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馬來西亞市場代表提供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2004/12/29 |
第123/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香港市場代表提供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2004/12/29 |
第119/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泰國市場代表提供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2004/12/29 |
第121/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澳洲/紐西蘭市場代表提供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2004/12/29 |
第82/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美國市場代表提供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2004/11/17 |
第271/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旅遊基金二零零四年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
2004/11/15 |
第62/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主席,作為簽訂提供第十六屆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之煙花物料、炮筒及有關設備之運輸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2004/09/08 |
第28/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主席,作為簽訂有關旅遊局使用澳門國際機場旅客離境大樓閣樓樓層禁區面積分別為二百平方米及一百六十平方米兩處指定地方以推廣及發展旅遊活動之合同的簽署人 |
2004/04/21 |
第76/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旅遊基金二零零四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2004/04/05 |
第17/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香港市場代表提供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2004/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