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第9/2003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第三款的規定自本批示生效之日起計一年內實施。 |
2021/10/25 |
第124/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免除一名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之職務。 |
2021/09/01 |
第114/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多名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評審委員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及委任一名委員。 |
2021/08/11 |
第7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工商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成員及其代任人,以及委任一名成員的代任人。 |
2021/05/05 |
第169/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主席及代任人,以及續任該委員會多名成員。 |
2020/08/20 |
第12/2020號法律, 修改第5/2003號法律《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擔債務》。 |
2020/08/17 |
第156/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工商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署《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協議》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協議》的簽署人。 |
2020/08/12 |
第158/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多名及委任兩名人士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評審委員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 |
2020/08/12 |
第114/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多名及委任一名工商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成員。 |
2020/05/06 |
第66/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第5/2020號行政法規《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第十六條的補充規定。 |
2020/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