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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公報》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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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
《公報》第21期, 1976/05/22 |
第92/76/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四千六百叁十元三角列入現行總預算冊特別支出部門內。 |
《公報》第20期, 1976/05/15 |
第91/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兩宗調動追加。 |
《公報》第20期, 1976/05/15 |
第90/76/M號訓令, 訂定本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四章第九六條三款d項金額之分配辦法。 |
《公報》第20期, 1976/05/15 |
第89/76/M號訓令, 核准海島市政廳一九七六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
《公報》第19期, 1976/05/08 |
第88/76/M號訓令, 修正一九七○年十月十日第九四○三號訓令第二條及其附款一、二內文(關於賽狗經營稽查人員之津貼事宜)。 |
《公報》第19期, 1976/05/08 |
第87/76/M號訓令, 著將為澳門立法會議員選舉而辦理之選民登記工作展期多五個辦公日,即由本年五月三日至七日分別在澳門市政廳、各流動登記站及海島市政廳辦理。 |
《公報》第18期, 副刊, 1976/05/01 |
第86/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四章第八六條九款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18期, 1976/05/01 |
第85/76/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一千六百五十元,撥入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內。 |
《公報》第18期, 1976/05/01 |
第84/76/M號訓令, 核准澳門公務員互助會一九七六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
《公報》第18期, 1976/05/01 |
第83/76/M號訓令, 授權海軍軍務廳長代表澳門總督同總行設在Paris Viiie,10 Rue Cambaceres之「法國濬河工務公司」(Societe Francaise d Entreprises de Dragages et de Traveaux Publics)簽訂在澳門內港目前航道附近進行濬河工程契約。 |
《公報》第17期, 副2刊, 1976/04/28 |
第82/76/M號訓令, 規定撥款二萬元列入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七章第二九七條一款內。 |
《公報》第17期, 1976/04/24 |
第81/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兩宗調動追加。 |
《公報》第17期, 1976/04/24 |
第80/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兩宗調動追加。 |
《公報》第17期, 1976/04/24 |
第79/76/M號訓令, 著將為澳門立法會議員選舉而分別在澳門市政廳及海島市政廳辦理之選民登記工作展期多十天即由四月二十一日起至三十日止。 |
《公報》第16期, 副刊, 1976/04/20 |
第187/76號訓令, 著將六月四日第二七四/七五號法令伸展至澳門實施有效。 |
《公報》第16期, 1976/04/17 |
第78/76/M號訓令, 根據十二月十九日第705/75號法令第十二條四款規定;將法律賦予司法警察的權限授予澳門保安部隊司令。 |
《公報》第16期, 1976/04/17 |
第77/76/M號訓令, 核准澳門監獄基金一九七六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
《公報》第16期, 1976/04/17 |
第76/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三章第八○條一款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16期, 1976/04/17 |
第75/76/M號訓令, 透過訓令組成三月三十一日第4/76/M號法令第五十三條所述之地區選舉委員會。 |
《公報》第15期, 副刊, 1976/04/12 |
第74/76/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四萬六千九百元列入本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 |
《公報》第15期, 1976/04/10 |
第73/76/M號訓令, 著將為共和國政權組織而辦理之選民登記工作,展期多三天,即本年四月八日至十日在澳門市政廳暨海島市政廳辦理。 |
《公報》第14期, 副3刊, 1976/04/08 |
第72/76/M號訓令, 著於四月六日至二十日期內辦理有關選舉立法會議員選民登記工作。 |
《公報》第14期, 副2刊, 1976/04/06 |
第71/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章第一九四條五款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14期, 1976/04/03 |
第70/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一章第二一四條一款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14期, 1976/04/03 |
第69/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兩宗調動追加。 |
《公報》第14期, 1976/04/03 |
第68/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三章第二三七條三款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14期, 1976/04/03 |
第67/76/M號訓令, 規定四月十八日凌晨三時三十分將所有時鐘撥快一小時。 |
《公報》第14期, 1976/04/03 |
第66/76/M號訓令, 規定一九七六年六月四日為一九七六-一九七九任期三年之澳門立法會議員暨諮詢會委員之選舉日。 |
《公報》第13期, 副刊, 1976/03/31 |
第141/76號訓令, 將五月二十七日第261/75號法令延伸至澳門。 |
《公報》第13期, 1976/03/27 |
第140/76號訓令, 著將五月二十七日第262/75號法令伸展至澳門。 |
《公報》第13期, 1976/03/27 |
第65/76/M號訓令, 核准屬於澳門總督職權頒行之法例的格式。 |
《公報》第12期, 1976/03/20 |
第64/76/M號訓令, 核准澳門海軍軍務廳補充濬河船船長缺章程。 |
《公報》第12期, 1976/03/20 |
第63/76/M號訓令, 撥款三萬元給與海外農業研究委員會澳門分會作為常備基金。 |
