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輕軌交通系統

相關類別

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摘要 日期 ▲
第18/2019號法律, 輕軌交通系統法。 2019/08/26
第37/2019號行政法規, 輕軌交通系統的安全技術規定與意外及事故技術調查補充規定。 2019/12/10
第18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負責輕軌系統意外及事故技術調查的調查負責人和調查員的工作證式樣。 2019/12/10
第18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輕軌公共客運服務票價制度。 2019/12/10
第18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設立和提供輕軌運輸憑證的規定。 2019/12/10
第185/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輕軌系統運營控制中心操作員、輕軌操作員及監察人員的工作證式樣。 2019/12/10
第184/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輕軌公共客運的一般條件。 2019/12/10
第213/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8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八款及第18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九款。 2019/12/31
第188/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經第213/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18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及第二款。 2023/11/27
第12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經第188/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及重新公佈的第18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三)項。 2024/07/29
第18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豁免乘客支付輕軌公共客運服務費用。 2024/12/16

相關內容

法規分類
摘要 日期 ▼
第191/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輕軌——氹仔線通車”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2019/12/16
第44/201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終止一名人士在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之臨時定期委任。 2019/11/20
第16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人士,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擔任“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及董事會主席。 2019/10/30
第38/201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多名交通事務局人員在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 2019/10/09
第154/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在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代表。 2019/09/25
第112/2019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輕軌系統運營、經營及維護的批給之公證合同。 2019/08/26
第5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兼任“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及董事會主席。 2019/04/17
第59/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代表工商業發展基金兼任“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2019/04/17
第60/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代表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兼任“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2019/04/17
第78/2019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設立《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證書。 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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