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2011號行政命令, 續任一名終審法院法官。 |
2011/11/28 |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統一司法見解的合議庭裁判, 因不法事實產生的財產或非財產的金錢損害之賠償,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條第五款、第七百九十四條第四款及第七百九十五條第一款和第二款規定,自作出確定相關金額的司法判決之日起計算相關遲延利息,不論該司法判決為一審或上訴法院的判決或是清算債務之執行之訴中所作的決定。 |
2011/03/21 |
第57/2009號行政命令, 續任一名終審法院法官。 |
2009/11/09 |
第47/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土地委員會第19/2006號意見書和附於該意見書的合同擬本條件的行為無效,該合同透過第82/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公佈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 |
2009/10/21 |
第46/2008號行政命令, 將澳門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院長的委任續期。 |
2008/12/17 |
第46/2007號行政命令, 將一名終審法院法官的聘用合同續期。 |
2007/12/03 |
第58/2005號行政命令, 將澳門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院長的委任續期。 |
2005/12/12 |
第50/2005號行政命令, 將一名終審法院法官的聘用合同續期。 |
2005/11/14 |
第40/2003號行政命令, 將終審法院一名法官的聘用合同續期 |
2003/11/24 |
更正, 刊登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八日第三十期第一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第11/2003號法律 |
2003/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