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風景及文化財產
摘要 | 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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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024號行政法規, “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 | 2024/01/15 |
第96/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設於被評定的不動產上的圖示牌式樣。 | 2021/12/28 |
第37/2021號行政法規, 第三批不動產的評定。 | 2021/10/25 |
第200/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多個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 2019/12/10 |
第31/2019號行政法規, 第二批不動產的評定。 | 2019/10/21 |
第31/2018號行政法規, 被評定的不動產及其緩衝區的名錄和圖示。 | 2018/11/19 |
第1/2017號行政法規, 評定紀念物、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和設立一緩衝區。 | 2017/01/23 |
第11/2013號法律, 文化遺產保護法。 | 2013/09/02 |
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東望洋燈塔周邊區域興建的樓宇容許的最高海拔高度。 | 2008/04/16 |
第89/89/M號訓令, 剔除盧廉若舊居附圖的一部份建築文物。 | 1989/05/31 |
第85/87/M號訓令, 撤銷將盧廉若私邸在古跡屋宇建築群及地點類別名單內剔除之六月二十二日第六○/八七/M號訓令。 | 1987/07/27 |
第2/SAEC/87號批示, 關於修訂及調整六月三十日第五六/八四/M號法令附屬文物分類名單。 | 1987/03/16 |
第7/86號聯合批示, 關於列為文化財產圖文之界定 | 1986/08/30 |
第3/80/M號訓令, 規定在新馬路由議事亭前地至巴素打爾古街(內港)一段興建新樓宇應設騎樓底。 | 1980/01/12 |
被廢止/不生效
第202/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 關於被評定屬“澳門歷史城區”的紀念物、具建築藝術價值之建築物、建築群及地點的圖示範圍及有關的保護區。(補充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3/92/M號法令附件V)。 | 2006/07/24 |
第83/92/M號法令, - 修改附載於六月三十日第56/84/M號法令及五月三十一日第90/89/M號訓令之古蹟、建築群及名勝名單。 | 1992/12/31 |
第90/89/M號訓令, - 訂定六月三十日第五六/八四/M號法令所指的文物名單。 | 1989/05/31 |
第60/87/M號訓令, - 將春草堂從已分類古跡、樓宇、建築群及地點名單上除名。 | 1987/06/22 |
第102/85/M號法令, - 解散美學委員會--撤銷二月二十三日第四∕七四號省令。 | 1985/11/25 |
第56/84/M號法令, - 設立保護建築物、風景及文化財產委員會--撤銷八月七日第三四∕七六∕M號法令及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五二∕七七∕M號法令。 | 1984/06/30 |
第52/77/M號法令, - 將文物清單調整及修改八月七日第三四∕七六∕M號國令第一一條及一五條條文(關於澳門藝術性公物之評定)。 | 1977/12/31 |
第34/76/M號法令, - 關於澳門藝術財產分類事宜。 | 1976/08/07 |
第4/74號省令, - 規定都市美化委員會之組織--著將一九四○年三月九日第658號立法條例、三月三十一日第11/73號立法條例及一九六四年二月八日第7468號訓令予以撤銷。 | 1974/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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