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A/93號法律, 修改《澳門司法組織綱要法》。 |
1993/03/01 |
第1/92/M號法律, 對法院辦公室、行政法院、登記局和公證署組織所採取的措施以及制訂法院、登記局和公證署公務員的職程制度--撤銷九月八日第105/84/M號法令若干條及七月二十二日第39/87/M號法令第九條二款。 |
1992/01/27 |
第112/91號法律, 澳門司法組織綱要法。 |
1991/09/09 |
第28/91/M號法令, 訂定本地區行政當局、公共法人其權利人及公共管理代理人之合約外民事責任制度。 |
1991/04/22 |
第57/GM/90號批示, 更新法院司法官和檢察官公署司法官的報酬。 |
1990/05/21 |
第67/90/M號訓令, 關於一般裁判權法庭、刑事起訴法庭及檢察官公署司法辦事處人員編制附表更換事宜。 |
1990/02/26 |
第3/GM/90號批示, 規定支付予在本地區工作之司法官員及檢察官公署官員之費用資助由司法、登記暨公證總庫負擔。 |
1990/01/22 |
第73/GM/89號批示, 撥一特別款項及核准司法部及部長薪酬。 |
1989/06/05 |
第32/89/M號法令, 修訂二月九日第六∕八七∕M號法令第三、五、三一及三二條條文(司法辦公室章程)。 |
1989/05/15 |
第3/GM/89號批示, 規定由政府負責派駐在本地區的司法官員及檢察官公署官員費用參予的負担。 |
1989/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