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91/M號法令, 在本地區治安服務之投考人之一般條件及資格增加一條款(地區治安服務規章附件A)。 |
1991/04/22 |
第68/GM/91號批示, 關於第二期地區治安服務/特別/九一男性副區長投考人體格檢查地區招募委員會成員。 |
1991/03/11 |
第67/GM/91號批示, 關於第二期地區治安服務/一般/九一男性學員體格檢查地區招募委員會成員。 |
1991/03/11 |
第8/91/M號法令, 關於更改投考地區保安服務一般或專業職程對應考人體能及健康狀況的要求事宜。 |
1991/01/28 |
第123/GM/90號批示, 委任一本地區招募健康檢查委員會為一九九一年地區治安服務第一期男性及女性投考人作體格檢查。 |
1990/10/15 |
第122/GM/90號批示, 委任一本地區招募健康檢查委員會為一九九一年地區治安服務第一期男性副區長投考人作體格檢查。 |
1990/10/15 |
第55/GM/90號批示, 替換本地區招聘委員會一名委員作為進行關於一九九○年度/地區治安服務/特別/第二期--補充本地區學員人數進行體格檢驗事宜。 |
1990/05/21 |
第54/GM/90號批示, 替換本地區招聘委員會二名委員作為進行關於一九九○年度/地區治安服務/普通/第二期--補充本地區男性及女性學員人數進行體格檢驗事宜。 |
1990/05/21 |
第42/GM/90號批示, 關於委任地區招募委員會以便對一九九○年度/地區治安服務/特別/第二期--男性副區長學員進行體格檢驗事宜。 |
1990/04/16 |
第41/GM/90號批示, 關於委任地區招募委員會以便對一九九○年度/地區治安服務/普通/第二期--男性及女性學員進行體格檢驗事宜。 |
1990/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