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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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217號立法性法規, 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二千四百二十元以為賠償由澳門寄利斯本掛號及聲明價值之信件經過西比利亞時損失之用事。  《公報》第3期1932/01/16
第214號立法性法規, 准由澳門政府將二龍喉花園及總督行台舊址讓與議事公局建築設立伯多祿小學校及女子小學校幼園之用。  《公報》第1期1932/01/02
第213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二千二百三十八元為支給本年度公共圖書館及賈梅士古物兼商品陳列所職員薪金之用。  《公報》第46期1931/11/14
第212號立法性法規, 准由澳門政府於一九三一年至一九三二年一年度預算冊內增加款項一宗為印局房屋購買保險費及加設電話一具之費用。  《公報》第46期1931/11/14
第211號立法性法規, 飭知暹羅召集之萬國會議定於十一月間開會業經外交部特派澳門職官二員為代表應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七千五百元藉充經費。  《公報》第45期1931/11/07
第210號立法性法規, 飭照舊將一九一六年五月六日第98號札諭所定之學生獎金名為民國獎金者照舊支依照本証書辦法分配。  《公報》第43期1931/10/24
第209號立法性法規, 飭照舊支給上海方面代理宣傳費每月六十五元。  《公報》第43期1931/10/24
第208號立法性法規, 淮由澳門政府將塔石區國有房屋出賣。  《公報》第24期1931/10/24
第207號立法性法規, 關於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一十六萬五千元為按照本年九月一日第199號立法証書規定支給文武官補助費事。  《公報》第42期1931/10/17
第206號立法性法規, 關於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一十六萬五千元為補足國庫預備金之用事。  《公報》第42期1931/10/17
第205號立法性法規, Criando a rubrica «Comparticipações no rendimento» no orçamento de receita da colónia relativo ao ano económico de 1931-1932. 《公報》第41期1931/10/15
第204號立法性法規, Organizando o Conselho de Administração das Obras Públicas. 《公報》第39期1931/09/29
第203號立法性法規, 飭將賈梅士商品陳列所僱員薪金加入一九三一年至一九三二年一年度預算冊。  《公報》第39期1931/09/26
第202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四百九十九元九毫九仙為陸軍上尉第思喇本年四月份薪俸之用。  《公報》第38期1931/09/19
第201號立法性法規, 規定中學校實額教員共設八缺。  《公報》第38期1931/09/19
第200號立法性法規, 批准鐵筋三合土章程著於一九三二年一月一日開始實行。  《公報》第38期1931/09/19
第199號立法性法規, Concedendo aos funcionários um subsídio para a carestia de vida. 《公報》第35期1931/09/01
第191號立法性法規, Determinando que entre em vigor, a partir de 1 de Julho do corrente, o orçamento geral de receita e despesa da despesa ordinária da Colónia para o ano económico de 1931-1932. 《公報》第34期1931/08/28
第186號立法性法規, 關於慈善印花事。  《公報》第34期1931/08/22
第198號立法性法規, Abrindo um crédito extraordinário na importância de $300.000,00, destinado a ocorrer ao pagamento das despesas resultantes da explosão do Paiol Militar da Flora e à construção de um novo Paiol nas Ilhas. 《公報》第32期1931/08/14
第197號立法性法規, 飭將一九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第42號立法証書第四款及附款第一一二項條正。  《公報》第31期1931/08/01
第196號立法性法規, 飭撥銀一萬二千元為澳門香港九龍各學校教授葡語津貼之用。  《公報》第31期1931/08/01
第195號立法性法規, 飭將一九三零年五月十七日第122號立法証書增加附款數條規定火水電油入口規制。  《公報》第31期1931/08/01
第194號立法性法規, 飭知前依一九二七年五月十二日第23號立法証書之規定將自由車行駛事務撥出一部歸工務廳管理茲應撥回議事公局專管事。  《公報》第31期1931/08/01
第193號立法性法規, 飭知前給已故督署花工之妻嚴氏其女四嬸卹金每人每月五元著仍照舊支給。  《公報》第31期1931/08/01
第192號立法性法規, 飭知前給已故兵第551號俾利喇之家屬卹金每月二十元著仍照舊支給。  《公報》第31期1931/08/01
第189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三千元加入預算冊內為購置軍用品及修理保金費之用。  《公報》第31期1931/08/01
第173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一千一百五十元為加入預算冊第一章第九款第六節第一第二第四等項經費之用。  《公報》第31期1931/08/01
第190號立法性法規, 飭將鴉片管理員一職裁撤所遺職務應歸經濟局長辦理其俸金亦歸併支給。  《公報》第30期1931/07/25
第188號立法性法規, Estabelecendo o subsídio de $250,00 anuais, à Lutuosa do Ministério das Colónias. 《公報》第26期1931/06/30
第187號立法性法規, Autorizando o Govêrno da Colónia a contrair um empréstimo com a Caixa Económica Postal até à quantia de $185.000,00, destinado à aquisição de cabos subterrâneos com a capacidade correspondente à capacidade da Central Telefónica Automática. 《公報》第26期1931/06/30