《公報》第12期, 1976/03/20 |
第62/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五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七章第二一四條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12期, 1976/03/20 |
第80-A/76號訓令, 著將一月十五日第二五-A/七六號法令連同有關修正伸展至澳門實施有效。 |
《公報》第11期, 副刊, 1976/03/17 |
第80-B/76號訓令, 著將一月二十九日第九三-A/七六號法令連同有關修正伸展至澳門實施有效。 |
《公報》第11期, 副刊, 1976/03/17 |
第80-C/76號訓令, 著將七月二十二日第三八八/七五號法令連同有關修正伸展至海外地區實施有效。 |
《公報》第11期, 副刊, 1976/03/17 |
第61/76號訓令, 著將三月六日第五六/七六號訓令第一條二款所指之選民登記期限展期至三月二十日。 |
《公報》第11期, 副刊, 1976/03/17 |
第60/76號訓令, 著將工務運輸廳、郵電廳、氣象台、輔導發展處及繪圖研究委員會之執行權授給工務交通司。 |
《公報》第11期, 副刊, 1976/03/17 |
第802/75號訓令, 著將一九五六年九月十三日第一五九七○號部令核准的海外郵費總表有關澳門方面第四項至第九項之郵費予以修改。 |
《公報》第11期, 1976/03/13 |
第59/76號訓令, 規定在一九七五年度對於截至同年十二月卅一日止結存資本及公積金所征收之百分率,在商業銀行訂為百分之零點二,銀號則為百分之一,其繳付及征收定於一九七六年三月份內在銀行業務監察處辦理。 |
《公報》第11期, 1976/03/13 |
第57/76號訓令, 核准澳門正剛會章程。 |
《公報》第10期, 副刊, 1976/03/08 |
第56/76號訓令, 著選民登記委員會將一九七四年至一九七五年為制憲大會辦理之選民登記予以現代化,並按照一月十五日第二五-A/七六號法令之規定辦理選民登記。 |
《公報》第10期, 1976/03/06 |
第55/76號訓令, 撥款四萬五千元作為澳門政府監獄常備基金之用。 |
《公報》第10期, 1976/03/06 |
第54/76號訓令, 核准仁慈堂一九七六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由該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
《公報》第10期, 1976/03/06 |
第53/76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二十六萬二千四百元將之撥入現行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所增款項之用。 |
《公報》第10期, 1976/03/06 |
第52/76號訓令, 著將現行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並增設數科目。 |
《公報》第10期, 1976/03/06 |
第51/76號訓令, 著在澳門郵電廳一九七六年度預算冊支出部門內增設數科目。 |
《公報》第10期, 1976/03/06 |
第50/76號訓令, 修改七月十七日第一壹一/七五號訓令第一條一壹款(在公務員住宅內安裝公費電話)。 |
《公報》第10期, 1976/03/06 |
第81/76號訓令, 准在澳門發行七十萬張航空郵簡。 |
《公報》第10期, 1976/03/06 |
第49/76號訓令, 撥款二千元給予澳門繪圖研究委員會作為常備基金。 |
《公報》第9期, 1976/02/28 |
第48/76號訓令, 核准社會復原所一九七六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
《公報》第9期, 1976/02/28 |
第47/76號訓令, 核准九月二十日第32/75號省令所指之衛生救濟廳附設專科學校畢業證書格式。 |
《公報》第9期, 1976/02/28 |
第46/76號訓令, 核准澳門振興學務委員會一九七五年度第三副預算冊。 |
《公報》第9期, 1976/02/28 |
第45/76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五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六章第一七八條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9期, 1976/02/28 |
第44/76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五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七章第二一二條調動追加。 |
《公報》第8期, 1976/02/21 |
第43/76號訓令, 保留總督閣下各項授權。 |
《公報》第7期, 副刊, 1976/02/14 |
第42/76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五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七章第二一六條二款調動追加。 |
《公報》第7期, 1976/02/14 |
第41/76號訓令, 撥款一千元給與國立殷王子中學作為常備基金。 |
《公報》第7期, 1976/02/14 |
第40/76號訓令, 訂定本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章第一九一條一四款金額之分配辦法。 |
《公報》第7期, 1976/02/14 |
第39/76號訓令, 核准海軍軍務廳福利會一九七六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由一九七六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
《公報》第7期, 1976/02/14 |
第38/76號訓令, 核准槍械及彈葯稽查基金一九七六年度平常預算冊。 |
《公報》第7期, 1976/02/14 |
第37/76號訓令, 訂定本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四章第九六條三款d項金額之分配辦法。 |
《公報》第7期, 1976/02/14 |
第36/76號訓令, 關於選舉人登記著由各該市有關委員會辦理。 |
《公報》第6期, 副刊, 1976/02/09 |
第35/76號訓令, 訂定現行預算冊支出部門第四章第九二條一款金額之分配辦法。 |
《公報》第6期, 1976/02/07 |
第34/76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五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零章第二六○條四○款調動追加。 |
《公報》第6期, 1976/02/07 |
第33/76號訓令, 撥款七萬元給與工務運輸廳作為常備基金。 |
《公報》第6期, 1976/02/07 |
第32/76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五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章第二五八條二款調動追加。 |
《公報》第6期, 1976/02/07 |
第31/76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五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兩宗調動追加。 |
《公報》第5期, 1976/01/31 |
