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1/M號訓令, 把若干權限授予保安政務司。廢止十月三日第195/90/M號訓令和十月二十二日第210/90/M號訓令。 |
1991/01/31 |
第195/90/M號訓令, 授予保安政務司若干職權。 |
1990/10/03 |
第189/90/M號訓令, 修改五月廿一日第一○四/九○/M號訓令第一及第二條(授予保安政務司若干職權)。 |
1990/09/24 |
第141/90/M號訓令, 關於修改五月廿一日第一○四/九○/M號訓令第一條條文(授予保安政務司若干職權)。 |
1990/07/17 |
第104/90/M號訓令, 關於授予保安政務司若干職權--撤銷四月卅日及五月十五日有關之第九三/九○/M號訓令及第一○二/九○/M號訓令。 |
1990/05/21 |
第120/GM/99號批示, 在隸屬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司之執行委員會增添保安政務司之兩名代表。 |
1999/08/16 |
第8/GM/98號批示, 給予保安政務司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1998/02/11 |
第49/GM/91號批示, 關於撥給保安事務政務司辦公室一筆常設基金事宜。 |
1991/02/25 |
第71/SAAE/90號批示, 關於撥一常備基金予保安政務司辦公室。 |
1990/09/24 |
第12/SAASO/99號批示, 給予保安政務司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1999/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