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焚化中心暨污水處理辦公室副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氹仔雞頸馬路之修復及配合風景──第一期」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
1995/08/02 |
第125/SATOP/95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限予焚化中心暨污水處理辦公室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雞頸馬路之修復及配合風景──第一期」工程中花園之開辟及灌溉系統訂立合同。 |
1995/10/04 |
第138/SATOP/95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焚化中心暨污水處理辦公室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第二期──雞頸山景物之修復及結合」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
1995/11/03 |
第210/96/M號訓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焚化中心暨污水處理站辦公室主任,以便代表本地區修改有關「設計、建造及經營氹仔污水處理站」之特許合同。 |
1996/08/12 |
第173/SATOP/96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焚化中心暨污水處理站辦公室主任。 |
1996/12/04 |
第104/GM/96號批示, 將路氹填海區發展辦公室(GADA)之存續期延長兩年。 |
1996/12/31 |
第25/SATOP/97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路氹填海區發展辦公室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制定擴闊路氹連貫公路計劃──新方案──訂立合同。 |
1997/02/26 |
第87/SATOP/97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路氹填海區發展辦公室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作為「路氹連貫公路擴闊承攬工程」合同之簽署人。 |
1997/07/16 |
第86/SATOP/97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路氹填海區發展辦公室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作為「協調及監察路氹連貫公路擴闊承攬工程」合同之簽署人。 |
1997/07/16 |
第139/SATOP/97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焚化中心暨污水處理辦公室主任,以便代表本地區作為執行於氹仔嘉模聖母安老院重新設置老人病學及精神科服務計劃之合同簽署人。 |
1997/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