第30/76號訓令, 核准旅遊宣傳基金一九七六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由一九七六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
《公報》第5期, 1976/01/31 |
第29/76號訓令, 核准郵電廳一九七六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由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
《公報》第5期, 1976/01/31 |
第28/76號訓令, 核准監獄基金一九七六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由一九七六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
《公報》第5期, 1976/01/31 |
第27/76號訓令, 訂定本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章第一九一條一三款金額之分配辦法。 |
《公報》第5期, 1976/01/31 |
第26/76號訓令, 撥款壹仟圓予政府印刷局作常設基金。 |
《公報》第5期, 1976/01/31 |
第25/76號訓令, 訂定在社會復原所服務之澳門政府機關人員津貼額--撤銷一九七一年二月二十七日第九五六五號訓令。 |
《公報》第5期, 1976/01/31 |
第24/76號訓令, 著將二十八名治安警員及一名精神病醫生臨時性調往社會復原所服務--撤銷四月七日第六五/七三號訓令。 |
《公報》第5期, 1976/01/31 |
第23/76號訓令, 修正一九六七年九月十六日第八五一五號訓令第四及五條內文(澳門治安警察廳福利會章程)。 |
《公報》第5期, 1976/01/31 |
第22/76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五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四章第一三八條二款調動追加。 |
《公報》第4期, 1976/01/24 |
第21/76號訓令, 著由政府印刷局在八十萬枚五元面額慈善印花上加印二角字樣。 |
《公報》第4期, 1976/01/24 |
第20/76號訓令, 撥給衛生救濟廳行政委員會款額二萬元作為常備基金之用。 |
《公報》第4期, 1976/01/24 |
第19/76號訓令, 撥給海軍軍務廳行政委員會款額五千元作為常備基金之用。 |
《公報》第4期, 1976/01/24 |
第18/76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五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二宗調動追加。 |
《公報》第4期, 1976/01/24 |
第17/76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五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章第二六○條一四款b項二a目調動追加。 |
《公報》第4期, 1976/01/24 |
第16/76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五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四章第一四四條二款調動追加。 |
《公報》第4期, 1976/01/24 |
第15/76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五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四章第一三五條叁款調動追加。 |
《公報》第4期, 1976/01/24 |
第14/76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五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二章第三一條二款調動追加。 |
《公報》第4期, 1976/01/24 |
第13/76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五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數款項調動追加。 |
《公報》第4期, 1976/01/24 |
第12/76號訓令, 核准省學生助學金、旅費、宿費及文化交流委員會一九七六年度平常預算冊。 |
《公報》第4期, 1976/01/24 |
第11/76號訓令, 核准澳門治安警察廳福利會一九七六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由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
《公報》第4期, 1976/01/24 |
第10/76號訓令, 核准澳門司法警察廳福利會一九七六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由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
《公報》第4期, 1976/01/24 |
第9/76號訓令, 核准十二支或十二張牌博彩章程。 |
《公報》第3期, 1976/01/17 |
第8/76號訓令, 核准幸運博彩合約監察處人員團體之進入及考陞章程。 |
《公報》第3期, 1976/01/17 |
第7/76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五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章第二五七條一四款調動追加。 |
《公報》第3期, 1976/01/17 |
第6/76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五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兩宗調動追加。 |
《公報》第3期, 1976/01/17 |
第5/76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五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四章第六一條調動追加。 |
《公報》第3期, 1976/01/17 |
第4/76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五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七章第二二五條一款調動追加。 |
《公報》第3期, 1976/01/17 |
第3/76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五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兩宗調動追加。 |
《公報》第3期, 1976/01/17 |
第2/76號訓令, 核准母親工作委員會一九七六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由一九七六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
《公報》第2期, 1976/01/10 |
第1/76號訓令, 著在澳門設立母親工作委員會以代替澳門國家教育母親工作委員會並核准該會章程。 |
《公報》第1期, 1976/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