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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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8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各教育階段每班津貼的基本金額及附加金額。 《公報》第20期,
第一組,
2024/05/13
第8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編製二零二五年度預算建議的指示及日程。 《公報》第20期,
第一組,
2024/05/13
第8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禁止進口及轉運若干貨物至澳門特別行政區。 《公報》第20期,
第一組,
2024/05/13
第7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萬國郵政聯盟一百五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公報》第20期,
第一組,
2024/05/13
第22/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彩票有限公司簽署修改“即發彩票經營批給合同”的公證書。 《公報》第20期,
第一組,
2024/05/13
第18/2024號行政法規, 廢止關於科學技術的資助規範。 《公報》第20期,
第一組,
2024/05/13
第17/2024號行政法規, 2024年度現金分享計劃。 《公報》第20期,
第一組,
2024/05/13
第16/2024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19/2006號行政法規《免費教育津貼制度》。 《公報》第20期,
第一組,
2024/05/13
第50/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個人資料保護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24/05/08
第7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澳大工程研究及檢測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及監事會成員。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24/05/08
第7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財政儲備監察委員會主席及成員。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24/05/08
第7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精神衛生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24/05/08
第7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教育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正選成員及候補成員。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24/05/08
第3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政府長者公寓的住宿單位使用費表。 《公報》第19期,
第一組,
2024/05/06
第21/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名中級法院法官和一名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的聘用合同續期。 《公報》第19期,
第一組,
2024/05/06
第30/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十一名衛生局人員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擔任職務。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24/05/02
第18/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經修改的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九條,並增加第十三-A條以及廢止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的規定。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24/05/02
第7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及董事會董事。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24/05/02
第7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二四年度電子醫療券的執行規定。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24/04/29
第7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符合法定要件的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於二零二四年度獲發放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24/04/29
第7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2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指的附件。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24/04/29
第20/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的設計、建造及經營批給合同。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24/04/29
第15/2024號行政法規, 二零二四年度醫療補貼計劃。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24/04/29
第19/2024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04/27
第9/202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得勝馬路28號,陳瑞祺(永援)中學後方的土地,由於未有在法定期間內被利用,其無償租賃批給失效。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24/04/24
第8/202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氣象局局長,作為簽署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上海市氣象局簽署《滬澳氣象科技合作協議》。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24/04/24
第29/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尚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簽訂澳門大學 – N21科研大樓四樓微電子研究院量子訊息及6G實驗室建造工程的合同。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24/04/24
第28/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委員。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24/04/24
第27/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名人士在美國紐約的聯合國秘書處業務支助部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24/04/24
第26/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終止若干名人士在澳門樂團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24/04/24
第7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世界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及監事會成員,以及委任董事會常務董事兼執行委員會主席。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24/04/24
第6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體育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24/04/24
第6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24/04/24
全體會議第1/2024號議決, 通過二零二三年財政年度立法會報告書及管理帳目。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24/04/22
第6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港珠澳大橋邊檢大樓東公共停車場規章》。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24/04/22
第6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0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第十條。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24/04/22
第6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使用醫學輔助生殖技術所適用的疾病名單。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24/04/22
第8/2024號法律, 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24/04/22
第7/2024號法律, 娛樂場幸運博彩信貸法律制度。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24/04/22
第6/2024號法律, 工會法。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24/04/22
第5/2024號法律, 取消與不動產需求管理相關的稅務措施。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04/19
第7/202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氣象局局長,以便作為簽署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廣東省地震局簽署《粵澳地震科技合作安排》。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24/04/17
第25/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名文化局人員在澳門樂團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24/04/17
第17/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三日在比什凱克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科技合作協定》。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24/04/17
第16/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在塔什干簽署的《關於印度共和國加入上海合作組織義務的備忘錄》和《關於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加入上海合作組織義務的備忘錄》。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24/04/17
第6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98/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規定的第1.8類別和第1.10類別的低功率及短距離無線電通訊設備。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24/04/15
第6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故宮博物院院藏」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24/04/15
第18/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爲簽署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上海市氣象局簽署《滬澳氣象科技合作協議》。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24/04/15
第17/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有關《收費電視地面服務批給合同續期公證合同》的補充合同。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24/04/15
第16/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24/04/15
第14/2024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15/2014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24/04/15
