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按照第1/2002號牌照的規定及條件,核准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建立及營運一個公共電信網絡和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 |
2002/07/08 |
第13/200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指定澳門大學為負責管理及登記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域名——“.mo”的實體。 |
2003/03/12 |
第31/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指定澳門大學為負責管理及登記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域名 ——《.mo》的實體。 |
2006/03/22 |
第39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附於第157/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發給“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建立及營運一個公共電信網絡和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的第1/2002號牌照續期。 |
2009/01/12 |
第172/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按照第1/2013號牌照的規定及條件,核准澳門電訊有限公司設置及經營一個固定公共電信網絡及提供獲發牌照經營的服務。 |
2013/06/03 |
第173/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按照第2/2013號牌照的規定及條件,核准MTEL電信有限公司設置及經營一個固定公共電信網絡及提供獲發牌照經營的服務。 |
2013/06/03 |
第40/2014號行政命令, 核准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採用長期演進技術的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相關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牌照的公開招標的特定規章。 |
2014/09/15 |
第145/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附於第172/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發給澳門電訊有限公司設置及經營一個固定公共電信網絡及提供獲發牌照經營的服務的第1/2013號牌照續期。 |
2021/10/11 |
第14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附於第173/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發給MTEL電信有限公司設置及經營一個固定公共電信網絡及提供獲發牌照經營的服務的第2/2013號牌照續期。 |
2021/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