第185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四千一百六十元為還給中央代支本年度物料費之用。  《公報》第26期1931/06/27
第184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三千三百九十三元二毫八先為還給中央代支本年度軍事費結賬之用。  《公報》第26期1931/06/27
第183號立法性法規, 飭發文員認證書。  《公報》第26期1931/06/27
第182號立法性法規, 飭將中學校掛號費訂正。  《公報》第25期1931/06/20
第181號立法性法規, 核准鏡湖醫院承批連勝馬路地乙坵為建築棺庄之用。  《公報》第25期1931/06/20
第180號立法性法規, 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五百九十九元為支給消防汽車必需材料之用。  《公報》第25期1931/06/20
第179號立法性法規, 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一萬九千七百七十七元為政府買收旺廈地段二坵補價之用。  《公報》第25期1931/06/20
第178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附加款項一宗該銀九百五十元為媽閣船廠修整督憲署自由車費用。  《公報》第24期1931/06/13
第177號立法性法規, 准澳門政府將竹仔室橫街一號屋即舊海鏡酒店變賣其賣價加入一九二八年八月十六日第26號立法証書所設之特別條款以便賣屋者。  《公報》第23期1931/06/06
第176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附加款項一宗該銀二千元為督署電力費之用。  《公報》第23期1931/06/06
第175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附加款項一宗該銀三千元為東望洋咸水機修理費電費物料費潔淨費之用。  《公報》第23期1931/06/06
第174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附加款項一宗該銀五千元為行政機關本年度結束以前之點燈費之用。  《公報》第23期1931/06/06
第172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五千元為補足星架波馬六甲等處傳教士薪俸之用事。  《公報》第21期1931/05/23
第171號立法性法規, 核准將九澳及石排灣地段給予鍾大和張有何添張恭等承受。  《公報》第21期1931/05/23
第170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二千七百元為稽查衛生機關經費之用。  《公報》第20期1931/05/16
第169號立法性法規, 准由政府將馬交兵艦交澳門海軍船廠修理著特開款項一宗該銀四千元以備支銷。  《公報》第20期1931/05/16
第168號立法性法規, 規定衛生團行政職看護長薪俸。  《公報》第19期1931/05/09
第161-A號立法性法規, 批准新設實業及改良實業之章程。  《公報》第19期1931/05/09
第167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七千三百元加入現行預算冊第八章第七十二款以補足巴黎展覽會澳門部份經費之用。  《公報》第18期1931/05/02
第166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二百元己故看護馬忌士之女等卹金之用。  《公報》第18期1931/05/02
第165號立法性法規, 准由澳門政府特派代表參力暹京第八次醫學會議并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二千一百七十三元九毫八仙為支給代表員已支川資之用。  《公報》第17期1931/04/25
第164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三千員為澳門代表前往後印度參加一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七日大操經費。  《公報》第15期1931/04/11
第163號立法性法規, 飭將一九三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152號立法證書第一款規定展期至一九三一年六月三十日止。  《公報》第13期1931/03/28
第162號立法性法規, 飭知軍事廳三畫二名每月任核對數目應各給津貼一十一元一毫一仙。  《公報》第13期1931/03/28
第161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一萬三千元為新嘉坡馬六甲等處傳教師因金水高漲補給津貼之用。  《公報》第12期1931/03/21
第160號立法性法規, 關於修正澳門中學校事務所及下級員役之組織事。  《公報》第11期1931/03/14
第159號立法性法規, 特給衛生團二等看護馬忌士之女二名每月卹金二十五元。  《公報》第10期1931/03/07
第158號立法性法規, 飭郵電局增設副主事七缺為辦理無線電電話等事之用并飭在郵電班內裁去冗員數員。  《公報》第9期1931/02/28
第157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六百元為天寒時十點至六點給予勤務警察或預備警察等架啡茶費用之需。  《公報》第9期1931/02/28
第155號立法性法規, 飭將一九三零年四月三日第181號立法證書第一款所指批給回教善會之地段面積酌予更改。  《公報》第4期1931/01/24
第154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四百元為印刷局購置印機之用事。  《公報》第1期1931/01/03
第153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一千五百五十元為支本澳代表前赴暹京遠東熱帶醫學會第八次會議使費之用事。  《公報》第1期1931/01/03
第152號立法性法規, Suspendendo, até 31 de Março de 1931, a execução do disposto no n.º 3 do artigo 4º do diploma legislativo n.º 140, de 8 de Novembro de 1930. 《公報》第52期1930/12/30
第151號立法性法規, 飭由政府將國庫前依一九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第20號立法証書規定暨是年九月十三日第48號立法証書規定在上海買受之產業傳賣或變換著授權上海葡國領事代表執行事。  《公報》第51期1930/12/20
