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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房屋出讓制度

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摘要 日期 ▲
第4/83/M號法律, 訂定有關政府房屋出售予承租人規則。 1983/06/11
第56/83/M號法令, 訂定政府房屋售予其承租人之制度。 1983/12/30
第116/84/M號法令, 訂定郵電司公務員住宅之購買及承租規則。 1984/11/19
第123/84/M號法令, 修訂十二月卅日第56/83/M號法令第一一及一三條條文(政府房屋售予其承租人之規則)。 1984/12/26
第4/89/M號法令, 將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六∕八三∕M號法令施行於治安警察廳福利會會員(政府房屋出讓制度)。 1989/01/16
第8/94/M號法令, 修正對郵電司員工分配住宅現行法律。 1994/01/31
第50/2022號行政法規, 撤銷居屋貸款優惠基金。 2022/11/14
第12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為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 2024/08/05

被廢止/不生效

第50/96/M號法令, 已廢止 - 訂定對治安警察廳福利會李維士大廈之房屋負不可轉讓負擔之五年期間之開始計算日期。 1996/09/09
第81/85/M號法令, 已廢止 - 規定關于屬本地區物業單位出售與其承租人之買賣契約無須經平政院審核。 1985/09/07

相關內容

法規分類
摘要 日期 ▼
第170/84/M號訓令, 著將第五六/八三/M號法令第一七條三款所指之單位平均價維持至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卅一日。 198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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