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
《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 2013年1月7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
2013/01/07
澳門
第2/2013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的《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
第41/2013號行政長官公告, 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互換通知書的方式完成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的《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生效所需的內部法律程序。
第41/2013號行政長官公告, 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互換通知書的方式完成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的《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生效所需的內部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