第150號立法性法規, 飭將司唦章程第十五款修正文字至於未經決定之核算應依此次証書規定辦理。  《公報》第51期1930/12/20
第149號立法性法規, 飭將一九二九十一月五日第93號立法證書核准之工藝鈔章程及附表增冊數條。  《公報》第51期1930/12/20
第148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九千一百零九元為本年九十三日第502號札諭所定稽查衛生機關費用之需。  《公報》第50期1930/12/13
第147號立法性法規, 准將蓮溪廟坐落之地及附近地區給與蓮溪廟承批。  《公報》第50期1930/12/13
第146號立法性法規, 飭定陸海軍裕後會會員繳費辦法及支給卹金辦法。  《公報》第48期1930/11/29
第145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三千元為財政廳職員特別辦公津貼。  《公報》第48期1930/11/29
第144號立法性法規, 飭將澳門教務處前在青洲北便設立之教會學校明定其面積及實用。  《公報》第47期1930/11/22
第143號立法性法規, 飭將一九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第28號立法證書暨一九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第186號札諭所指之地段明定其面積及實用。  《公報》第47期1930/11/22
第142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五百七十三元五毫六仙為塞維里亞展覽會澳門分館結束費用。  《公報》第47期1930/11/22
第141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二千一百元為晏威展覽會澳門分館經費之用。  《公報》第47期1930/11/22
第139號立法性法規, 關於飭將審計兼平政院庭丁一缺裁撤改設錄事一缺事。  《公報》第46期1930/11/16
第140號立法性法規, 飭在澳新設慈善郵票一種。  《公報》第45期1930/11/08
第138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一十八萬元為口岸工程處結束和蘭治港公司數目之用。  《公報》第45期1930/11/08
第137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一十萬零一千零三十一元零四仙為支給口岸工程處填還海軍船廠欠項之用。  《公報》第45期1930/11/08
第136號立法性法規, 飭於本年七月一日在澳執行一九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第41號屬地立法証書所定關於長俸軍官新俸事宜。  《公報》第45期1930/11/08
第135號立法性法規, 飭由政府向郵政儲金部借款至五萬五千元為支給香港施文中國公司即德國京都施文鶴士公司代理人第三期及末期及末期供給自動機總局材料機件及必要各件暨准備材料之用。  《公報》第44期1930/11/01
第134號立法性法規, 規定稽查國有房屋章程。  《公報》第43期1930/10/25
第133號立法性法規, Determinando que entre em vigor, a partir de 1 de Julho do corrente, o orçamento geral de receita e despesa da despesa ordinária da Colónia para o ano económico de 1930-1931. 《公報》第41期1930/10/13
第132號立法性法規, 得由政府按照一九二八年八月十六日第26號立法證書第五六款規定凡國庫認為有益時得買收屋宇為國用房屋。  《公報》第41期1930/10/11
第131號立法性法規, 規定東望洋燈塔及觀象分立應重新改組分派職工服務。  《公報》第40期1930/10/04
第130號立法性法規, 規定嚴禁私運鴉片及麻醉藥出入。  《公報》第38期1930/09/20
第123號立法性法規, 再公布關於口岸工程處宣傳科事務及原日職員一概撥往經濟局管理事。  《公報》第36期1930/09/06
第129號立法性法規, 飭持開款項一宗該銀一萬三千五百元為購買渣地輪船增加軍用器具之用。  《公報》第35期1930/08/30
第128號立法性法規, 關於核准澳門萬國賽馬體育會將生意頂與夏頓波士承受依照該公司原定章程及本證書改定各節辦理事。  《公報》第29期1930/07/19
第68號立法性法規, Concedendo à escola de português de Kowloon o subsídio anual de $1.440,00. 《公報》第25期1930/06/22
第127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四十六元四毫二仙為支給倫敦郵政會議葡國屬地代表費之用。  《公報》第24期1930/06/14
第126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二百四十七元四毫九仙加入一九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110號立法證書所定經費內以支給財政監督賈斯度之用。  《公報》第24期1930/06/14
第125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九千元為一九三零年晏威展覽會澳門科派經費之用。  《公報》第24期1930/06/14
第124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一千二百零六元五毫為海軍船廠購置斧鑿機等件之用。  《公報》第22期1930/05/31
第122號立法性法規, 規定澳門及所屬地方火水火油火酒入口及售賣暨再運出口之章程。  《公報》第21期1930/05/24
第121號立法性法規, 飭將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五日第32號立法證書所定之卹金給雅利亞嘉之女承領無論已嫁時未嫁時均一律照給。  《公報》第19期1930/05/10
第120號立法性法規, 飭特開款項一宗該銀一千七百元為財政廳職員按照一九三零年一月十一日第17881號大總統令規定辦理特別公務之津貼。  《公報》第19期1930/05/10
第119號立法性法規, 飭將東望洋鹹水機撥歸口岸工程處管理其費用著入該處預算由一九三零年七月一日開始實行。  《公報》第17期1930/04/26
第118號立法性法規, 核准回教慈善會承批摩囉園地段一坵。  《公報》第16期1930/04/19
第117號立法性法規, 規定一九二八年八月十八日第26號立法証書第六款所定應給仁慈堂代理國有產業之酬金原額百份占二茲加為百份占四。  《公報》第14期193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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