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023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核准《市政署資助規章》。 |
2023/08/28 |
第17/2023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15/200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投放供款規章》。 |
2023/05/22 |
第21/2021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
2021/06/28 |
第88/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轉入開考的施行細則及報名表。 |
2021/06/28 |
第8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報考綜合能力評估開考,以及普通及特別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須支付的報考費。 |
2021/06/28 |
第9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6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所載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的施行細則》第三款及第七款。 |
2021/06/28 |
第4/202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核准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三)項及第四款(三)項規定的表格格式。 |
2021/06/28 |
第23/2017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
2017/08/14 |
第26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綜合能力評估開考的施行細則。 |
2017/08/14 |
第20/2017號行政法規, 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的管理制度。 |
2017/06/19 |
第23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中第3級別至第6級別的一般職程須接受晉級培訓。 |
2016/07/11 |
第14/2016號行政法規, 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
2016/06/13 |
第305/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領導人員工作表現評審報告”式樣。 |
2013/09/23 |
第1/2013號法律, 修改第11/2003號法律《財產申報》。 |
2013/01/21 |
第13/2010號法律, 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 |
2010/12/27 |
第384/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佈《領導及主管人員行為準則──義務及違反義務時的責任》。 |
2010/12/27 |
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重新公佈第6/2006號行政法規通過的《公共財政管理制度》的全文。 |
2009/11/09 |
第28/2009號行政法規, 修改《公共財政管理制度》。 |
2009/08/10 |
第8/2009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15/2006號行政法規(帳戶的結算程序)。 |
2009/03/30 |
第3/2009號法律, 修改第8/2006號法律(帳戶的結算期限及形式)。 |
2009/03/09 |
第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各公共部門和實體中以個人勞動合同制度任用的人員,適用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內訂定的對其較為有利的規定。 |
2009/01/12 |
第19/2007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若干關於監督公共行政工作人員評核及獎賞制度實行時行政暨公職局須遵守的事項。 |
2007/08/15 |
第11/2007號行政法規, 規定公務人員工作表現的獎賞制度。 |
2007/05/28 |
第92/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規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九條第一款所指的印件及第272/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所核准的表格得以電子載體提供。 |
2007/04/02 |
第7/2007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制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公共行政部門或實體有關對電子公函應採取的措施。 |
2007/04/02 |
第15/2006號行政法規, 規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的投放供款的項目。 |
2006/11/13 |
第325/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列明關於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二款(一)項規定的“確定及必要開支的負擔”的各項開支。 |
2006/11/13 |
第8/2006號法律, 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 |
2006/08/28 |
第6/2006號行政法規, 公共財政管理制度。 |
2006/04/24 |
第31/2004號行政法規, 核准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一般制度 |
2004/08/23 |
第8/2004號法律,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工作表現評核原則 |
2004/08/16 |
第11/2003號法律, 財產申報 |
2003/07/28 |
第213/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退休基金會會員所用的會員證式樣。 |
2001/10/29 |
第13/200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命令各公共部門及公共機構的領導人,應從領導或主管人員當中又或行政委員會或等同機關成員之中,指定若干工作的負責人。 |
2000/10/25 |
第11/200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規定所有公共部門應設置兩塊用作張貼資訊性文件的信息佈告板——廢止七月竹十八日第70/GM/88號批示。 |
2000/07/17 |
第1/200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命令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的實體,包括臨時市政機構及公務法人,其工作人員在執行接待職務時必須識別其身份。 |
2000/02/08 |
第6/1999號行政法規, 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
1999/12/20 |
《行政訴訟法典》, 第110/99/M號法令 |
1999/12/13 |
第57/99/M號法令, 核准《行政程序法典》──廢止七月十八日第35/94/M號法令。 |
1999/10/11 |
《行政程序法典》, 第57/99/M號法令 |
1999/10/11 |
第85/84/M號法令, 訂定澳門公共行政當局組織結構一般基礎--撤銷四月二十八日第10/79/M號法律。 |
1984/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