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

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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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 1999年6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1999年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8號公佈自1999年12月20日起施行 1999/12/20
第41/2000號行政法規, 保留土地供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使用。 2000/12/18
第62/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規定將第41/2000號行政法規所保留的土地範圍內之現有不動產交由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負責管理。 2001/03/26
第4/2004號法律, 軍事設施的保護 2004/05/10
第22/2004號行政法規, 保留土地供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使用 2004/07/26
第27/2004號行政法規, 訂定對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的軍事設施所作的行政違法行為的處罰制度 2004/08/09
第6/2005號法律, 訂定規範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的事宜。 2005/08/15
第2/2008號行政法規, 設置軍事禁區。 2008/02/11
第23/2009號法律,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因履行防務職責而享有的權利和豁免。 2009/12/18
第10/2012號行政法規, 保留土地供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使用。 2012/03/26
第19/2014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2/2008號行政法規《設置軍事禁區》。 2014/09/29

相關內容

法規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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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起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管轄範圍內,協助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一起進行強颱風“天鴿”災後的各項援助和建設工作。 2017/08/28
第28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協助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對強颱風“天鴿”的災後援助和建設工作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結束。 2017/08/28
第3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用於標示軍事禁區及非設於軍事禁區內的軍事設施的指示牌格式。 2008/02/11
第9/2006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保安司司長,以便簽訂關於《駐澳門部隊協助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維持社會治安、救助災害協調機制的安排》。 2006/02/27
第275/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2004/11/22
第82/200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署《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使用無線電頻率的安排》的簽署人 200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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