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強迫勞動公約》(第105號)
《廢除強迫勞動公約》(第105號), 1957年6月25日於日內瓦
1957/06/25
日內瓦
第63/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五日於日內瓦簽署的國際勞工組織第105號《廢除強迫勞動公約》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
第54/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五日訂於日內瓦的國際勞工組織第105號《廢除強迫勞動公約》的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