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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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15/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城市大學智能科技與服務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12期,
第一組,
2024/03/18
第10/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保安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粵港澳應急管理合作暨大灣區應急救援行動合作框架協議》。 《公報》第12期,
第一組,
2024/03/18
第8/2024號行政法規, 東區-2規劃分區詳細規劃。 《公報》第12期,
第一組,
2024/03/18
第16/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院長。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24/03/13
第41/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續任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監察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24/03/13
第4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與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及註冊、動物診療活動場所及動物商業業務場所有關的收費表。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24/03/11
第4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獸醫專業資格認可證明書及獸醫註冊證的式樣。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24/03/11
第4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重新公佈經第1/2024號法律修改的第2/2018號法律《取得第三個或以上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的全文。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24/03/11
第4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郊野步行徑」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24/03/11
第9/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保安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南光實業有限公司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解除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商用空間管理及經營批給公證合同的協議》。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24/03/11
第7/2024號行政法規, 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施行細則。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24/03/11
第6/2024號行政法規, 第四批不動產的評定。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24/03/11
第21/202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名義與一名人士之個人勞動合同續期,以附註形式簽署。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4/03/06
第40/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續任及委任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4/03/06
第12/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一九九零年五月二十九日在巴黎簽署、經修訂的《歐洲復興開發銀行成立協定》。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4/03/06
第3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號角報創刊七十五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24/03/04
第3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24/03/04
第3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電視廣播四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24/03/04
第8/2024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24/03/04
第14/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財政局代表為衛生局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13/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社會保障基金監察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12/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二零二四年度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組織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39/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更改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38/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更改統計暨普查局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37/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統計暨普查局一項常設基金。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4/202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續任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教學委員會常設成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11/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公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巴拉圭共和國之間生效。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3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及監事,並委任該監事會監事。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3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房屋局代表及一名環境保護局代表為協調及跟進城市規劃的跨部門委員會成員及成員的候補。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3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駐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3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成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1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鏡湖護理學院開設哲學博士學位(護理學)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24/02/26
第10/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澳門科技大學授予博士學位的知識範疇。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24/02/26
第3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特定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可自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進口的供個人自用或消費的貨物表。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24/02/26
第3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郵電一百四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24/02/26
第3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住所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中國太平人壽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藉發行股票增加其公司資本。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24/02/26
第7/2024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24/02/26
第6/2024號行政命令, 調整第40/95/M號法令第四十七條第二款及第五十條第四款所規定的限額。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24/02/26
第5/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蒙古國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蒙古國關於民事和商事法律及司法協助協定》。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24/02/26
第4/202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兩幅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位於澳門半島,分別在其上建有大碼頭街14號樓宇及12號樓宇的地塊的完全所有權及利用權以有償方式讓與國家,並以租賃方式批出上述兩幅地塊,以便合併並組成一幅單一地段,以用作興建一幢屬分層所有權制度,樓高六層,作住宅及商業用途的樓宇。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24/02/21
第17/202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批准取消使用1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並安裝及使用1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24/02/21
第10/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經修改的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條的規定。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24/02/21
第2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駐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24/02/21
第2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個人資料保護局局長。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24/02/21
第2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及委任公共行政道德操守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24/02/21
第9/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實施管轄的決定》。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24/02/19
第2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5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中式樣二所載的工作證式樣。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24/02/19
第2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為批給外港客運碼頭營運而作公開競投。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24/02/19
第2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6/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24/02/19
第4/2024號法律, 澳門旅遊大學法律制度。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24/02/19
第3/2024號法律, 澳門理工大學法律制度。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24/02/19
第3/202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環境保護局局長,作為簽署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珠海市生態環境局簽署《珠澳環境保護合作協議》。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24/02/15
第1/2024號決議, 關於審議《202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24/02/15
第9/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114/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確認的中西創新學院章程第四條第二款。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24/02/15
第2/202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環境保護局局長,作為簽署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簽署《粵澳環保合作協議》。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24/02/15
第14/202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批准取消使用1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並安裝及使用1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24/02/15
第5/2024號行政法規, 食品中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24/02/15
第8/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財務委員會的財政局代表。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4/02/07
第36/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續任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4/02/07
第35/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4/02/07
第2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收費。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02/07
第3/202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續任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4/02/07
第2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體育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4/02/07
第2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勳章、獎章和獎狀的提名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4/02/07
第2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人才發展委員會執行巡查職務的工作人員的專有工作證式樣。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24/02/05
第1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例外情況豁免多間股份有限公司繳納有關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所生利潤的所得補充稅。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24/02/05
第1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延長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的存續期。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24/02/05
第7/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衛生局兩名人員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擔任副院長及在醫學中心擔任職位等同副院長級別的人員。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4/01/31
第6/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十一名文化局人員在澳門樂團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4/01/31
第9/202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批准於蓮花路安裝及使用1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4/01/31
第8/202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委任警察總局金融情報辦公室副主任。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4/01/31
第7/202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委任警察總局金融情報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4/01/31
第2/202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法務局副局長。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4/01/31
第8/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公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和新加坡共和國之間生效。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4/01/31
第7/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委內瑞拉玻利瓦爾共和國之間生效。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4/01/31
第1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4/01/31
第6/202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核准金融情報辦公室內部規章。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24/01/29
第1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0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第一條。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24/01/29
第1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汽車登記手續費表》。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24/01/29
第4/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為簽署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簽署《粵澳環保合作協議》。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24/01/29
第3/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為簽署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珠海市生態環境局簽署《珠澳環境保護合作協議》。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24/01/29
第5/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文化發展諮詢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4/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在澳門旅遊學院校董會的代表。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34/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33/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公共建設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32/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警察總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31/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30/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身份證明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29/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法務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28/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行政公職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27/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人才發展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26/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1/202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6/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通過的關於非洲和平與安全的第2713(2023)號決議。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5/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通過的關於中東局勢(2140制裁)的第2707(2023)號決議。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4/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通過的關於索馬里局勢的第2714(2023)號決議。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1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個人資料保護局副局長。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1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個人資料保護局局長。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1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生命科學道德委員會主席及成員,以替代原主席及成員。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19/3/2024 19:01:14 WF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