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學士代表該辦公室擔任健康城市委員會成員職務 |
2004/04/07 |
第76/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學士擔任健康城市委員會成員的職務。 |
2005/07/13 |
第86/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代表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的健康城市委員會成員。 |
2013/04/17 |
第3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健康城市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代表。 |
2015/03/04 |
第8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健康城市委員會一名成員,以替代原代表。 |
2015/05/27 |
第99/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為健康城市委員會成員。 |
2020/11/18 |
第52/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延長健康城市委員會的存續期。 |
2022/03/28 |
第21/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一名代表為健康城市委員會成員。 |
2022/03/30 |
第97/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健康城市委員會成員。 |
2024/10/30 |
第1/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健康城市委員會成員。 |
2025/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