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004號行政命令, 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審法院法官 |
2004/08/23 |
第81/200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初級法院臨時辦公室”傢俬設備供應合同的簽署人 |
2003/09/24 |
第26/2003號行政命令, 任命外籍法官,以合同聘任方式出任第一審法院法官 |
2003/07/21 |
第1/2003號終審法院院長批示, 委派一名學士作為簽署有關購買車輛和相關設備批給合同,以及有關為初級法院供應數碼錄音系統批給合同的公證員。 |
2003/02/19 |
第277/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初級法院臨時辦公室裝修》工程的執行合同。 |
2002/12/30 |
第23/2002號行政命令, 以合同聘任方式任命中級法院法官,以及以確定委任方式任命初級法院合議庭主席。 |
2002/08/19 |
第50/2001號行政命令, 將法官的合同續期兩年。 |
2001/11/26 |
第250/GM/99號批示, 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終止澳門第一審法院一名法官之定期委任。 |
1999/11/24 |
更正, (第325/99/M號訓令)及(第274/99/M號訓令)。 |
1999/10/18 |
更正, 七月五日第274/99/M號訓令之中文本(委任數名學士擔任第一審法院檢察官之職務)。 |
1999/0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