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99/M號訓令, 委任數名學士擔任第一審法院檢察官之職務。 |
1999/07/05 |
第273/99/M號訓令, 委任三名學士擔任第一審法院法官之職務。 |
1999/07/05 |
第271/99/M號訓令, 延長兩名擔任第一審法院法官職務之定期委任,並延長其作為合議庭主席之委任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
1999/07/05 |
第272/99/M號訓令, 延長一名學士擔任第一審法院法官職務之定期委任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
1999/07/05 |
第270/99/M號訓令, 委任一名法區法院法官,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第一審法院法官及合議庭主席之職務。 |
1999/07/05 |
合議庭之裁判, (高等法院) |
1998/09/14 |
第208/98/M號訓令, 委任兩名學士擔任合議庭庭長之職務。 |
1998/09/07 |
第179/98/M號訓令, 將一名擔任第一審法院法官之學士之定期委任續期,並將其擔任合議庭庭長職務之任命續期。 |
1998/07/27 |
第155/98/M號訓令, 以定期委任方式任命一名學士擔任第一審法院法官官職、一名學士擔任檢察長官職以及兩名學士擔任檢察官官職。 |
1998/06/22 |
第156/98/M號訓令, 以定期委任方式任命四名學士擔任第一審法院法官官職以及任命八名學士擔任檢察官官職。 |
1998/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