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2021號行政法規, 2021年度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 |
2021/11/15 |
第16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指定受第35/2019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一款所指的監管實體監管的關鍵基礎設施私人營運者。 |
2021/11/08 |
第14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授權聯合行動指揮官在民防架構啟動期間維持開啟、關閉或重開提供公共泊車服務的停車場,尤其包括維持開啟或重開各停車場使用及經營規章內所規定的符合熱帶氣旋信號且發出風暴潮警告的相關級別而必須關閉的停車場。 |
2021/10/12 |
第14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經第295/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車輛檢驗規章》第十二條及附件一表一、表二、表五II及表六。 |
2021/09/27 |
第125/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青茂口岸停車場的使用及經營規章》。 |
2021/09/06 |
第26/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五十名交通事務局人員在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
2021/08/25 |
第83/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及續任環境諮詢委員會成員。 |
2021/06/16 |
第12/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交通事務局局長。 |
2021/06/16 |
第7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經第130/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及第80/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30/2016號行政法規《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附件的表一。 |
2021/05/31 |
第14/2021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33/2020號行政法規《帶津培訓計劃》。 |
2021/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