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員合格證書公約》(第74號)
《海員合格證書公約》(第74號), 1946年6月29日於西雅圖(註:不再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1946/06/29
西雅圖
第53/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四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於西雅圖簽署的國際勞工組織第七十四號《海員合格證書公約》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
第51/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一九四六年六月二十九日訂於西雅圖的國際勞工組織第74號《海員合格證書公約》的中文譯本。
第17/202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際勞工組織第73號《海員體格檢查公約》和第74號《海員合格證書公約》不再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7/202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際勞工組織第73號《海員體格檢查公約》和第74號《海員合格證書公約》不再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