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旅遊基金

相關類別

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摘要 日期 ▼

被廢止/不生效

第28/94/M號法令, 已廢止 - 通過旅遊基金架構及運作--若干廢止。 1994/06/06

相關內容

法規分類
摘要 日期 ▼
第13/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泰國及印尼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2009/01/14
第14/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德語系及美國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2009/01/14
第15/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日本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2009/01/14
第7/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製作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文章和圖片且每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報章《東方日報》及《太陽報》上刊登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2009/01/14
第8/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香港及中國台灣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2009/01/14
第9/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韓國及新加坡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2009/01/14
第10/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澳洲及紐西蘭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2009/01/14
第11/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馬來西亞、菲律賓及印度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2009/01/14
第4/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製作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文章和圖片且每月在《澳門日報》上刊登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2009/01/14
第181/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製作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文章及圖片且每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報章《文匯報》上刊登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2008/12/26

政府機關批示摘錄,通告及公告

事項分類
摘要 日期 ▼
《公報》編號: 17, 第二組, 二零一九年第一季度的資助名單。 2019/04/24
《公報》編號: 14, 第二組, 更正聲明書一份。 2019/04/03
《公報》編號: 11, 第二組, 聲明書數份。 2019/03/13
《公報》編號: 8, 第二組, 二零一八年第四季度的資助名單。 2019/02/20
《公報》編號: 47, 第二組, 聲明書一份。 2018/11/21
《公報》編號: 46, 第二組, 聲明書數份。 2018/11/14
《公報》編號: 45, 第二組, 聲明書一份。 2018/11/07
《公報》編號: 44, 第二組, 二零一八年第三季度的資助名單。 2018/10/31
《公報》編號: 38, 第二組, 聲明書數份。 2018/09/19
《公報》編號: 31, 第二組, 二零一八年第二季度的資助名單。 2018/08/01

資料

監督 經濟財政司司長
2/8/2025 22:42:17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