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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56/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教育碩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30期,
第一組,
2024/07/22
第55/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教育學博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30期,
第一組,
2024/07/22
第54/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材料科學與工程碩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30期,
第一組,
2024/07/22
第53/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材料科學與工程博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30期,
第一組,
2024/07/22
第52/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小學、初中及高中教育階段部分科目基本學力要求。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24/07/15
第5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終止一名人士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24/07/10
第44/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兼任制度續任醫務委員會秘書長。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24/07/10
第43/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及續任醫務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24/07/10
第50/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大學開設藝術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24/07/08
第49/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大學開設藝術博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24/07/08
第48/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聖若瑟大學數碼電影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24/07/08
第47/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聖若瑟大學葡中翻譯研究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24/07/08
第46/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聖若瑟大學葡萄牙與中國研究(語言及文化)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24/07/08
第45/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聖若瑟大學哲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24/07/08
第42/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環境科學與工程博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27期,
第一組,
2024/07/01
第4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澳門旅遊大學授予博士學位的知識範疇。 《公報》第27期,
第一組,
2024/07/01
第40/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金融科技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24/06/11
第39/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使用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轄下場地及設施的收費表──表I──青年旅舍及表IV──公立學校》。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24/06/11
第38/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及委任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委員。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24/05/29
第37/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及續任長者事務委員會的委員。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24/05/29
第36/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取代經第3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24/05/27
第35/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取代經第3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7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二。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24/05/27
第34/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由澳門旅遊大學授予的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及博士學位的證書式樣。 《公報》第21期,
第一組,
2024/05/20
第33/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澳門理工大學學位證書式樣。 《公報》第21期,
第一組,
2024/05/20
第32/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澳門理工大學名譽博士學位及其他名譽榮銜證書式樣。 《公報》第21期,
第一組,
2024/05/20
第3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政府長者公寓的住宿單位使用費表。 《公報》第19期,
第一組,
2024/05/06
第30/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十一名衛生局人員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擔任職務。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24/05/02
第29/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尚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簽訂澳門大學 – N21科研大樓四樓微電子研究院量子訊息及6G實驗室建造工程的合同。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24/04/24
第28/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委員。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24/04/24
第27/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名人士在美國紐約的聯合國秘書處業務支助部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24/04/24
第26/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終止若干名人士在澳門樂團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24/04/24
第25/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名文化局人員在澳門樂團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24/04/17
第24/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成員。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24/04/10
第23/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行政公職局一名人員在澳門理工大學擔任職務。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4/04/03
第22/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社會保障基金一名人員在澳門理工大學擔任職務。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4/04/03
第2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指定若干私人機構的代表及續任若干名人士為社會工作委員會的委員。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4/04/03
第20/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醫療專業委員會主席及多名成員,以及指定該委員會多名成員。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4/03/27
第19/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菜農合群社簽署澳門永寧街151號灣景園第一座地下及一樓B設施及車位的租用協議書。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4/03/27
第18/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獸醫處方藥物及只供動物診療活動場所使用的藥物清單。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24/03/25
第17/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24/03/20
第15/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城市大學智能科技與服務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12期,
第一組,
2024/03/18
第16/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院長。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24/03/13
第14/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財政局代表為衛生局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13/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社會保障基金監察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12/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二零二四年度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組織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1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鏡湖護理學院開設哲學博士學位(護理學)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24/02/26
第10/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澳門科技大學授予博士學位的知識範疇。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24/02/26
第9/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114/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確認的中西創新學院章程第四條第二款。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24/02/15
第8/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財務委員會的財政局代表。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4/02/07
第7/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衛生局兩名人員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擔任副院長及在醫學中心擔任職位等同副院長級別的人員。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4/01/31
第6/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十一名文化局人員在澳門樂團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4/01/31
第5/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文化發展諮詢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4/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在澳門旅遊學院校董會的代表。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3/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使用澳門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設施收費表—表II—個人使用費用》。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24/01/22
