果-瀏覽: 32/43
摘要 《公報》編號:
第9/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電梯保養及維修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8/02/20
第8/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文化局提供二零零八年度售票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08/02/06
第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終止一名及同時委任另一名澳門大學校董會的社會文化司司長代表。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08/02/06
第6/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文化諮詢委員會一名成員。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08/02/06
第3/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體育發展局管轄的體育設施保安及售票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08/01/30
第2/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文化雜誌》中文版第66、67、68及69期排版分色工作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08/01/30
第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華南師範大學兩年制計算機應用專業學士學位補充課程的名稱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士學位補充課程。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08/01/28
第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北京語言大學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新的學習計劃。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08/01/28
第1/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該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奧運火炬接力服務協議的簽署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08/01/16
第15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26/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十三)項。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56/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製作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文章和圖片且每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報章“東方日報”及“太陽報”上刊登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55/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編輯出版、設計圖片和排版設計《澳門旅遊》雙月刊的中英雙語版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5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聖玫瑰堂及聖物寶庫提供二零零八年至二零零九年的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53/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供應二零零八年度國外版期刊(第二部份)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52/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資訊設備及網絡系統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51/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渠道疏通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50/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電話系統維修保養服務(第二部份)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49/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空調系統維修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48/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大樓提供保安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4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保安服務(第一部份)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46/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保安服務(第二部份)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45/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清潔服務(第一部份)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4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清潔服務(第二部份)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43/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報刊及雜誌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42/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電話系統 維修保養服務(第一部份)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41/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代局長,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總部和運動醫學中心的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40/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編製《品德與公民》教材及多媒體光盤”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39/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在北京提供有關宣傳澳門的戶外廣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38/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供應二零零八年度網上新聞及資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3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供應二零零八年度報紙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36/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供應二零零八年度香港版期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35/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一名澳門大學校董會的社會文化司司長代表。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3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日本及韓國市場代表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33/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香港及中國台灣市場代表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32/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澳洲及紐西蘭市場代表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31/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德語系及美國市場代表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30/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馬來西亞、菲律賓及印度市場代表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29/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該局屬下單位保安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28/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購置專用可裝拆木地板及儲存運送木地板的手推車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2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兼任制度委任一名學士為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中)清算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刊,
2007/12/31
第126/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兼任制度委任一名學士為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中)清算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刊,
2007/12/31
第125/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供應2008年度國外版期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刊,
2007/12/31
第12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供應2008年度國內版期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刊,
2007/12/31
第123/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2008年至2009年期間花藝日常維護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刊,
2007/12/31
第122/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文化局網站提供2008年度澳門電訊數據中心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刊,
2007/12/31
第121/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設計圖片和編輯出版2008年《旅遊快訊》月刊的中文版和英文版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07/12/26
第120/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黑沙青年旅舍裝修工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19/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圖書館外墙工程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18/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網頁維護和國際互聯網數據中心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1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體育綜合體健身室及更衣室裝修工程的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16/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合作協議備忘錄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15/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位於澳門耶穌會紀念廣場2至6號樓宇的附註租賃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1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聖母雪地殿教堂、鄭家大屋、聖若瑟修院及聖物寶庫提供保安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13/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崗頂劇院提供保安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12/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盧家大屋的清潔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11/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盧家大屋的保安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10/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文化局大樓的電話系統維修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09/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聖若瑟修院聖物寶庫提供清潔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08/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轄下大樓及設施提供保安看守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7/12/12
第105/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旅遊局轄下大樓及設施提供清潔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7/11/28
第10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國際射擊中心及澳門科技大學足球場電梯保養及維修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7/11/28
第103/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提供二零零八年度圖書偵測防盜系統設備維修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7/11/28
第10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衛生局食品檢驗收費表。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7/11/26
第106/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新聞傳播學學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7/11/26
第102/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體育場館及設施進行綜合性的估值評估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7/11/21
第99/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7/11/21
第101/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高等校際學院人文學學士學位課程(社會研究專業)的名稱,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07/11/19
第100/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暨南大學開辦的三年制漢語言文學專業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07/11/19
第98/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藝術(藝術設計專業)學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07/11/19
第9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博物館提供園藝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07/11/14
第96/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博物館提供清潔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07/11/14
第95/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學生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非高等教育學生購買學生保險”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07/11/14
第9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租賃德成大按地下及當舖貨樓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7/10/17
第93/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聲明五星豪華級的“澳門皇冠酒店”Hotel Crown Towers Taipa被確定評為具有旅遊用途。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07/10/10
第92/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教育心理輔導暨特殊教育中心四樓裝修工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07/10/10
第91/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關於“澳門高等教育合作協議書”的簽署人。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07/10/10
第90/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駐澳門境外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的澳門紅十字會代表。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07/10/10
第89/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科技大學生物醫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40期,
第一組,
2007/10/03
第88/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科技大學理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07/09/24
第8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科技大學中醫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07/09/24
第86/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學院院長,作為簽訂教學餐廳機電系統及室內裝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07/09/19
第85/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塔石體育館、望廈體育館及澳門體育綜合體(泳池)清潔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07/09/19
第8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保安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07/09/19
第83/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2007/2008及2008/2009學年向學校供應牛奶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07/09/19
第82/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第十九屆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租用躉船及輔助船隻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7/09/12
第80/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在北京提供有關宣傳澳門的戶外廣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7/09/12
第79/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代局長,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總部及運動醫學中心冷氣系統檢查、保養和維修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7/09/12
第81/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取代經第86/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殘疾人士體育獎勵規章》附表一、二和三。 《公報》第37期,
第一組,
2007/09/10
第78/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鄭觀應故居紀念館設計工作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07/08/29
第76/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社會工作局局長,作為簽訂母親會安老院維修工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07/08/29
第75/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代局長,作為簽訂為體育場地提供設備維護、運作評估分析和技術支援顧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07/08/29
第7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宣傳推廣澳門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07/08/29
第73/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學生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公立學校的學生提供2007/2008學年和2008/2009學年膳食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07/08/29
第72/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學院院長,作為簽訂購買文件和工作流程管理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07/08/29
第7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理工學院管理科學高等學校開設會計暨金融學士學位補充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35期,
第一組,
2007/08/27
第71/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社會工作局局長,作為簽訂啟康中心裝修工程的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07/08/22
第70/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第十九屆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所使用的煙花物料、炮筒及有關設備提供運輸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07/08/22
第69/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境外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的成員。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07/08/15
第68/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製作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文章和圖片且每月在《澳門日報》上刊登的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07/08/15
第6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學院院長,作為簽訂購買電腦和多媒體網路教學系統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07/08/15
19/9/2025 0:53:42 BO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