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泰王國簽署互免簽證協議。 |
2002/01/07 |
第54/2001號行政命令, 任命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2001/12/26 |
第235/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立陶宛共和國簽署互免簽證協議。 |
2001/12/03 |
第48/2001號行政命令, 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2001/11/12 |
第219/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匈牙利共和國簽署互免簽證協議。 |
2001/11/05 |
第41/2001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2001/10/15 |
第42/2001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2001/10/15 |
第182/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波蘭共和國簽署互免簽證協議。 |
2001/09/03 |
第35/2001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2001/08/27 |
第28/2001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2001/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