第2/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澳門大學授予博士學位的知識範疇。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24/01/22
第108/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2期,
第一組,
2024/01/08
第107/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社會工作局資助規章》。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2023/12/27
第106/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訂定獲安排在衛生局轄下的公共醫療機構或場所進行醫學專科培訓的住院醫生及進階培訓的專科培訓護士的報酬或津貼,以及獲安排在非衛生局轄下的公共醫療機構或場所進行醫學專科培訓的住院醫生,在培訓計劃的不同年份的每月津貼。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2023/12/27
第104/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179/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並經第95/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文化局的《收費表》第二條、第三條、第七條、第十一條、第十五條,以及第十八條。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2023/12/27
第105/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院長。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3/12/19
第103/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的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書院W12加建層建造工程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23/12/13
第102/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的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書院W11加建層建造工程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23/12/13
第101/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的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N21科研大樓四樓微電子研究院量子訊息及6G實驗室建造工程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23/12/13
第100/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素質評鑑專家組主席及成員,以及續任該專家組成員。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23/12/13
第99/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的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N22科研大樓地面層及一樓中華醫藥研究院及健康科學學院實驗室建造工程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23/12/06
第98/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的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S32教職員宿舍建造工程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23/12/06
第97/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護理專科委員會主席及成員,以及委任該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23/12/06
第96/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醫療專業委員會秘書長。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23/12/06
第94/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的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澳門中藥檢測中心供應及安裝檢測基礎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一)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3/11/29
第93/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在澳門理工大學校董會的代表。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3/11/29
第95/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照顧者津貼發放規章》。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23/11/27
第92/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及續任防治愛滋病委員會成員,以及續任該委員會秘書長。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23/11/22
第90/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童軍總會簽署位於氹仔盧伯德圓形地氹仔砲台設施的租用協議書。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23/11/15
第91/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擔任二零二三年度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組織委員會助理協調員,替代原助理協調員。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副刊,
2023/11/08
第89/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體育局副局長。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3/11/08
第87/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青年事務委員會候補委員。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3/11/08
第86/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法學士為澳門理工大學專責公證員。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3/11/08
第88/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運作規章》。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23/11/06
第85/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監事會監事長及成員。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23/11/01
第84/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社會保障基金監察委員會主席。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23/11/01
第83/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人員通則》。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23/10/30
第82/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的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供應及安裝新型功能材料和器件之製備和測試設備—採購項目清單(四)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3/10/25
第81/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的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供應及安裝新型功能材料和器件之製備和測試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三)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3/10/25
第80/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政府長者公寓的住宿單位使用費表。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23/10/16
第79/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政府長者公寓住宿單位的使用申請評分準則》。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23/10/16
第78/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使用澳門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設施收費表—表II—個人使用費用》。 《公報》第40期,
第一組,
2023/10/05
第77/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體育基金資助規章》。 《公報》第40期,
第一組,
2023/10/05
第75/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的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研究生宿舍建造工程之編製計劃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0期,
第二組,
2023/10/05
第76/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澳門鏡湖護理學院獲賦予自行開辦課程的資格,有權開設和修改授予學士和碩士學位的課程,以及頒發文憑和證書的課程。 《公報》第40期,
第一組,
2023/10/05
第74/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澳門鏡湖護理學院授予博士學位的知識範疇。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23/09/25
第73/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廢止第93/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23/09/18
第72/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企業管理專業碩士學位課程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並許可該課程按照該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23/09/18
第71/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法律專業碩士學位課程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並許可該課程按照該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23/09/18
第70/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美術專業碩士學位課程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並許可該課程按照該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23/09/18
第69/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建築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並許可該課程按照該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23/09/18
第68/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新聞局一名代表為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澳門賽區組織委員會候補成員,以替代原候補成員。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2023/09/06
第67/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17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 《公報》第36期,
第一組,
2023/09/04
第66/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南師範大學開辦的應用心理專業碩士學位課程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並許可該課程按照該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 《公報》第36期,
第一組,
2023/09/04
第65/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廢止第160/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第36期,
第一組,
2023/09/04
27/7/2024 17:03:34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