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088號命令, 核准屬地追收欠稅條例以代前此一切之規定。 |
1951/01/06 |
第38295號命令, 著將第38088號國令核准海外省追收稅項條例第一條條文更改。 |
1951/07/07 |
第44129號法令, 核准《民事訴訟法典》。 |
1962/10/09 |
第46849號命令, 規定給與海外省財政會計廳共同及就地團體連同安哥拉及莫三鼻給省視察處司庫特別團體職員之津貼額以直接稅及印花稅收總額之百份比計算。 |
1966/02/12 |
第47344號法令, 核准《民法典》並規範其適用 - 自本《民法典》生效之日起,廢止與法典規範內容相同之一切法例。 |
1967/11/23 |
第1840號立法性法規, 規定任何人不論直接或間接改變對外載運旅客票價,以超過有關客票或同等文件本身之價值出售或再出售,得處以一年以下之監禁及同等期間之罰款。 |
1971/01/23 |
第21/71號命令, 著令對於有關海外司法機構採取若干緊急措施。 |
1971/02/13 |
第12/73號立法性法規, 更換一九六八年八月十七日第1766號立法條例核准之民事登記收費表。 |
1973/04/07 |
第140/76號訓令, 著將五月二十七日第262/75號法令伸展至澳門。 |
1976/03/27 |
第141/76號訓令, 將五月二十七日第261/75號法令延伸至澳門。 |
1976/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