第15/2024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04/11
第24/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成員。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24/04/10
第49/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統計暨普查局局長。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24/04/10
第46/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24/04/10
第6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公職司法援助委員會成員,以代替原成員。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24/04/10
第6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的獨任監事。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24/04/10
第6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及委任融入國家發展工作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24/04/10
第5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決定編製氹仔中區-2詳細規劃草案。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24/04/10
第5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的主席及委員。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24/04/08
第5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新城A區B4、B9及B10地段的土地上興建的經濟房屋獨立單位的售價的最低及最高價格,以及補貼比率。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24/04/08
第14/2024號行政命令, 訂定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選舉日。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24/04/08
第13/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簽署互免簽證協定。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24/04/08
第23/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行政公職局一名人員在澳門理工大學擔任職務。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4/04/03
第22/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社會保障基金一名人員在澳門理工大學擔任職務。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4/04/03
第2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指定若干私人機構的代表及續任若干名人士為社會工作委員會的委員。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4/04/03
第32/202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警察總局局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粵港澳應急管理合作暨大灣區應急救援行動合作框架協議》。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4/04/03
第48/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一名人士在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4/04/03
第47/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一名人士在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4/04/03
第15/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由聯合國大會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在紐約通過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關於打擊非法製造和販運槍支及其零部件和彈藥的補充議定書》。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4/04/03
第14/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二日在杜尚別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協定》。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4/04/03
第5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24/04/02
第5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一名為“深創投(澳門)投資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以專門從事投資基金管理業務。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24/04/02
第5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住所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匯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藉發行股票增加其公司資本。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24/04/02
第12/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為簽署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廣東省地震局簽署《粵澳地震科技合作安排》。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24/04/02
第13/2024號行政法規, 數據中心的設立及運作制度。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03/27
第12/2024號行政法規, 澳門理工大學章程。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03/27
第11/2024號行政法規, 澳門旅遊大學章程。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03/27
第20/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醫療專業委員會主席及多名成員,以及指定該委員會多名成員。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4/03/27
第19/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菜農合群社簽署澳門永寧街151號灣景園第一座地下及一樓B設施及車位的租用協議書。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4/03/27
第45/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續任多名人士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在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各機關代表及委任該中心一名理事會理事。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4/03/27
第44/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續任一名人士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擔任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理事會副主席及理事長之職,及另一名人士擔任該中心理事會理事及副理事長之職。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4/03/27
第43/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4/03/27
第13/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267(1999)號、第1989(2011)號和第2253(2015)號決議所設委員會於二零二四年一月十日擬定並維持的名單。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4/03/27
第5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科學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副董事長及董事,以及監事會主席及監事。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4/03/27
第5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終止一名人士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濟發展局的臨時定期委任。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4/03/27
第5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的監事會成員。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4/03/27
第18/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獸醫處方藥物及只供動物診療活動場所使用的藥物清單。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24/03/25
第5/202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動物診療活動場所及動物商業業務場所的間隔、設施及設備的要求。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24/03/25
第5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公共衛生專科大樓公共停車場規章》。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24/03/25
第4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25/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至第五款。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24/03/25
第4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夾心房屋申請表的式樣,以及夾心房屋申請及資格審查須附同的文件列表。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24/03/25
第4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出售夾心房屋、不可轉讓的期間屆滿後首次及其後出售夾心房屋的許可書的式樣,以及夾心房屋的單位交付筆錄的式樣。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24/03/25
第4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申請夾心房屋所適用的得分表。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24/03/25
第4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使用夾心房屋專屬電子平台發送有關申請文件及資料的電子身份識別工具。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24/03/25
第11/2024號行政命令, 核准澳門旅遊大學的標誌。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24/03/25
第10/2024號行政法規, 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24/03/25
第9/2024號行政法規, 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24/03/25
第6/202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海事及水務局局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簽署《航海圖書製作、交換及出版發行合作安排》。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24/03/20
第5/202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續任機動車輛商標和型號核准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24/03/20
15/5/2024 22:35:16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