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號法令《政府住宅單位轉移予其承租人章程》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為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 |
2023/10/30 |
第163/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房屋局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及其代任人。 |
2023/09/26 |
第35/2023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17/2013號行政法規《房屋局的組織及運作》。 |
2023/09/25 |
第15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為適用第10/2011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每月收入的下限和上限以及資產淨值上限。 |
2023/09/18 |
終審法院, 2023年7月21日統一司法見解的合議庭裁判:根據第13/2020號法律第3條第4款的過渡規定,經該法律修改後的第10/2011號法律第14條第8款(一)項的規定適用於在第13/2020號法律生效前已申請購買經濟房屋且申請後已訂立預約買賣合同的申請人、其家團成員和預約買受人。 |
2023/09/18 |
第17/2023號法律, 夾心房屋法律制度。 |
2023/08/21 |
第44/2023號行政命令, 修改房屋局人員編制。 |
2023/06/26 |
終審法院, 2023年2月22日統一司法見解的合議庭裁判:社會房屋申請表中所載的虛假聲明,包括經第29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社會房屋申請規章》第4條第2款(三)項所提及的家團成員的收入及資產淨值聲明書,構成《刑法典》第244條第1款b項所規定及處罰的偽造文件罪。 |
2023/03/13 |
第39/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跨部門委員會成員及候補成員。 |
2023/03/08 |
第50/2022號行政法規, 撤銷居屋貸款優惠基金。 |
2022/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