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事故防備、反應與合作議定書
2000年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事故防備、反應與合作議定書, 2000年3月15日訂於倫敦
2000/03/15
倫敦
第13/2013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五日訂於倫敦的《2000年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事故防備、反應與合作議定書》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的適用部分,以及該議定書的中文及英文正式文本。